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冶中心小学20xx年
教师交流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现教师资源均衡合理配置,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古县中小学教师交流工作实施意见》,结合我校教师队伍现状,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加快教师专业成长, 强化师德师风,努力造就一支品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教师队伍。
二、交流对象
年龄在50周岁以下(女45周岁以下),并且在本校工作满6年以上(含6年)的专任教师
人事干部、会计、实验员、图书管理员等在教学辅助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工作的教师不纳入交流范围。
因患重大疾病正在治疗,凭本人申请和区级以上医院证明,经学校及镇教育办同意,可不纳入当年交流范围。 正在怀孕、产假和哺乳期等不宜交流的教师,凭本人申请,经学校及镇教育办同意,可不纳入当年交流范围。
交流对象具体分为四种类型:(一)在职校级领导;(二)在职中层干部;(三)县级教坛(教科、德育)新秀以上骨干教师;(四)除上述三类以外的普通专任教师。
三、交流方式及办法
学校与结对学校以对等交流和学科互补为原则商定所需学科教师
数。当教师个人申请与所需交流学科教师不匹配时,交流人员名单按下列办法依次确定:申请人数超过所需学科教师数,按教龄从长到短排序;申请人数少于所需学科教师数,则从该学科符合条件的教师中按教龄从短到长排序补足。
交流人员名单报教办同意,公示三天无异议后报教育局审核,经审核同意正式列入交流序列。
教师交流每学年安排一次,每次教师个人提出申请。学年交流期满返回原任职学校。
交流人员的行政关系和人事关系保留在原任职学校,绩效工资由双方学校共同考核原单位发放。
四、人事措施及经费保障
从20xx年起凡申报高一级教师职称、参评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或申请调动,必须有一年以上的交流工作经历。
凡被确定为交流对象但拒不服从安排的,作如下处理:
1.三年内取消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资格。
2.三年内取消县级以上骨干教师申报资格。
3.当年师德考核和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等第。
下冶中心小学20xx年
教师交流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扎实开展“精细管理办校,内涵发展育人”活动,实现教师资源均衡合理配置,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市、县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有序流动的指导意见,结合我校教师队伍现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教育内涵提升工程,全面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淡化教师的校籍管理,强化区域内统筹管理,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和引领作用,加快建立科学、均衡、人文、灵活的用人机制, 促进城乡义务教育高位均衡和内涵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积极稳妥、合理流动、资源共享、统筹兼顾的原则。优化配置教师资源,实行个人申请与组织安排相结合,个人成长与教育均衡相统一,促进教师交流与保持队伍稳定相协调。
三、交流对象与条件
年龄在50周岁以下(女45周岁以下),并且在本校工作满6年以上(含6年)的专任教师
人事干部、会计、实验员、图书管理员等在教学辅助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工作的教师不纳入交流范围。
交流条件
1、参加交流教师应热爱教育事业,身体健康,有较强业务工作能力。
2、凡在下冶小学任教满6年(年龄在50周岁以下,女45周岁以下)的教师,应有计划地进行交流。
3、夫妻双方都在本校工作的应交流一方。
4、评选特级教师及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等,必须具备有交流教师工作一年以上的经历。
5、申报小学高级、中学高级教师职务资格的教师,必须具备交流任教半年及一年以上的经历。
6、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参加专项交流任务的教师,视为具备异校交流工作经历。
四、交流形式及办法
1、符合条件教师推荐交流。根据交流方案和计划,符合交流条件的教师由本人申请,学校推荐,县教育局协调,开展镇内交流。
2、交流人员名单根据申请人的情况按下列办法依次确定:按在下冶小学服务年限长短排序;服务年限相同的,按各人出身年月日先后排序;出身年月日相同的,由校委员会全体成员根据各人的工作能力和实绩打分,按得分高低依次排序。
3、确定当年交流的人员,因某种原因没有交流完成,五年后方有资格再次提出交流申请。
3、提拔与晋升交流。教师选拔为校级班子成员原则上在区内交流
任职。教师因专业技术职务晋升需要在镇内交流任教。
4、定期双向交流。由学校推荐优秀中青年教师参加镇内双向交流,时间三年。
五、实施步骤
1、宣传动员。20xx年7月中旬,学校组织全体教师学习县教育局实施方案,宣传教师交流政策,进行动员部署。通过宣传,让广大教师充分了解教师交流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参与交流的自觉性。
2、制定交流方案。学校制定教师交流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教师交流的基本原则、对象、形式、渠道、要求等。
3、制定学年度交流计划,上报交流教师名单。学校在征求教师意见的基础上,按照教师交流的比例,科学制定学年度交流计划,研究确定本学年度参加交流教师名单,
七、相关要求
1、下列情况的教师应优先交流。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等名师;业务能力较强的中青年教师;要求晋升中、高级职称的教师;确定为学校后备干部的教师;夫妻同校任教且一方为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的教师;小学中高年级学段的专任教师。
2、对自愿申请参加交流的教师,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评先评优、培养使用等方面,同等条件下优先;对不符合交流条件但本人自愿申请交流的教师,经学校认定也可列为交流对象。
3、确因工作需要或特殊原因暂不能参加交流人员,须报经县教育局批准后方可暂缓交流。
4、凡经学校上报、县、教办、教育局审核确认应予交流的教师,必须参加交流。对不愿参加交流的教师,年度考核不得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情节严重者将解除聘用关系。
下冶中心小学20xx年
