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修正案
(公司也可提交新章程)
注:变更股东的,须由新股东会制订新的企业章程或章程修正案(法人股东盖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自然人股东签字)。
股东会决议或决定
注:1、法人股东盖章,自然人股东签字(签字不能用私章或签字章代替,签字应用钢笔、签字笔或毛笔)。
2、变更股东的,由新、旧股东签字(自然人)、盖章(法人)。
3、凡变更登记事项都要递交股东会议决议或决定。
4、企业可直接在本表上填写,也可参照
第二篇:公司章程修正案(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章程修正案
根据本公司股东会变更决议,对公司原章程作如下修改: 第 条:公司名称
第 条:公司住所
第 条:注册资本 万:实收资本 万元。第 条:经营范围
第 条:股东的姓名、出资额
1、 股东 出资额为 万;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出资时间:
2、 股东 出资额为 万;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出资时间:
3、 股东 出资额为 万;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出资时间:4、
5、
第 条:营业期限 至 年 月 日 章程其他条款不作修改
法定代表人签字:
公司盖章: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