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培训
第四十四条 分支机构(控股公司)、项目单位应实行逐级负责制,运用各种形式,进行有针对性、形象化的安全教育、培训活动,确保全员受到应有的安全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相应的安全健康与环境技术知识教育、培训。同时应不断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提高员工的安全素质。
项目单位主要负责人,应由上一级安全管理部门安排进行岗位安全培训、教育,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工作。
第四十五条 施工承包商应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确保全体员工受到应有的安全方针、政策、法规和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知识教育,并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从事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应 经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培训取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第四十六条 施工承包商应建立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并报送项目单位安全管理部门和监理承包商备案,接受项目单位和监理承包商的监督检查。
第四十七条 工程现场外来参观、检查工作、实习、参加临时劳动或进行其他公务活动的人员,必须由项目单位或相关方进行安全交底后,方可进入现场。
第七章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安全施工措施
第四十八条 施工承包商应根据国家、行业有关规定及安全文明施工的实际需要,编制年度或单位工程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报送监理承包商备查。
第四十九条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编制的范围,应符合国家颁发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项目总名称表》和本规定附录F、G的项目,包括以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工伤事故,预防职业病和职业中毒为目的的一切安全技术措施和设施,以及安全宣传教育,安全技术开发研制、试验所需的器材、设备、资料等。
第五十条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费的来源,应按照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见附录D)执行,确保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所需经费的开支。
第五十一条 施工承包商应编制作业指导书安全施工措施编审程序表,按程序对施工项目安全施工措施进行编制、审核、批准、交底、签证、执行,确保一切施工活动都有书面的作业指导书和安全施工措施,无措施和未交底,严禁施工。作业过程如需变更措施和方案,必须经措施审批人书面批准。对于相同施工项目的重复施工,施工承包商应重新根据人员、机械环境等条件的变化,完善措施,重新报批,重新交底。
第五十二条 重要临时设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业施工项目(见附录A)和重大的起重、运输作业,特殊高处作业及带电作业等危险作业项目(见附录B)的施工技术方案及安全施工措施须报送监理承包商审批后,施工项目方可交底、施工。
第五十三条 施工承包商应根据具体的施工过程,开展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活动,编制的安全控制措施,必须具有针对性且符合以下要求:
(1)针对施工项目的危险源、危险点和控制对策;
(2)明确作业方法、流程及操作要领;
(3)根据人员和机械(机具)配备,提出保证安全的措施;
(4)针对工业卫生与环境条件,提出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
(5)提出危险及紧急情况时的应急预案。
第八章 检查与评价
第五十四条 项目单位、监理承包商、施工承包商及其上级主管单位除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外,还应按以下要求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
1.集团公司每年组织两次;
2.分支机构(控股公司)每季度组织一次;
OHSAS18001:2007标准理解及内审员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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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描述】
为了使学习者理解OHSAS18001:2007标准条款及其在组织运营中的应用。同时兼顾到有关GB/T28001:2001的全部内容,明确新旧版本之间的区别。包括熟知该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的基本要素和基本要求,掌握该体系的具体执行程序和标准,并了解对该体系进行检查和审核的方法以及制作审核报告的技巧。
【课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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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对象】
公司行政、安全管理人员,EHS安全工程师、安全主任,在EHS实施过程中承担内部审核工作的人员,有志于从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的人员。
【课程大纲】
第一部分:OHSAS18001:2007基本知识、标准条款讲解
◆ OHSAS18000:2007系列标准的产生背景
◆ OHSAS关键的术语和定义解释
◆ OHSAS18001:2007标准条款讲解(结合GB/T28001:2001标准要求)
4.1总要求 4.2职业健康安全方针政策 4.3规划 4.3.1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及决定控制方法 4.3.2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 4.3.3目标、指标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 4.4实施与运行 4.4.1资源、角色、责任、职责与权限 4.4.2能力、培训与意识 4.4.3沟通、参与及咨询 4.4.4文件化 4.4.5文件控制 4.4.6运行控制 4.4.7应急准备与响应 4.5检查 4.5.1监测与测量 4.5.2合规性评价 4.5.3事故调查、不符合、纠正及预防措施 4.5.4记录控制 4.5.5内部审核 4.6管理评审
第二部分:OHSAS18001:2007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实施难点
◆ 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重大风险控制策划
◆ 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的收集、更新和管理、守法评价的要求
◆ 如何对重金属、危险化学品、危险废弃物进行管理?