教师交流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扎实开展“精细管理办校,内涵发展育人”活动,实现教师资源均衡合理配置,激发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和竞争意识,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古县教育局《关于2012_2013学年度落实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实施办法》指导意见精神 ,并结合我校教师队伍现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教育内涵提升工程,进一步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和引领作用,加快建立科学、均衡、人文、灵活的用人机制,促进我校义务教育高位均衡和内涵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积极稳妥、合理流动、资源共享、统筹兼顾的原则。优化配置教师资源,实行个人申请与组织安排相结合,个人成长与教育均衡相统一,促进教师交流与保持队伍稳定相协调。
三、交流对象
年龄在50周岁以下(女45周岁以下),并且在本校工作满6年以上(含6年)的专任教师
人事干部、会计、实验员、图书管理员等在教学辅助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工作的教师不纳入交流范围。
交流条件
1、参加交流教师应热爱教育事业,身体健康,有较强业务工作能力。
2、凡在一所学校任教满六年的教师,应有计划地进行交流。
3、评选高级教师及市县级以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等,必须具备在边远学校或薄弱学校工作一年以上的经历。
五、交流形式及办法
1、符合条件教师推荐交流。根据交流方案和计划,符合交流条件的教师由本人申请,学校推荐,中心安排,进行片内交流或跨片交流。
六、相关要求
1、下列情况的教师应优先交流。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等名师;业务能力较强的中青年教师;要求晋升中、高级职称的教师;确定为学校后备干部的教师;凡统考在后一名的教师;不服从学校安排的教师。
2、对自愿申请参加交流的教师,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评先评优、培养使用等方面,同等条件下优先;对不符合交流条件但本人自愿申请交流的教师,经学校认定也可列为交流对象。
3、确因工作需要或特殊原因暂不能参加交流人员,须报中心批准后方可暂缓交流。
4、凡经学校上报审核确认应予交流的教师,必须参加交流。对不愿参加交流的教师,扣发本年度绩效工资,情节严重者年度考核不得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第二篇:大黄教师交流工作实施方案
大黄乡教师交流工作实施方案
为不断推动我乡教师合理流动,调整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实现教师资源科学配置,推进我乡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根据齐河县教育局[2012]30 号《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城乡教师交流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的要求,结合我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争创“山东省教育工作示范县”的目标定位,建立完善全乡教师交流互动机制,不断优化教师队伍资源配置,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全乡教育整体工作,促进教师专业化成长,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发挥我乡骨干教师的示范作用,促进教育事业均衡、快速、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开展教师交流工作要遵循“统筹兼顾,政策引导,公开平等,稳定高效”的原则。
三、交流的条件、范围
(一)教师交流
1.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中,男50周岁,女45周岁以下,在同一所学校工作满6年的教师,都要分批进行异校交流。
2、夫妻双方在同一学校的教师今年必须有一方进行交流。
(二)中层干部交流
各学校的中层干部,也要结合实际有计划地进行交流。
四、交流的性质
交流的中层干部,聘期为二年(每年签订一次聘用合同),两年后参与全乡中层干部竞聘。交流的老师期限为一学年,期满后回到原学校。
五、交流的比例
各校交流的教师占专任教师编制数额的5%——10%。
六、工作步骤
(一)教育办公室召开全乡教师交流工作动员大会,公布教师交流方案。
(二)各学校召开教师交流工作动员大会,向全体教师宣传有关政策,提高教师对教师交流工作的认识,公布本校交流的指标。
(三)根据县教育局文件精神,按照自愿报名、教办选派的原则,根据教师的实际情况和各学校的需求确定交流教师和中层干部名单及去向。填写《教师交流登记表》
(四)各学校在指定的时间迎、送交流的教师。
(五)开学前,各学校完成交流教师、干部的各项工作。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成立大黄乡小学教师交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教师交流工作方案的制定与实施。同时教办领导班子成员包学校,促使教师交流工作落到实处。
组 长:陈家忠
副组长:朱洪奎
组 员:黄丰路 杜向东 杜 永 张玉茂 杜延路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朱洪奎。
领导分工:
陈家忠负责大黄实验小学,朱洪奎负责大黄乡中心小学,黄丰路负责孙庄中心小学,杜永负责小李中心小学,杜向东负责甄寺中心小学,杜延路负责生官中心小学。
(二)强化评估、约束机制。把将教师交流的情况列为学校评优评先和教师职务晋升、聘用及评优评先的条件之一,列为学校领导干部考核项目。
对符合交流条件,按规定被学校列为指定性交流的教师,不服从交流安排的,一律按待聘处理,待聘期间不准办理工作调转。
八、有关要求
(一)各学校要提高对教师交流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要成立教师交流工作领导小组,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要正确把握教师交流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积极宣传有关政策,提高教师对教师交流工作的认识,认真做好本校教师交流工作。
(二)教师交流工作的操作过程要以人为本,注意审慎、科学、理性地把工作做实、做细,坚决杜绝方法简单化、平庸化,既要积极开展、注重实效,又要操作有序、维护稳定,按工作时间安排表完成工作任务。
(三)各学校要顾全大局,端正工作态度,不得将可能影响工作的患病教师、不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列为交流教师,非现任任课教师不得作为专任教师进行交流,不得甩包袱。
(四)教师交流是一项长期性工作,各学校要制定符合学校具体情况的教师交流工作的长期规划,预定每次交流的人选和范围,坚决杜绝只顾眼前利益的短视行为,从而使教师交流工作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
大黄乡教育办公室
二O一二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