关于环境监测的说明
我公司的环境监测工作委托衡阳市环境保护监测站代理监测。我公司对监测数据进行数理统计、分析,建立监测档案,从而了解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确保环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转,使上级环保部门及时掌握工程污染治理动态。
项目正常建设和运营情况下的环境监测计划见表13-3,检测规范按HJ/T91-2002、HJ/T92-2002、HJ/T75-2001要求进行。当发生污染事故时,应根据具体情况相应增加监测项目及监测频率,并进行追踪监测。
环境监测计划见表。
环境监测与安全性检查计划表
第二篇:浙江省环境监测系统监测报告格式说明20xx.12
浙江省环境监测系统 监(检)测报告格式
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
二○○九年十二月
浙江省环境监测系统监(检)测报告格式使用说明
1、除建设项目环保设施验收监测报告外,我省环境监测系统检测报告分监测报告和检测报告两大类。对本单位实施的带有监督监测和管理监测性质的检测工作、编制监测报告,其余的检测工作则编制检测报告。
建设项目环保设施验收监测报告根据国家规定的报告格式要求编写。本格式只对常规的监测报告和检测报告两大类报告格式作出规定。
2、报告封面除“项目名称”一栏应根据每项监(检)测工作具体情况为可变外,页面其余部分不应擅自改动;扉页除电话和传真号码为可变外,其余部分也不应擅自改动。
3、报告编号中对应不同部门或不同样品类别分别编写,并以各类监(检)测报告的流水号编号。
4、报告正文中对于更多样品及噪声、油烟等监(检)测因子的检测工作,报告编写人员可以文字,表格及文、表、图混合形式自行设计报告正文格式,但应包含本正文格式中各有关信息内容。
如果样品由委托方采样送检,则将报告正文中的“采样日期”改为“接收日期”。
5、监测报告中的“监测类别”是指该监测是属于污染源监测、污染事故纠纷监测、以及应急监测等。
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 二○○九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