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服务经营者承诺书
为保障消费者权益,严把食品质量安全关,本经营者庄严承诺: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对社会和公众负责,诚信经营,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
2.保证依法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并亮证亮照经营。
3.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保证有与餐饮服务规模相适应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取得健康证明后从事餐饮服务活动,每年进行健康检查。
4.保证建立并执行食品、食品原料进货查验及记录制度,查验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
5.保证依照法律、法规和餐饮服务安全标准、规范从事餐饮服务活动,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
6.保证餐饮服务经营场所的环境、设备、设施,符合与提供的餐饮服务相适应的要求。
7.保证建立并执行食品及食品原料定期查验及过期销毁制度,及时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主动将其清理并销毁,做好记录,并将有关情况报告卫生监督机构。
8.主动向消费者提供销售凭证,自觉履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更换、退货等义务。
9.保证食品广告的内容真实,不含有虚假或者夸大的内容,不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10.销售伪劣及其它国家明令禁止的食品的,愿意按货值金额十倍增加赔偿。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卫生行政机关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给予的处罚。
承诺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篇:餐饮服务经营者安全承诺书
餐饮服务经营者承诺书
本单位或业主(单位或业主名称) 是餐饮服务经营者。作为食品安全责任主体,我(们)深知,食品安全与否关系到消费者的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为了切实保证食品安全,特在此向社会公开承诺:
1、保证本次申请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保证获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后依法生产经营,不涂改、转让、出借餐饮服务许可证,并按规定及时办理变更、延续申请。
2、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对所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承担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
3、保证企业法定代表人(业主、负责人)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掌握与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切实提高对食品安全重要意义的认识。
4、保证具有与食品生产经营相适应的、经过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的从业人员,保证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人员身体健康,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5、保证具备持续保障食品安全的环境条件。
6、保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的质量保证体系,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提高自身管理水平,不生产经营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
7、保证建立原料(食品)购进索证、检查验收、记录制度。不购进、不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要求的原(辅)料或食品。
8、保证当生产经营的食品可能危及人身安全健康或造成人身安全重大事故危险时,能及时召回已经生产经营的食品。
承诺人(法定代表人或业主): (签字、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