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人力资源招聘计划及费用预算
示
例
表3-10:年度人力资源招聘计划及费用预算
公司:
公司主管: 人事部门主管: 财务部门主管:
第二篇:人力资源招聘及管理办法
山东鲁丹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人力资源招聘与配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公司对招聘工作的管理,树立良好企业形象,吸引更多德才兼
备的人才加盟公司,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个部门及岗位。
第二章 招聘原则
第三条 战略导向原则:招聘工作应符合公司的企业发展战略,并服务于公司人
力资源规划。既要避免冗员,又要有人才储备,形成合理的人才梯队。
第四条 公开透明原则:招聘过程和结果都应该公开、透明,避免暗箱操作。
第五条 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从个人品格、素质、经验、潜能和学历等方
面进行全方位的综合性考察,按照先德后才、德才兼备的标准选拔人才。
第六条 平等竞争、择优录取原则:招聘方式应遵循平等竞争的原则,根据既定
的用人标准择优录取。
第三章年度招聘计划
第七条 招聘工作应当事先规划,并有一定的预见性和计划性。公司的年度招聘
计划是指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状况,基于现有的人力资源存量,在每年年底前编制的下一年度人力资源需求计划。
第八条年度招聘计划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编制,提交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批。
审批通过的年度招聘计划,须经总经理签字生效,方可实施。公司总经理对年度招聘计划有否决权。
第九条 每年x月x日前,公司各部门须按《人员需求申请表》的统一格式,
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提交其下一年度的人员需求计划。
第十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应在次年x月x日前,将各用人部门的人员需求计划汇
总,编制出次年度全公司《招聘计划草案》,报公司总经理并送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听取各方面的意见。《草案》的内容应包括:
1、下年度全公司人员需求汇总表;
2、各用人单位人员需求分表;
3、草拟招聘岗位的岗位说明书(新增岗位应会同用人部门一起拟定);
4、招聘的方式和费用预算;
5、公司人力资源部对用人部门人员需求的调研与意见。
第十一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在听取各方建议,并与用人部门充分协商之后,应
于下一年x月x日前编制出下一年度的正式《招聘计划》,报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批。正式《招聘计划》的内容应包括:
1、公司人力资源存量分析(含上年度招聘计划的完成情况);
2、适应企业战略发展的人力资源需求预测;
3、目前内外部人力资源供给预测;
4、与各用人部门协商后确定的实际岗位需求;
5、年度招聘计划的阶段性实施安排(招聘方式和程序);
6、年度招聘的费用预算与分阶段投放。
第十二条 通过审批的年度招聘计划一般不予修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可适
当调整,并报总经理核准后实施。
1、根据实际情况,原用人需求消失,可在计划中删减并注明;
2、根据实际情况,原用人需求延迟,可调整计划延迟进行,并注明;
3、根据实际情况,原用人需求变更(如需求的岗位、人数等发生变化),可调整计划后实施,并注明。
新增的临时或紧急招聘需求,按本办法第五章补充招聘中的规定实行。
第四章 补充招聘
第十三条 补充招聘是指未纳入年度招聘计划又急需补充人员而进行的招聘。
比如新上马项目、新设立分公司、新设立部门,以及因员工辞职、辞退、调动、转岗、晋升而出现岗位空缺等。
第十四条 补充招聘由用人部门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提交《人员需求申请表》。公
司人力资源部审核后,制定该次招聘计划或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实施,未见表格不予受理招聘申请。
第十五条 补充招聘计划或方案原则上至少应于实施前10个工作日提出,内容
包括:
1、用人部门提交的《人员需求申请表》(含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意见);
2、岗位说明书;
3、招聘方式和程序;
4、费用预算。
第五章 招聘方式
第十六条 公司的人员招聘方式分内部招聘与外部招聘两种。
第十七条 内部招聘可解决人员富余问题,也促进内部人才流动与优化配置,
使每一位员工获得与其个人职业生涯规划相一致的工作岗位。出现职位空缺时,一般应优先考虑在内部征聘,内部没有合适人选,再进行外部招聘。
