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学院综合实验室台式机招标标书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须知 2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合同条款 技术规范 附件 1 5 8 10
第一章 投标须知
(一)定义
1. 项目法人:招标设备工程项目法人名称
2. 招标人:在招标过程中,项目法人称为招标人,即招标设备工程项目法人名称。
3. 招标代理机构:具有相应的招标资质,受项目法人委托,在招标过程中负有相应责任的单位,即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4. 潜在招标人:指有意参加投标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经济组织。
5. 投标人:经过审查符合本次招标所规定的相应资质要求,参加投标竞争的潜在投标人。
6. 预中标人:经过评标而选定的进行合同谈判的投标人。
7. 中标人:最终被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8. 项目招标领导小组: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有关单位按一定的程序和要求而组建的机构,负责领导招标工作。
9. 评标委员会:在项目招标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聘请专家和有关事业单位人员组建负责具体评标工作。
10. 需方:招标设备工程项目法人名称。即项目法人,在招标阶段成为招标人,在签订经济合同阶段成为需方。为便于招标文件及附件直接转化为经济合同,在招标文件第二、三卷中称中标人为需方。
11. 供方:在招、投标阶段称为投标人,在中标以后签订和执行合同阶段称为供方。为便于招标文件及附件直接转化为经济合同,在招标文件第二、三卷中称投标人为供方。
12. 工程涉及单位:负责本招标设备工程项目设计的单位,即工程设计单位名称。
(二)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1. 工程概况20xx年XXXXX学院综合物流实验室需要台式机50台,委托采购中心
对这50台电脑进行招标采购。
2. 招标文件有第一卷《投标须知》,第二卷《合同条款》,第三卷《技术规范》组成,招
标设备的激素要求详见第三卷《技术规范》
(三)交货期
合同生效后3个月
(四)投标、开标及评标
1. 投标
1.1 投标时间:20xx年4月13日
1.2 投标地点:XX学院
1.3 投标注意事项:投标文件保管无失密后拆封,验证投标法人委托书、投标保证金等投
标文件是否齐全。投标文件正本保存备查,评标使用副本。
1.4 投标文件的初审与澄清
1.4.1 投标文件的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1.4.1.1资格性检查:指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
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
1.4.1.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
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1.4.2 投标文件的澄清
1.4.2.1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有权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
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投标人澄清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4.2.2 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
1.4.3 投标偏离与非实质性响应
1.4.3.1 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接
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坏或影响任何投标人的相对排序。
1.4.3.2 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
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对关键条款,例如关于投标保证金、适用法律、缴税等内容的偏离、保留和反对,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1.4.3.3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
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1)应交未交或未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 开标
2.1 开标时间:20xx年4月20日
2.2 开标地点:XXX2号楼114教室
2.3 开标方式:采用分段开标:第一步,开技术标,经过澄清后,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
可进行必要的修改补充;第二步:开商务报价标。
2.4 开标注意事项:
2.4.1 招标采购单位应当按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招
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预先确定的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采购人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2.4.2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
标采购单位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书面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等。对于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前递交的投标声明,在开标时当众宣读,评标时有效。
2.4.4 除了按照本须知的规定原封退回迟到的投标文件之外,开标时将不得拒绝任何投标。
2.4.5 招标采购单位将对唱标内容做开标记录,由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3 评标
3.1 经初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其
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
3.2 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比较报价,同时考虑以下因素: 3
(1)商务条款有无偏离;
(2)技术规格有无偏离;
(3)设计方案先进、合理;
(4)产品的性能、互换性及标准;
(5)产品的先进性、可靠性;
(6)产品的寿命、经营成本;
(7)维修服务、备件供应;
(8)运输条件、交货时间和安装竣工时间;
(9)经营信誉、售后服务和质量保证等。
3.3 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分别采用下列评标方法:
(1)性价比法。指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后,计算出每个有效投标人除价格
因素以外的其他各项评分因素的汇总得分,并除以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以商
数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2)最低评标价法。指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评标方法,即在全
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
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3)综合评分法。即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招标
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
候选供应商或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3.4 评标过程及保密原则
3.4.1 开标之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止,凡与本次招标有关人员对属于审查、澄清、评
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3.4.2 在评标期间,投标人试图影响招标采购单位和评标委员会的任何活动,将导致其投
标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 投标人资质
合格的投标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得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3. 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及售后服务能力。
