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投入保障及安全费用管理制度
为切实搞好安全费的管理,规范运行程序,发挥资金效益,根据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公司安全费用管理办法等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费管理制度
安监、财务、机电、技术、通风必须建立安全费用使用管理台帐,做到专人管理,专款专用。
二、安全费计划的制定
1、计划编报
安全费用计划分别由各专业职能部门负责编报,技术科负责采、掘、运、地质防治水项目,通风区负责“一通三防” 项目,机电科负责电气设备项目,安监科负责其他类项目。要严格按集团公司安全费用计划进行编制计划。
安全费用使用比例:一通三防44%、采掘运20%、机电15%、地测防治水6%、其它15%,特殊情况浮动10%总费用不变。
每月25日前各专业职能部门要根据实际,对集团公司下达的矿留用计划(50%)要严格按计划列出次月计划,报送安监科。对集团公司未下达安全计划的部分(50%),各专业职能部门要根据生产单位安全工作的实际情况,列出计划并经各分管领导批准,在当月25日前把次月安全费计划报矿安监科,安监科要根据集团公司安全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本着“先提后用,量入为出,专款专用”的原则,结合次月原煤产量计划和全矿安全工作的轻重缓急控制安全费总量。使用单位及地点逐个项目进行审定落实并综合平衡,初步提出安全费计划,报安全矿长。
2、计划审定
每月5日前,由安全矿长召集安监科、财务科、机电科等有关职能部门对安全费计划草稿各个项目逐一核定,安全矿长审批,制定出月度安全费计划,经矿长批准下达月度安全费计划。
三、安全用料的采购及安全工程的管理
对用3元/吨自采资金采购的那些用量小、品种稀少、安全急用而河曲露天煤矿无法满足供给的材料配件,机电科要严格按安全费计划和矿留安全资金采购营建划分细则,不得超范围采购,严格按集团公司招投标有关文件办理,要本着货比三家、价廉物美的原则进行商务谈判并签定购货合同或协议,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基础上同时保证低廉的价格和较高的技术性能,确保当月采购计划当月完成,对所购材料配件当月领用不得增加库存,所采购的设备、仪器仪表构成固定资产的要严格按集团公司固定资产有关规定执行;对安全工程计划,生产技术科应按计划项目进行招投标确定施工单位并签定协议,每月底由经营矿长组织技术科、安监、财务进行实地验收,逐月给财务预报结算进度;所购材料配件使用后、工程项目预决算后经矿长批准方可支付安全资金。
四、安全材料配件的领用和发放
1、机电科必须严格按矿安全费计划发放安全用料。对符合安全费计划的材料配件出具标明使用单位、地点、工程量并加盖“安全费”字样印章的料单,机电科、财务科等部门要留存备查。
2、各用料单位要严格按矿安全费计划领用材料、配件,当月不用计划作废,不得延续到以后;如遇临时急需使用的材料配件需经安全矿长直到矿长批准,先行借用,于次月增补安全费计划列入安全费。
五、安全费管理的责任及考核
1、各单位报计划时一定要实事求是,争取准确率达到90%以上,决不可应付差事。供应部门发放无安全计划材料配件,则按其领用单位生产用料计算。
2、财务科对无安全计划的用料一律拒签,考核办对无安全计划用料一律以生产用料处理,列入考核范围。
3、安监科、财务科对各有关部门的安全费计划编制管理和安全资金的使用管理进行跟踪落实和监督检查,保证安全费用能够全部用于安全生产。
4、对无视矿安全费用计划权威的行为,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矿留安全全资金采购营建划分细则
上炭水煤业公司月度安全费用计划申报明细表
附件 矿留安全全资金采购营建划分细则
鸿昌油页岩发展有限公司月度安全费用计划申报明细表
单位: 年 月
安全副矿长: 审核: 制表:
(备注项须填写该项目采购是“集团公司”或“自采”)
六、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一、安全资金的提取
根据《山西省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规定》和集团公司的相关规定,安全资金按原煤实际产量从成本中提取,吨煤不低于25元。安全资金必须保证专款专用。
二、安全资金的使用范围
安全资金所列项目,必须用于消除事故隐患,更新。补充安全系统设备、设施,推广应用安全新技术、新装备和新材料等方面。
三、安全资金责任体系
1、矿主要负责人对安全资金提取、使用全面负责,保证安全资金按规定足额提取,并专款专用。
2、分管安全工作的矿领导负责安全资金的立项审查及安全资金计划实施管理工作,并对计划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定期向矿主要领导汇报计划项目的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
3、安监科负责对资金项目进行汇总,编制安全资金年度计划,经矿组织审查后上报集团公司,在得到集团公司批准的正式计划后,对计划的实施和完成质量、时间进行跟踪落实和监督检查。
4、通风、技术科、机电、保卫等部门负责对业务范围内的安全资金项目提出计划,并参加计划的审查。
5、考核办负责年度安全维简资金和安全重点工程计划的跟踪,及时组织办理安全工程的开工手续,组织安全工程项目进度、工程质量的验收,并负责工程项目的审查和年终结算。
6、机电科负责资金计划所列设备、材料、仪器、仪表的采购、验收、发放,要对采购数量和质量负责。按月度将资金计划完成情况报安监部门。
7、财务部门负责安全资金的安排、使用、管理,做到专户、专款、专用,资金结算严格执行有关程序。
8、审计部门负责对安全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四、安全资金的使用
1、 矿每年年末要组织安监、通风、机电、生产、技术、保卫、综合、财务等部门对安全隐患及需要更新改造的项目全面调查。根据年度资金提取的数量,安排解决矿井重大隐患和安全设施、设备的补充、更新和完善问题,并确定计划项目。
2、 安全资金项目确立后,由矿组织,安监部门牵头,通风、生产、技术、机电、财务及有关业务部门编制资金计划。保证安全资金单独立项、单列报表。
3、 采购部门按照物质采购的有关规定和安全资金计划所列项目,保质保量采购,按时完成安全资金计划。
4、 矿在接到集团公司批复的安全工程项目后,立即编制初步设计和预算,到安监部办理开工报告,设计和企划部门对预算进行审核。
5、工程项目开工后,根据工程进度,由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组织安监、技术等部门验收、重点安全工程项目,由矿组织安监科及相关业务部门,执行跟踪调查和监督检查。
第二篇:安全投入保障及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
重庆市斗金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寨子煤矿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
第一条 为了建立我矿安全生产设施长效投入机制,加强煤炭生产安全费用的提取和使用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安全费用,是指按原煤实际产量从成本中提取,专门用于矿上安全生产设施投入的资金。
第三条我矿安全费用提取标准为10元/吨。
第四条 安全费用提取标准不得随意改动。
第五条 安全费用必须是专户贮存、专款专用。
第六条 安全费用的具体使用范围是:
1、矿井主要通风设施的更新改造支出;
2、完善和改造矿井瓦斯监测系统;
3、完善和改造矿井防灭火支出;
4、完善和改造矿井防治水支出;
5、完善和改造矿井机电设备的安全防护设施支出;
6、完善和改造矿井供配电系统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
7、完善和改造矿井运输系统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
8、完善和改造矿井综合防尘系统支出;
9、其他与煤矿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第七条 提取的安全费用在缴纳所得税前列支。
第八条 年度终了,煤矿将安全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报上级单位备案,接受监督。
重庆市斗金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寨子煤矿
“三违”处罚实施
细
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