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施工、监理单位及其项目管理机构定期自查自纠规定
一、自查自纠活动不代替施工、监理单位及其项目管理机构日常的工程质量监控和安全生产管理。
二、施工、监理单位及其项目管理机构开展自查自纠活动的频率应不低于表一、表二规定,并分别按表三、表四要求做好记录。
三、施工、监理单位的自查自纠可由单位内设机构或经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分支机构组织实施。自查自纠活动可与企业的旬检查、月检查和季度检查相结合。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按本细则,给予责任人记分:
1、未按规定组织项目管理机构进行自查自纠的;
2、项目管理机构自查自纠活动记录无签字、盖章的;
3、施工现场存在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安全隐患,项目管理机构自查自纠未发现或未按规定进行记录的;
4、本单位自查自纠提出的问题未及时落实整改的。
五、各施工阶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自查自纠频率规定:
表1 建筑工程各施工阶段自查自纠频率
桥梁各施工阶段自查自纠频率
隧道各施工阶段自查自纠频率
(道路、给排水)各施工阶段自查自纠频率
表2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自查自纠频率
备注:1、表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依照建设部建质[2009]87号文件规定;2、施工、监理单位及其项目管理机构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自查自纠工作可与各施工阶段自查自纠工作相结合;3、括号内数据为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自查自纠频率。
六、施工、监理单位及其项目管理机构自查自纠记录表
表3 施工单位及其项目管理机构自查自纠记录表
检查人(签字): 检查日期: 自纠复查人(签字): 复查日期:
施工单位或项目管理机构(盖章) 建造师(签字):
表4 监理单位及其项目管理机构自查自纠记录表
检查人(签字): 检查日期: 自纠复查人(签字): 复查日期:
监理单位或项目管理机构(盖章) 总监(签字):
第二篇:监理单位及其项目管理机构定期自查自纠规定
附件2
施工、监理单位及其项目管理机构定期自查自纠规定
一、自查自纠活动不代替施工、监理单位及其项目管理机构日常的工程质量监控和安全生产管理。
二、施工、监理单位及其项目管理机构开展自查自纠活动的频率应不低于表一、表二规定,并分别按表三、表四要求做好记录。
三、施工、监理单位的自查自纠可由单位内设机构或经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分支机构组织实施。自查自纠活动可与企业的旬检查、月检查和季度检查相结合。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按本办法第四条第(二)项规定给责任人记分:
1、未按规定组织项目管理机构进行自查自纠的;
2、项目管理机构自查自纠活动记录无签字、盖章的;
3、施工现场存在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安全隐患,项目管理机构自查自纠未发现或未按规定进行记录的;
4、本单位自查自纠提出的问题未及时落实整改的。
表一 各施工阶段自查自纠频率
表二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自查自纠频率
备注:1、表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依照建设部建质[2009]87号文件规定;2、施工、监理单位及其项目管理机构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自查自纠工作可与各施工阶段自查自纠工作相结合;3、括号内数据为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自查自纠频率。
表三
施工单位及其项目管理机构自查自纠记录表
检查人(签字): 检查日期: 自纠复查人(签字): 复查日期:
施工单位或项目管理机构(盖章) 建造师(签字):
表四
监理单位及其项目管理机构自查自纠记录表
检查人(签字): 检查日期: 自纠复查人(签字): 复查日期:
监理单位或项目管理机构(盖章) 总监(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