4. 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相近设备1~2台/套,3年以上良好的运行经验,在运行中为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或有相应业绩厂商的技术合作或技术支持。
5.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六) 投标文件内容要求
投标人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1.1 附件1——投标书(格式)
附件2——投标一览表(格式)
附件3——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
4
附件4——货物说明一览表(格式)
附件5——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
附件6——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附件7——资格证明文件
7-1企业 法人营业执照
7-2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7-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7-4制造厂家的资格声明(格式)
7-5经销商(作为代理)的资格声明(格式)
7-6制造厂家的授权书(格式)(四)法人代表授权书
7-7投标人的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
的资信证明
7-8投标人承诺函
7-9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附件8——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中标后开具)
1.2 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3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供的合同项下的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
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4 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
1.4.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
1.4.2货物从买方开始使用至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
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
1.4.3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
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
1.5 投标人应注意买方在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以及参照的牌号或
分类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牌号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相当于技术规格的要求。
1.6 银行资信证明
1.7 业绩及目前正在执行的合同情况
1.8 完成情况
1.9 出现的重要质量问题及改进措施
1.10 工厂简介(包括组织结构、生产能力、设备、人员等)
1.11 近三年经济行为收到起诉情况
1.12 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经营状况(包括销售额)
1.13 其他文件和资料
第二章 合同条款
1. 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 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 包括所有的
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1.2 “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卖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价格。
1.3 “货物”系指卖方根据合同约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表、备件,包括工 5
具、手册等其它相关资料。
1.4 “服务”系指根据合同约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及安装、调
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其他类似的服务。
1.5 “买方”系指与中标人签署供货合同的单位(含最终用户)。
1.6 “卖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货物及相关服务的中标人。
1.7 “现场”系指合同约定货物将要运至和安装的地点。
1.8 “验收”系指合同双方依据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约定,确认合同项下的货
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活动。
2. 合同标的:本公司采购综合物流实验室台式机50台
3. 供货范围:保证达到上述技术规格指标及要求的全新设备,包括软硬件设备及所有配 套设施和配套件的制造商。
4. 合同价格
4.1 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
4.2 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上标明投标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并 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
4.3 投标分项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下列方式填写:
4.3.1 投标货物包括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 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投标货物安装、调试、检验、 技术服务和培训等费用;
4.3.2 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和保险费用。
4.4 为了方便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投标人可将投标价分成几部分,并不限制 买方以上述任何条件订立合同的权利。
4.5 投标人所报的各分项投标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 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依据本须知第20.3条规定,将被认为是非响应 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4.6 每种货物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
5. 付款
合同正式生效后拾天内预付订金,金额为合同总额的30%。设备到货安装验收合格后 付合同总额的60%,待设备正常运行陆个月后结清余款即合同总额的10%,同时返还 5%的履约保证金。
6. 交货方式
现场交货:卖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现场。有关运输和保险的一切费用 由卖方承担。所有货物运抵现场的日期为交货日期。
7. 质量保证:
卖方应保证本合同项下所提供货物是以最好的材料和一流的工艺制造,产品全新,未 经使用,是最新或目前的型号,完全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质量和规格标准。卖方保证, 在货物正确安装、正确操作和正确维护前提下,设备的质量保证期为货物在买方现场 最终验收后3年。
7.1 卖方在收到通知后10天内应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6
7.2 如果卖方在收到通知后15天内没有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
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
7.3 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自货物通过最终验收起免费维护3年
8. 安装,调试.试运行和验收
9. 预验收:在交货前中标人负责对设备的进行安装,调试.试由买方监督下运行保证设备 正常运行,经买方确认制作验收备忘录,签署验收意见 。
10 在交货前,中标人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 验,并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文件。该文件将作为申请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 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
11. 投标保证金
