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1、成立消防检查领导小组,对全校的消防设施、安全隐患进行有计划、有重点地进行检查。
2、消防安全检查每月进行一次,学生宿舍区每周检查一次,重点防火部位每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向学校通报情况。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重大节日和寒暑假前,必须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大检查。检查内容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执行。
3、防安全检查应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应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4、学校每年应对灭火器材进行一次检查,并按有关规定及时进行维修。灭火器材应当建立档案资料,注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位置、检查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的时间等有关情况。
5、检查时发现隐患,立即下达整改通知书,并限期进行整改,事后查落实。
第二篇:009学校消防安全制度
学校消防安全制度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办公楼,宿舍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5、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实验员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灭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6、图书馆,实验室,电教室,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7、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8、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
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9、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超负荷任何家用电器。
10、校内居住的教职工,必须以身作则,并且教育家属及子女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11、校内住户使用煤气,要掌握正确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气,防爆,防火,使用后要关好气阀,确保安全。
12、食堂要定时检查用电线路,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液化气罐与灶头应有1。5米的安全距离,严防事故发生。
13、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