第十八条 外部招聘的目的是,引进竞争机制,吸纳优秀人才,提升公司人力
资源质量。外部招聘录用的人员必须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专业素养、业务知识和技能。
第六章 招聘程序
第十九条 招聘程序一般应包括:招聘需求产生、发布招聘信息、初选、初试
(面试)、复试、录取六个阶段。
第二十条 由用人部门根据本部门业务工作需要,详细填写《人员需求申请
表》,送交至人力资源部。
第二十一条 人力资源部根据收到的《人员需求申请表》,进行调查、分析,若
确有必须,则拟订招聘计划,连同《人员需求申请表》一起呈递总经理批示。
第二十二条 人力资源部根据上级批示的意见合理安排招聘工作。
第二十三条 根据招聘计划确定的招聘渠道进行招聘工作,发布招聘信息。 第二十四条 人力资源部根据招聘的岗位标准对投递来的应聘者资料进行筛选,
确定可以通知来公司初试的应聘者,并电话告之。
第二十五条 到公司来进行初试的人员一律须填写公司《应聘登记表》,由人力
资源部对初选应聘者进行初次面试,并在《应聘登记表》上签署意见,或建议复试、或建议备用、或建议淘汰。
第二十六条 将初试选定的、建议复试的应聘者推荐到其应聘岗位所在部门总监
处或上级部门,并安排时间通知进行复试。
第二十七条 参与复试的部门负责人须在《应聘登记表》上签署意见,并将《应
聘登记表》反馈回人力资源部。
第二十八条 人力资源部根据《应聘登记表》上的面试意见进行汇总分析,确定
是否录用,对不予录用者资料留存备用,对可以录用者,则根据公司安排电话通知或发送“录用通知书”通知其到公司入职时间及须带资料。 第二十九条 人力资源部须提前通知被录用者到公司办理入职时须带齐一寸照
片一张、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一份、学历与职称证书复印件及原件一份。 第三十条 另外,有下列情况者不得聘用,如隐瞒实情,一经公司发现,立即
除名且公司不负担任何责任:A被判处有期徒刑或受通缉,尚未结案者;B吸食毒品或其它代用品;C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体检经本公司认定不适合者;D未满十八周岁者。
第三十一条 对于特殊人才,经总经理批准后可简化流程或直接聘用。公司高管
人员的聘用,由总经理按公司章程负责实施。但无论如何聘用的人员,均须在第一时间知会人力资源部,并将相关资料移交至人力资源部备案
存档,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十二条 内部员工须取得其所在部门直接领导的同意之后,方可应聘其感兴
趣的职位空缺。
第三十三条 招聘过程应公开、公正。应聘者弄虚作假的,立即予以清退;招聘
工作人员徇私的,追究当事人责任。对招聘工作有异议的,可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提出投诉。
第八章 试用与转正
第三十四条 经过招聘程序被录取的人员,按电话通知或公司人力资源部《试用
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到指定部门报到,办理有关手续,进入试用期。
第三十五条 试用人员在上岗前必须参加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的岗前培训,内
容包括:企业文化、规章制度、公司简介、运作流程和行为规范。以及用人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组织的知识与技能等方面的培训。
第三十六条 试用人员的试用期为一到二个月。试用期内,用人部门应全面考察
试用人员的素质,包括个人品德、工作态度、知识与技能等诸多方面。试用期满前一个星期,由用人部门负责人通知试用员工写出试用期工作总结,填写《转正申请表》,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后,由人力资源部组织转正考核,考核结果只能有三种:聘用、延长试用期、辞退。
第三十七条 被公司正式聘用的员工,需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书》及《保密承
诺书》。
第三十八条 《劳动合同》期限为壹年,续签视本人全年岗位考核业绩而定,公
司实行考核末位淘汰制,特殊岗位合同期限由总经理确定。
第三十九条 《劳动合同》一式两份,人力资源部存档一份,员工本人保留一份。
在合同期内所发生的劳动纠纷,均按《劳动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第四十条 通过内部招聘程序录用的员工,一般不需试用。若确属必须,也可
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且应签订新的《劳动合同书》及《保密协议》。
第九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制定并监督实施,其解释和修订权亦归公
司人力资源部。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二○20xx年x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