11.1 投标人应提供投标总2%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11.2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采购单位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蒙受损失而要求的。 11.3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在开标之日后到投标有效期满前,投标人擅自撤回投标的;
(2)中标人不按本须知规定与买方签订合同的;
(3)中标人不按本须知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4)中标人不按本须知规定提交中标服务费的。
11.4 投标保证金通过银行保函到招标方指定银行
12. 税费
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
13. 合同的修改,中止和终止
13.1 买方和卖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但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
除外。如必须对合同条款进行改动时,当事人双方须共同签署书面文件,作为合同的 补充,并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13.2 在卖方违约的情况下,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同时保留 向卖方追诉的权利。
13.2.1 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买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货物,按合同 规定可以解除合同的;
13.2.2 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主要义务的;
13.3.1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的。
13.3.2 腐败行为”和“欺诈行为”定义如下:
13.3.3 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买方在合同签订、 履行过程中的行为。
13.3.4 “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以谎报事实的方法,损害买方的利 益的行为。
13.4 在买方根据上述规定,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之后,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全部或部 分购买与未交付的货物类似的货物或服务,卖方应承担买方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而产 生的额外支出。部分解除合同的,卖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 7
14. 不可抗力
14.1 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 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
14.2 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 发生后合理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另一方。
14.3 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在合理时间内达成进一 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
15. 合同生效和其它
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内容的确定应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基础,不得违背其实 质性内容。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买方应当将合同副 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合同将在双方签字盖章并由卖方递 交履约保证金后开始生效。
16. 附件:
(1) 附件一:投标一览表
(2) 附件二:投标分项报价表
(3) 附件三:履约保证金保函
第三章 技术规范
1. 投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文件
1.1 在投标截止期十五日前,招标采购单位可以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
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1.2 招标文件的修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
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招标采购单位回函确认。
1.3 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足够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采购单位
有权决定是否延长投标截止期。
2. 投标文件的编制
2.1 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
2.2 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文件中“货物需求一览表”所列的所有货物进行投标。
2.3 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定计量单位。
3 投标保证金
3.1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采购单位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而要求的
3.2 投标人应提供投标总价2%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3.3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 在开标之日后到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投标人擅自撤回投标的;
(2) 中标人不按要求与买方签订合同的。(中标人应当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
与买方签订合同,否则按开标后撤回投标处理。)
8
(3) 中标人没有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 10 天内,按招标
文件中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或买方可以接受的其他形式向买方提交合同总价 5% (不超过5%)的履约保证金。)
(4) 中标人没有按要求提交中标服务费的。(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经济合同后,招标代
理机构将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
3.4 凡是没有根据上面规定,随附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联合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3.5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买方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无息退还手续。未中
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投标人。
3.6 因招标采购单位原因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除应当退还投标保证金本金外,还应
当按商业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费。
4 投标文件的分数和签署
4.1 投标人应准备投标文件正本1份和副本4份,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
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4.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
授权的代表在投标文件上签字并加盖代为印章。授权代表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标准格式附后),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如对投标文件进行了修改,则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修改的每一页上签字。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4.3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后才有效。
