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故隐患排查统计表
上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1.责任领导:单位法人(园长);直接责任领导:单位分管此项工作人员。
2.每月20日前将此表报幼教办 。 3. 备注栏填写是否使用校车。
第二篇:表五: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设施排查统计表
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设施排查统计表
学校(园):(盖章)
席麻湾小学
3、配备标准:4公斤干粉灾火器每150m2配置2具,应急灯每25m一具,疏散指示标志每20m设置一个,安全出口标志设置在每个楼层梯安全出口或疏散门正上方,且标志必须接电。 5、中心小学以上学校单独报送此表,学区汇总村小、教学点、有关幼儿园后报送此表;6、此表务必于11月26日前以纸质版和电子版形式同时报送县教育局安监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