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香园小区延期交房补充协议书
甲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
由于甲方未按购房合同约定时间将符合使用条件的房屋交付乙方使用,为了维护乙方的权益,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协商,签定本协议,由双方共同遵守。
一、本协议内容作为《**小区购房合同》的补充协议执行,与购房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交房时间
1、20xx年5月30日一期开始交房,8月30日前结束(一期包括3、
5、6、7、8、10、11、12、13号楼)。
2、交房时房屋必须符合购房合同中所列的使用条件。
三、证件办理
甲方应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在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销售所必须的房产五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保障业主应有的合法权益,于交房时办理完毕;并按照合同规定,于交房后两年内办理房产证。
四、违约赔偿
1、20xx年9月30日到购房合同规定交房日期之间的违约金按照购
房合同执行,20xx年9月30日至20xx年5月30日期间的违约金,不再按购房合同执行,每天按业主所交实际款额的万分之三计算,20xx年5月30日未按期交房,不再按购房合同执行,违约金从20xx年5月30日起,每天按业主所交实际款额的万分之四计算。因部分业主连续还代,违约赔偿金计算基数,每月核算一次
2、因业主还款形式不一致,特作如下规定:
1)全款支付的业主,享受以上违约补偿。
2)分期付款的业主,在交房之日必须支付到购房合同规定的付款额
度,就可享受以上赔偿。
3)合同签订办理按揭付款的业主,无论有无办理代扣业务,有无按时支付代扣金额,均可享受上述补偿,补偿按照实际支付金额同比例支付。
五、违约金支付方式
20xx年9月30日至20xx年5月30日的违约金自20xx年11月开始每月抵扣业主的代扣款,分期与全款及交房后办理代扣的在交房之日抵扣业主的配套费和尾款(多退少补),配套费征收标准必须符合政府规定,甲方必须出具书面材料。
六、工程进度的监督
1、甲方承诺在20xx年12月31日前完成一期楼座内的所有工程,并冬季施工建设地库。具体工程计划及施工进度表,甲方须向业主公示。
2、乙方自发推选工程监督人员,并按甲方提供的工程计划及施工进度表每星期实地考察监督,并在业主群公示施工进度的图片和文字,甲方须向乙方监督人员提供安全防护装备。
3、工程进度未达到工程计划及施工进度要求的,甲方有义务向乙方监督人员做出解释。
七、解决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以友好协商的原则妥善解决,如双方发生争议,可向**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亦可直接向太原市人民法院起诉。
八、附则
1、本协议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另签补充协议,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及合同或附件的任何变更、修改或增减均须双方同意后由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具有本合同同等效力。
4、合同签定后,不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如 第 3 页 共 3 页
单方解除合同,应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备注:本协议共4页,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或指定授权人: 或指定授权人: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于 。
第二篇:工程补充协议书
工程补充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双方就乙方承建沙洋阳光丽舍1号楼工程施工达成本协议,原合同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具体协议事项如下:
一、工程名称:阳光丽舍1号楼
二、工程地点:洪岭大道
三、工程范围:阳光丽舍土建及水电安装等(以施工图和甲方签章认定的工程量及价格的有关函件为准)。
四、工程内容:阳光丽舍1号楼建设工程
五、建筑总面积:4245.43m2(以竣工面积据实计算)
六、开工和竣工时间:
七、承包方式及工程款结算
1、工程承包方式为工程总包干,即包工、包料。
2、工程价格:固定合同价每平方米玖佰伍拾元整。
3、工程款结算:工程款除工程质量保修金外于房屋竣工验收30日内全部付清。
八、预算计价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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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预算编制依据:经建设方确认的有效的施工范围。
2、根据鄂建(2008)颁发的《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文件按三类工程取费;土建项目套用鄂建20xx年《湖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计价表》《湖北省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计价表》文件计算,安装工程根据鄂建(2008)《湖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单位佶价表》文件计算;人工费的调整按鄂(2008)文件计取。材料及价格参照荆门地区20xx年7—8月份工程信息价文件计算。
3、施工中如有土方、隐蔽工程的签证以及设计图纸的变更,必须经甲、乙方、设计单位及监理单位签字盖章,新增加工程量的结算以预算价的80%+税金作为结算依据。
九、质量及保修责任
I、质量保修期
从工程竣工验收并取得备案证之日算起。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塥,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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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电气系统、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1年;
4、装修工程以荆门市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II、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3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
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III、质量保修金的支付
工程质量保修金按工程决算总价的5%。