4.4 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5 投标(商务)标价
5.1 投标人应该严格按照报价表的格式认真填写价格表和各种分项价格表。
5.2 投标人的报价为闭口价,即中标后在合同有效期内价格固定不变。
5.3 若单价和总价有差异,则以单价为准,并对总价进行修正;若数字和文字表示的金
额有差异,以文字问准,并对数字做相应的修正。
5.4 投标报价应注明有效期,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相一致。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6.1.1 投标时,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分开密封装在单独的信封中,且在
信封正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6.1.2 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将“投标一览表”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投标一
览表”字样,在投标时单独递交。
6.1.3 为方便核查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投
标保证金”字样,在投标时单独递交。
6.1.4 所有信封上均应:清楚标明递交至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指明的地址;注明招标
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指明的货物名称、招标编号和“在 (开标日期、时间 ) 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同时在信封的封装处加盖投标人公章。
6.1.5 所有信封上还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以便若其投标被宣布为“迟到”投标时, 9
能原封退回。
6.1.6 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招标采购单位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或过早
启封概不负责。
6.2 投标截止日期。
6.2.1 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内,将投标文件递交招
标采购单位,递交地点应是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规定的地址。
6.2.2 招标采购单位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延长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
下,招标采购单位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
6.2.3 招标采购单位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本须知规定的投标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
件。
6.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6.3.1 投标截止日期前,投标人可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对业已递交的投标文件提出
补充或修改,相应部分以最后的补充和修改为准。该书面材料应密封,由投标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6.3.2 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截止日期至投标有效期满前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
予以没收。
6.4 无效投标。
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未交投标保证金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和盖章的;
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对顶资格要求的;
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7 开标
7.1 从投标截止日期到授予合同时为止,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议以及有关授
予合同的意向等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投标人或与上述工作无关的单位或个人。
7.2 参与评标的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和规定,严格自律,并接受
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的审计和监督。
7.3 投标人申报的关于资质、业绩等的文件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
7.4 投标人不得串通作弊,哄抬物价,致使定标困难或无法定标。
7.5 不得采用不正当手段妨碍、排挤其他投标人,破坏公平竞争。
7.6 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打听和搜集评标机密,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评标或授标工作。
7.7 投标人若违反上述要求,其投标将被废除。
第四章 附件
10
附件1 投标一览表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包号
设备名称
投标总价
(元)
投标保证金
交货期
交货地点
备注
人民币大写
关税
增值税
人民币大写
关税
增值税
注:投标总价以1美元折合成8.3元人民币报价。 投标人名称(盖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11
附件2投标分项报价表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 招标编号:_______________ 包号:______________ 报价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数量(单位)
原产地和
制造商名称
单价
总价
备注
1.
主机和标准附件
2.
备品备件
3.
专用工具
4.
安装、调试、检验
5.
培训
12
6.
技术服务
7.
至最终目的地运保费
总价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盖章):
注:1.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2.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4.上述各项的详细分项报价,应另页描述。
13
附件3. 技术规格偏离表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 招标编号:______________ 包号:__________ 序号
货物名称
招标文件条款号
招标规格
投标规格
偏离
说明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盖章):
14
附件4 履约保证金保函
致: (买方名称)
_________________号合同履约保函
本保函作为贵方与(卖方名称)(以下简称卖方)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就________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项下提供(货物名称)(以下简称货物)签订的(合同号)号合同的履约保函。 (出具保函的银行名称)(以下简称银行)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具结保证本行、其继承人和受让人无追索地向贵方以(货币名称)支付总额不超过(货币数量),即相当于合同价格的5%,并以此约定如下:
1.只要贵方确定卖方未能忠实地履行所有合同文件的规定和双方此后一致同意的修改、补充和变动,包括更改和/或修补贵方认为有缺陷的货物(以下简称违约),无论卖方有任何反对,本行将凭贵方关于卖方违约说明的书面通知,立即按贵方提出的累计总额不超过上述金额的款项和按贵方通知规定的方式付给贵方。
2.本保函项下的任何支付应为免税和净值。对于现有或将来的税收、关税、收费、费用扣减或预提税款,不论这些款项是何种性质和由谁征收,都不应从本保函项下的支付中扣除。
3.本保函的条款构成本行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直接责任。对即将履行的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贵方在时间上的宽限、或由贵方采取的如果没有本款可能免除本行责任的任何其它行为,均不能解除或免除本行在本保函项下的责任。
4.本保函在本合同规定的保证期期满前完全有效。
出具保函银行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人姓名和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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