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语专业总学分及计划学时分配
注:1. 公选课学分:生涯教育课程、特色教育课程和通识教育的公共选修课程累计最低修学学分为8学分。
2.创新素质与综合能力学分(含社会实践):在校期间必须取得创新素质与综合能力学分至少2学分方能毕业,超出部分可以替代公选课的学分,但替代学分累计不得超过4学分。参见《凯里学院学生创新素质与综合能力学分认定实施细则》(院通字〔2011〕56号)。
第二篇:法学专业(商法经济法方向)(本科)教学计划及学时学分分配表
法学专业(商法经济法方向)(本科)教学计划及学时学分分配表
1-2 法学专业(商法经济法方向)(本科)教学计划及学时学分分配表
(选修课部分)
注:带星号的为我校我院未开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