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文街道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
当前,为切实巩固前段时间环境卫生整治成果,彻底改变辖区的环境卫生状况,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工作生活环境,加快推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进程,实现乡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崇文街道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
一、目标要求
以新农村建设“村容整洁”为总体目标,以“洁净、亮绿、清新、有序”为标准,以健全环卫队伍、完善环卫设施为重点,以强化检查评比和实行奖优罚劣为手段,全面提高全街道环境质量和管理水平
二、健全机制
(一)建立环卫队伍
我街道进一步建立健全环卫队伍,全街道主干道都有环卫人员,清扫保洁实行定人定岗定责定路段的办法,落实环境卫生清扫保洁任务。各村环卫人员按市委要求配足配齐,要结合实际制定出相应的长效保洁机制,完善好垃圾清倒协议,明确垃圾场及清运队,建立组织机构,尽快进入长效保洁运营阶段。
(二)完善环卫设施
我街道配备一台密封式垃圾清运车、一台密封式垃圾收集车和一台洒水车,主要街道每50米安装一个果皮箱;规划建设2个垃圾中转站;各村每个片区要设立2个以上垃圾收集点(池、房、桶);全街道环卫工人每人配备一个人力三轮车或其它保洁清运工具。
三、健全管理制度
1.清扫保洁制度
主干街道实行“一日两扫、全天保洁”,乡、村道路实行“一日一扫、全天保洁”的卫生清扫制度。
2.垃圾清运制度。全街道范围内的生活垃圾、道路垃圾要及时日产日清,生活垃圾要及时清运到垃圾处理场。渣土、渣石、杂物要及时清运到规定的垃圾填埋场。
3.“门前三包”制度。街道要与沿街经营门市、单位建立“包卫生、包秩序、包绿化”的“门前三包”的责任制,并加大监督和管理力度,确保“门前三包”责任的落实。
4.督查评比制度。要建立健全卫生督查评比制度,加强对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和检查考核,把日督查、周检查、月评比制度作为经常化管理的重要措施,确保环境卫生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村要明确一名副职具体分管此项工作,加强对环境卫生的组织指导、监督管理和检查考核,使我镇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真正实现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
(二)严格评比制度。
为使我街道的环境卫生制度落到实处,由街道卫生监察队对各村进行月检查评比、季小结讲评、半年和全年总结考评。对月检查评比情况排出名次,每月得分情况作为季度、半年和年终评先的依据;对每季度评比排在前三名的村颁发环境卫生红旗,对排在最后一名的村给予黄牌警告;对月评比、季小结、半年总结和年终考评情况以通报形式予以公布。
20xx年8月5日
第二篇:关于加强城乡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建设的通知
关于加强城乡环境卫生管理
长效机制建设的通知
各县市委、政府,州委和州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驻州各企业、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 红河州关于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管理考评工作的通知》(红办发[2006]72号)提出的各项任务,在全州深入持久地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治活动,进一步形成讲文明、讲卫生、讲科学、树新风的良好社会氛围,巩固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和创建卫生城市成果,不断改善公共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加强卫生宣传和健康教育,强化公共卫生管理,提高城乡环境卫生质量,努力把红河州建设成干净卫生、环境优美、生活舒适的美好家园,为推进城乡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经州委、州政府研究同意,现就加强城乡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一)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体系。要按照“政府组织、分级负责、部门协作、群众参与、科学治理、社会监督”的工作方针,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实行目标管理和部门分工负责制。各级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领导,确保组织、人员、经费、任务、措施“五落实”,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级爱国卫生运动
