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电池产品备案申请表
编号
备注:上海地区的进口电池备案向浦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提出申请,上海地区的出口电池备案向制造企业所在地检验检疫局提出申请。凡向浦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提出申请的和电池备案书到期换证的,要求见附页一。重要提示见附页二。
附页一:
一、进出口电池备案要求
办理备案时要求申请人打印已填妥的《进出口电池产品备案申请表》,并提供下列文件。我局在办理备案过程需了解相关进口情况和电池情况,请公司经办人员上门递送材料,我局不接受快递递送申请材料:
1. 法定代表人授权经办人员办理备案的委托授权书。
2. 申请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为出口电池产品,申请人应为其制造商并提供相应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 电池产品制造商对其产品汞含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的声明,进口电池产品制造商提供声明传真件亦可。如进口数量较少(10个以内),无法提供制造商声明的,则提供申请人声明亦可(需正本),并附上进口发票。
4. 电池制造商对电池产品的结构、电化学体系、品牌、规格型号、产地、外观及标记的文字说明(产品描述Description)。其重点为清晰的外观图片、结构图纸、安全报告MSDS。
二、电池备案书到期的换证要求
《进出口电池产品备案书》的有效期为一年,凡持有浦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签发的《进出口电池产品备案书》的企业,请在有效期内到浦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机电检验处办理换证手续(逾期则需重新办理备案),并提供以下材料:
1. 《进出口电池产品备案书》原件;
2. 进出口电池产品制造商对其产品未曾更改结构、工艺、配方等有关制造条件和对其产品汞含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的书面声明;
3. 营业执照(复印件);
4. 产品样本或清晰的产品照片。
地址:民生路1208号(丁香路口)2楼报检大厅19号窗口
联系电话:68549999-17211 寿老师
备用电话:68549999-17256 张老师
附页二:
请持有碱性锌锰电池备案书的企业注意:
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的环发[2003]第63号规定:自20##年1月1日起禁止生产和销售汞含量大于电池重量0.0001%的碱性锌锰电池。因此,即日起至20##年12月31日碱性锌锰电池备案书的换证均需重新进行汞含量的检测,经检测汞含量大于电池重量0.0001%的碱性锌锰电池不予备案。持有碱性锌锰电池备案书的企业注意,请尽快与我们联系安排检测事宜。
注:钮扣电池暂不执行上述规定。
浦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机电检验处
2005年7月14日
第二篇:资质备案申请表 完整
防雷公司资质备案应提交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红章)):
1、公司基本情况,包括: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②《税务登记证》
③《法人组织代码证》
④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人申请的应同时出具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办理人员身份证;
2、防雷工程设计、施工资质;
3、公司在我省常住地址相关证明;
4、从业人员与公司签订的劳务用工合同;
5、拟在河北省内从事防雷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花名册》及身份证,高级、中级技术人员职称证书和《防雷工程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6、企业质量管理手册和防雷工程质量管理手册。
7、近三年承担的两个以上与其资质相当的防雷工程项目的全套技术资料,包括勘察报告、设计方案、合同,设计施工竣工图纸、施工记录、预算、决算、项目所在地气象主管机构出具的该项目核准书、合格证等等。
8、合法经营承诺书。
9、备案申请表。
注:以上资料一式两份
河北省防雷工程专业设计备案申请表
说明:1、来本省设计、施工企业须遵守国家和本省有关法律法规,诚信为本,确保质量。
2、防雷工程专业设计应当经过气象主管机构审核,工程完工后应经气象主管机构竣工验收,
办理行政许可并将设计核准书及合格证复印件送至资质备案管理部门。
河北省防雷工程专业施工备案申请表
说明:1、来本省设计、施工企业须遵守国家和本省有关法律法规,诚信为本,确保质量。
2、防雷工程专业设计应当经过气象主管机构审核,工程完工后应经气象主管机构竣工验收,
办理行政许可并将设计核准书及合格证复印件送至资质备案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