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过年讲究到正月十五,可绝大多数工薪族都按照法定假日的安排,初八就已经上班了。而记者从市劳动保障局电话咨询中心了解到,这两天接到的咨询有关春节期间的加班费问题,不出意料地又成为劳动保障的一大投诉热点。加班费问题虽然是老生常谈,但我们还是要跟您细细算算,春节期间加班您究竟应该拿多少钱?
■ 7天长假加班费各有不同
春节放七天假,而这七天是由法定休假日和休息日两部分组成,前三天是法定节假日,后四天是休息日。两者性质不同,支付的工资也不相同。按《劳动法》及《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的规定,用人单位凡在春节前三天期间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日或小时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春节后四天用人单位如果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不给补休,则应当按照不低于日或小时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也就是说,单位在1月29日、30日、31日这几天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支付劳动者3倍的工资;而在2月1日至4日加班,单位应首先安排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 加班费基数如何定
按照《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的要求,企业在计算加班工资的工资基数,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工资标准确定;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集体合同约定的加班工资基数确定;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目前,国家规定的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数和工作时间分别为20.92天和167.4小时,职工的日工资和小时工资应按此进行折算。而据记者向有关部门了解,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的工资基数是指本人基本工资,即职务等级工资(技术等级、等级、岗位工资)和工资构成中的津贴(奖金)。
■ “红包”是不是加班费
很多企业习惯在春节给加班的职工发“红包”,一是图喜庆,二是当作职工的加班工资。对此,有关人士表示,“红包”和春节加班费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前者是对员工一年工作表现的肯定和褒奖,类似于年终奖,但并不能代替春节期间的加班工资。用人单位此举是违法的,侵犯了职工的合法权益。同样过节费也不可抵冲加班工资,过节费与加班工资完全是两回事,不能相互抵冲。专家强调,用人单位发放过节费是一种员工福利,不需要劳动者提供额外工作,而加班工资是对劳动者休假损失的补偿。
第二篇:春节加班加班费怎么算
春节长假已过,在千家万户欢度春节的时候,仍有不少职工要坚守工作岗位。春节加班可拿到多少加班费?具体怎么计算?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20xx年除夕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双倍工资。初一、初二、初三工作的,则可拿三倍工资。
今年除夕不是法定节假日
20xx年度的法定节假日调休日期安排中规定,春节的具体安排为:2月18日至24日放假调休,共7天。2月15日(星期日)、2月28日(星期六)上班。其中20xx年2月18日是农历除夕,即20xx年春节从除夕放假到正月初六。 虽然除夕也放假,但按照《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20xx年2月18日放假仅属调休而非“法定节假日”。实行标准工时制的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20xx年除夕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工资。正月初一至初三为春节法定假期,加班人员可领到三倍工资。
春节全加班可领17天工资
计算加班工资时,日工资按平均每月计薪天数21.75天折算,以本市目前执行的月最低工资标准1680元为例,如果2月19日(初一)至2月21日(初三)加班,用人单位每天支付加班工资为(1680÷21.75)×300%=231.72元。2月18日(除夕)、2月22日至2月24日(初四到初六)加班,用人单位不能安排补休的,每天支付加班工资为 (1680÷21.75)×200%=154.48元。即如果春节假期加满7天班又不能调休的,可拿到1313.08元加班费。
市人社部门提醒,按规定法定节假日企业有特殊情况需要工人加班的,可与工人进行协商,征得工人同意后可以加班,但必须按规定支付三倍工资。如果企业在法定节假日强行要求工人加班或不兑现三倍工资,工人可向劳动部门投诉。同时,记者咨询12333劳动保障热线了解到,加班费是对劳动者休假损失的补偿,需货币支付。单位不得以过节费或者实物代替加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