委员会要在同级人民政府领导下组织开展辖区内的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并及时进行监督和指导。各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都要成立环境卫生管理工作领导机构,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组织开展本系统、本单位的环境卫生工作。各乡镇、村委会、村民小组要明确专人负责组织、督促、指导辖区内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二)加强爱卫办机构建设。各县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是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协调组织机构,肩负着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的重要职责。各县市党委、政府应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妥善解决好爱卫办的机构格局和人员编制问题,配备必要的专职工作人员。各县市爱卫办要认真组织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比,做到每年工作有安排、有检查、有考核、有奖惩,责任明确、措施到位、工作落实。
二、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
(一)建立健全环境卫生日常管理制度。州、县市、乡镇、村社、各有关部门都必须结合实际,建立健全科学规范、便于操作、具有长效性的环境卫生管理制度。村委会、村民小组要建立完善的卫生管理制度,把环境卫生管理纳入村规民约。
(二)建立健全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纳入整体工作目标,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逐级签定责任书,做到目标、任务、责任“三落实”。
(三)建立健全义务卫生劳动制度。各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村(居)委会、村民小组要定期组织发动单位、社区的干部群众开展义务清扫活动,重点抓好辖区内的公共场所、卫生死角的环境卫生清扫工作。
(四)建立健全督查指导制度。实行州、县市、乡镇、村社四级卫生监察特派员和领导挂钩联系制度。各级卫生监察特派员和挂钩联系领导包干负责督促、指导所联系区域的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对工作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的督查,通过明察暗访,征集各方意见,查找存在问题,督促进行整改。
(五)建立健全检查考评制度。州委、州政府每年对全州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一次检查考评。主要考评各县市城乡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建立、完善、执行情况,城乡环境卫生“脏乱差”整治情况,并将检查考评情况在全州进行通报。各级也要建立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检查考评制度,鼓励先进,鞭策后进。
三、明确职责要求,层层分解落实工作任务
(一)县、市城区
1、环境卫生组织管理。建立完善的环卫管理体制,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健全,工作人员、工作任务、工作经费落实。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有计划,有分工,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
2、市容环境卫生。配备环卫管理监察和清扫专业队伍,实现保洁全覆盖,保持市容整洁美观。城区主次干道清扫保洁率达到100 %。抓好城市垃圾处理工作,合理设置密闭、分类收集容器,统一收集、运输生活垃圾并进行无害化处理,垃圾日产日清,清运率达到100 %。搞好城市公厕建设,做到布局合理,干净卫生,水冲式公厕达到80 %。普遍实行环境卫生责任制,做到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秩序、包绿化)。
3、市政公用设施。以硬化、亮化、绿化、美化为重点,按照路面平、管道通、道路洁、路灯亮、环境美的标准,搞好城市交通、排污、照明及绿化设施建设,市政设施完好率达到90 %以上。
4、公共场所、食品、饮水卫生。车站、市场、演剧院、宾馆、餐厅等公共场所环境干净卫生。清扫保洁、清洗消毒等制度完善,垃圾箱、公厕等环卫设施健全,垃圾、粪便进行无害化处理,整体环境整洁美观,秩序良好。大力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卫生知识培训,食品、饮水卫生管理规范,卫生质量达到标准。
5、单位和居民区卫生。机关、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居民区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卫生检查评比活动。区域环境整洁,无卫生死角。环卫设施完善,绿化美化较好。
6、重点部位、重点问题的改造整治。抓好市区主次干道、公共场所、城乡结合部、城市出入口、居民小区、背街小巷、城中村、危旧房等重点部位和卫生死角的改造整治工作。及时清理整治乱搭乱建、乱设乱堆、乱停乱放、乱贴乱画等“脏乱差”突出问题,消除卫生死角。
7、交通秩序管理。实施畅通工程,建设完善城市交通安全系统。积极发展城市公共交通,集中整治占道摊点、马路市场、店外经营、车辆乱停乱放等违规行为。积极排查整改交通事故隐患,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
8、水体及大气环境质量。整治城区水域、河道、水道,完善污水管网建设,加大对煤、电、油、烟、气等易污染物质的治理,严格控制建设工地、工业厂矿、生活噪音等污染,确保水体、大气环境质量等指标达到国家标准。9 、传染病防治。加大传染病防治执法监督力度,全面落实疫情报告、预防消毒、免疫接种、疾病救治、防病宣传等防治措施,做好“除四害”和防病工作,确保不发生大规模的传染病或虫媒生物有关的疫情爆发和流行。建立健全健康教育网络,广泛开展健康教育活动。
