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法院
法警门卫值班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机关安全管理,确保审判工作、办公秩序和干警的人身安全,根据院党组安排,特制定本制度。
一、办理诉讼当事人、旁听群众、来访人员的身份查验和登记手续:
二、对持有法院传票、通知的诉讼当事人和持有有效证件的旁听群众,办理登记手续后,指引进入审判区;
三、对持有身份证件、证明材料的公务、来访人员,应与相关部门联系,同意接待的,办理登记手续后,指引进入办公区域由有关部门来人带入办公区域;
四、要求会见院领导的公务、来访人员,应与办公室联系预约,经院领导同意后方可进入办公区域;
五、对告状、催办、申诉、上访人员,指引其到信访接待室接洽联系或向有关部门告知情况,要求有关部门解决;
六、本院干警亲友来访,值班法警应当与被访干警电话联系核实无误后,来访人员应当履行登记手续,并为干警亲友指引道路:
七、检验和指挥出入法院的车辆;
八、维护审判、办公区的安全秩序;
九、对来访人员无理取闹,扰乱审判、办公秩序的,在劝阻无效后,应当采取防止事态扩大的控制措施,对危及法警或其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人,可以采取足以制止危害行为的正当防卫措施。
第二篇:门卫值班的相关工作制度
门卫值班的相关工作制度
为维护正常教学秩序,保障师生员工的人身及财产安全,特制定如下制度:
门卫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严守岗位,认真履行值班职责,语言要文明,待人要礼貌。
做好来访者登记工作。外来人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进出校门,对不听劝告、寻衅滋事者,应及时报警。
外来车辆须经校方同意后方可进入校内,并按指定地点停放。 严禁各种摊贩进入校园,禁止摊贩在校园大门前摆摊叫卖。
学员进出校门一律凭本人学员证。
每晚(包括所有节假日)22:30时关闭学校大门,22:30时后要进入校门的必须登记,累计三次者,交学校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