Ⅳ、质量保修金的退还以荆门市主管部门规定的保修年限按比例返还。
V、分部分项工程的验收
施工过程中,所有分部分项工程完工后必须经甲方和监理方签字方可进入下一工序。同时,为保证施工质量,施工难点以及容易发生质量通病的地方,乙方应先报施工方案经甲方与 - 3 -
监理确认。
VI、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的附件,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共同签署。
十、工程进度要求:乙方必须于 年 月 日前设备人员进场, 年 月 日前完成工程主体, 年 月 日前完成全部工程内容。
十一、现场水电费
乙方承担施工现场的水电费用,以及水表和配电箱的安装等费用。甲方负责水、电和道路通到施工现场。
十二、乙方所使用的钢材、水泥和砖等属于乙方采购的主材,乙方采购前应事先就品牌、质量及厂家等征得甲方和监理方的认可,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使用,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负。
十三、文明施工和安全施工
Ⅰ、文明施工
乙方应严格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并办理施工现场地交通、环境卫生和场外污染等有关手续,造成的罚款全部由乙方承担。
需乙方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治安、消防和施工噪音管理等各种手续,由乙方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 4 -
乙方全面负责施工现场内及周边相关场外的安全生产、环卫、市容、治安、保卫、消防的管理工作,凡因乙方为履行上述责任而发生的人身伤亡、火灾事故等其他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II、安全施工
1、乙方应遵守国家工程建设安全施工验收规范,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讲行施工。施工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及相关费用。
3、乙方必须设置专职安全员,进入施工现场任何人员(包括甲方、监理及销售人员和客户等)必须佩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带上安全带,外脚手架必须搭设安全网,未经甲方同意任何人不得住在施工的建筑物内。
4、因工程与周边的居民发生纠纷,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负,对工期造成影响的,工期不予顺延。
(1)遵守地方政府的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声、 - 5 -
施工现场环境卫生等管理规定并办理有关手续,由此造成的罚款等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对现场治安消防管理必须到位,对易燃易爆品存放要有制度化管理,专人负责,加强动火管理和对现场违法乱纪行为的治理,严禁酗酒斗殴,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5、施工过程中如发生工伤、工亡等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其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甲方损失。
十四、无论任何原因,乙方不能拖欠本工程施工人员工资,因此而发生的纠纷及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因乙方拖欠施工人员工资而造成上访、媒体曝光,对项目造成不利影响则乙方赔偿甲方的损失。
十五、乙方办理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手续,施工场地清洁卫生工作;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房屋交接前的保护工作。
十六、乙方不得转包、分包或肢解分包本工程给他人,由此造成的责任由乙方负责。
十七、甲方付给乙方的各种款项,都打入乙方法人委托书中指定的银行帐户。
十八、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时竣工,每拖延一天按合同总价的千分之 - 6 -
三罚款,如超期20天后则每拖延一天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三罚款。乙方停工累计超过三十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自行退场,退场后方可进行清算。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并赔付违约金20万元。
2、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给乙方超过30天,甲方以阳光丽舍1#楼门面及单身公寓按成本价抵押给乙方(门面 元/m,单身公寓 元/m)。
3、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规定的标准,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甲方损失,并赔付违约金20万元。
十九、本合同保险费
通用合同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第40条中的40.6中规定的意外保险,其保险费各自交纳;第40条中40.1—40.5中所列的保险,其保险费全部由乙方进行交纳。
二十、本项目工程中,对工程合同的解释顺序
1、本工程协议。本协议中所有内容作为特别条款看待。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专用条款。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通用条款。
4、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5、建筑施工图纸
二十一、未尽事宜双方进行协商后可签订补充协议。
二十二、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本协议经 - 7 - 22
双方签定即生效。工程完工,结清款项后自动失效。 附:阳光丽舍1号楼图纸答疑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 8 - 年 月 日
附件:
阳光丽舍1号楼图纸答疑
一、地面做法
1、取消陶瓷地砖地面(楼梯间)
2、取消麻面花岗石台阶(前入口台阶平台面层)
二、楼面做法
1、取消花岗石楼面(走廊、楼梯间)
2、取消陶瓷地砖卫生间楼面(卫生间)
3、取消陶瓷地砖楼面(单身公寓)
三、内墙做法
1、取消花岗石踢脚(走廊、楼梯间)
2、取消面砖踢脚(单身公寓室内)
3、取消面砖墙面(卫生间)
4、取消乳胶漆内墙面(踢脚以上所有墙面面层)
四、天棚做法
1、取消天棚涂料
五、油漆
l、取消调合漆(木面表面)
六、楼梯
取消楼梯所有扶手
七、取消单身公寓的进户门
1
八、电及线管
取消所有进户电线(只预埋线管)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2
3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