(二)乡镇
1、环境卫生组织管理。环卫管理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健全,工作人员、工作制度、工作任务、工作经费落实。
2、环境卫生。有专职的卫生管理人员和清扫人员,配置相应的环卫设施,乡镇主要区域的道路、排污、照明、绿化等设施配套完善。垃圾实行集中收集、运输、处理,做到日产日清。搞好公厕建设,实施旱厕改水冲式厕所工程,公厕布局合理,有专人管理,能满足需要。沿街单位和住户环境卫生责任制落实,实行门前“三包”。
3、公共场所、食品、饮水卫生。客运站、集贸市场、旅社、餐馆等公共场所环境干净卫生。清扫保洁、清洗消毒等制度健全,配备必要的垃圾箱、公厕等环卫设施,整体环境整洁卫生,秩序良好。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卫生知识培训,食品、饮水卫生管理规范,卫生质量达到标准。
4、单位和居民区卫生。辖区内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居民区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卫生检查评比活动。区域环境整洁,无卫生死角。配备必要的环卫设施,积极开展绿化美化活动。
5、重点部位、重点问题的改造整治。抓好公共场所、居民小区、背街小巷、危旧房等重点部位和卫生死角的改造整治工作,及时清理整治“脏乱差”突出问题,无乱搭乱建、乱设乱堆、乱停乱放、乱贴乱画等现象。
6、环境污染治理。严格控制建设工地、生活噪音以及厂矿企业三废排放等污染,加大治理力度,有条件的乡镇可建设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对废水集中处理,确保各项指标达到国家标准。
7、传染病防治。认真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的相关政策措施,做好疫情报告、免疫接种、“除四害”和防病工作,确保不发生大规模的传染病或虫媒生物有关的疫情爆发和流行。建立健全健康教育网络,广泛开展健康教育活动。
(三)村庄
1、环境卫生组织管理。建立环卫管理组织,有负责环境卫生工作的村干部,有专兼职工作人员,制定切实可行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计划,将卫生管理制度纳入村规民约并认真实施。
2、环境卫生和村容村貌。有专兼职环境卫生保洁员,积极推行义务劳动制度,清扫保洁责任落实。村内环境整洁,路面、巷道两侧无乱堆乱放,乱泼污水现象。设有固定的垃圾收集点,及时清运,并进行卫生处理。家禽、家畜实行圈养,粪便采取高温堆肥等方法进行无害化处理。
3、公用设施。积极推进农村改路、改水、改厕工作,主要干道、巷道基本实现硬化,主道路两侧有绿化美化,建有排水管道,并保持通畅。建有标准的卫生厕所,厕内清洁
卫生,不渗不漏,有人负责保洁,定期清除粪便。水井、水池、水塘定期消毒,水质符合饮用水要求。
4、公共场所卫生。村内旅店、理发店、文化娱乐等公共场所和饭店、副食店等饮食服务单位,内外环境干净卫生,有相应的卫生设施,各项卫生指标符合卫生标准要求。做好“除四害”和防病工作,确保不发生大规模的传染病或虫媒生物有关的疫情爆发和流行。
5、家庭及个人卫生。保持室内、庭院干净卫生,卧室、厨房通风、采光良好,日常用品整洁干净,物品堆放整齐有序,不摆放有毒、有害物品。加强卫生健康教育,革除陈规陋习,养成良好卫生习惯,牙刷、毛巾不共用,饭前便后先洗手、勤洗澡、勤理发、勤剪指甲、勤换洗衣服。
6、卫生所管理。建有规范的村卫生所,室内外环境整洁。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配有常用的医疗器械、设备、药品。管理制度健全,各种资料齐全,基本医疗、预防保健工作规范有效,充分发挥“网底”作用。
四、加强宣传教育,营造全民参与的社会氛围
(一)强化舆论宣传。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发挥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舆论引导主渠道作用,通过开辟专栏、专题节目,建立固定的卫生宣传和健康教育阵地,广泛开展卫生知识与健康教育宣传,大力宣传加强环境卫生管理的重大意义、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使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家喻户
晓,深入人心,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关心、支持和参与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举行主题活动。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开展以普及卫生知识、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增强社会公德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树立“讲卫生、爱环境”的良好风尚为重点内容的主题教育活动,通过组织开展“小手拉大手”、“巾帼卫生行动”等群众性创建活动,真正把各方面的积极性调动起来,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投身环境卫生建设活动。
(三)树立先进典型。各级、各部门要注意加强培育引导,树立先进典型,形成以讲文明卫生为荣的社会舆论围。各级政府每年要对在城乡环境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