◆ 如何搞好企业的职业健康安全监测——废水、废气、噪声
◆ 如何对危险源进行控制、危害防治设施的建立
◆ 职业健康安全评价报告、三同时报告、排污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消防验收证明、设施验收报告、守法证明的获得和管理
◆ 危险源控制中的个人防护、急救、演习等
第三部分:OHSAS18001:2007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建立(OHSAS18001与ISO9001、ISO14001管理体系如何整合)
◆ OHSAS18001与ISO9001、ISO14001的异同
◆ OHSAS18001与ISO9001、ISO14001可以共用的程序文件和三级文件
◆ 如何将三体系整合降低公司的体系运行成本
◆ ISO9001、ISO14001、OHSAS18001体系三合一整合案例分析
第四部分:精彩内部审核技巧和客户验厂应对案例分析、讲解
◆ OHSAS18001:2007标准对职业健康安全内审员的新要求
◆ 职业健康安全体系现场审核的流程、技巧及沟通方法
◆ 如何应对认证公司的认证审核、监督审核
◆ 客户职业健康安全EHS验厂应对措施、案例分析
◆ 考试
3.项目单位每月组织一次;
4.安全检查可分为一般性检查、阶段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和季节性检查等方式进行。
第五十五条 集团公司、分支机构(控股公司)、项目单位组织的定期安全检查,应使用集团公司制订的“工程建设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及检查评价表”,对所检查的单位和工程项目给予定性和量化评价。
定期安全检查,负责组织的单位行政领导应亲自主持或参加,并邀请同级工会负责人参加检查。
第五十六条 定期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应以查领导、查管理、查措施、查隐患(事故、事件、不符合)为主,同时应将文明施工、成品保护、环境保护、环境卫生、生活安全卫生纳入检查范围。
第五十七条 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应填写“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送被检单位领导签收,限期整改。
第五十八条 施工承包商应建立重大危险源评估、监控程序,确保重大危险源处于在控、受控状态。项目单位、监理承包商、施工承包商均应建立安全隐患检查、登记、整改、验证程序。
第九章 事故报告
第五十九条 重大事故的即时报告
1.施工承包商现场发生人身重伤、死亡事故或重、特大机械设备损坏、火灾、交通事故,应立即以快速形式向项目单位报告。
2.项目单位接到人身死亡事故和重伤事故报告后,应立即用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按管理关系向隶属的分支机构(控股公司)报告;分支机构(控股公司)接到人身死亡事故和3人及以上重伤事故报告后,应在24小时内向集团公司总值班室、工程建设部报告。
3.项目单位接到重、特大机械设备损坏、火灾、交通事故报告后,应在24小时内用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按管理关系向隶属的分支机构(控股公司)报告,其中重、特大机械事故应由分支机构(控股公司)在24小时内向集团公司总值班室、工程建设部报告。
4.即时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
(2)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第六十条 人身伤亡事故月报、年报的报送程序
1.施工承包商应使用人身伤亡事故月(年)报表向项目单位报告事故情况,月报表应在次月2日前报出;年报表应在次年1月3日前报出。
2.项目单位应使用“工程建设职工伤亡事故月(年)报表”分别向隶属的分支机构(控股公司)和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部报送事故报表,月报表应在次月5日前报出;年报表应在次年1月10日前报出。
第十章 考核与奖惩
第六十一条 安全施工记录
1.施工承包商为连续无死亡事故的累计天数,安全记录从工程项目正式开工之日起,以每年1月1日到12月31日为一个周期。发生全口径统计范围(不含非本企业人员死亡)内本企业职工和分包单位职工死亡事故,不论其原因和责任归属,均中断事故单位的安全记录。
2.工程建设项目为连续无死亡事故的累计天数,安全记录从工程正式开工之日起至工程项目移交生产运行止,以每年1月1日到12月31日为一个周期;整个工程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和重、特大机械、火灾事故及特大交通事故,命名为无事故工程。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生全口径统计范围内的死亡事故,中断工程的安全记录。
第六十二条 安全考核项目
1.分支机构(控股公司):
⑴安全施工纪录;
⑵工程建设全口径统计重大伤亡事故次数,死亡事故次数,合计死亡人数和千人死亡率(千人死亡率按分支机构(控股公司)管理的工程项目平均人数计算);
⑶重、特大机械事故次数。
2.项目单位:
⑴安全施工纪录;
⑵工程项目全口径统计重大伤亡事故次数,死亡事故次数,合计死亡人数和工程千人死亡率;
⑶重、特大机械事故次数;
⑷重、特大火灾事故次数;
⑸重、特大交通事故次数。
3.施工承包商:
⑴安全施工纪录;
⑵全口径统计重大伤亡事故次数,死亡事故次数,合计死亡人数和千人死亡率,
⑶千人重伤率;
⑷重、特大机械事故次数;
⑸重、特大火灾事故次数;
⑹重、特大交通事故次数。
⑺项目单位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季度检查考核结论。
4.监理承包商:与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实际效果挂钩。
第六十三条 对分支机构(控股公司)、项目单位的考核与奖惩根据《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办法(暂行)》执行。
第六十四条 对施工承包商和监理承包商的考核与奖惩:
1.对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在安全文明施工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工程主要施工承包商,由集团公司授予荣誉奖牌,并录入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部信息数据库,在以后的集团公司系统工程招投标时给予加分,且奖牌数加分可以累积。
2.对实现年度安全目标的施工承包商行政正职、主管施工的副职、总工程师、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和监理承包商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由项目单位每年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3.在项目单位组织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竞赛评比活动中连续获得“优胜流动红旗”的施工承包商,由项目单位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4.项目单位每季度组织对施工承包商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状况进行一次综合检查考核(分达标、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并根据检查考核结果给予奖励或处罚。
5.对项目单位、监理承包商提出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未及时整改或不积极配合的施工承包商给予经济处罚;第二次复查仍未整改的加倍罚款;并责令其停工整顿。
6.对不遵守明挖放炮“三统一”(统一指挥、统一信号、统一时间)制度的施工承包商给予重罚,并同时责令其停工整顿。
7.施工承包商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项目经理经济处罚:
⑴发布违反有关安全工作法律、法规和制度的命令,违章指挥施工的;
⑵无视项目单位安全管理部门和监理承包商的书面通知,未及时消除重大安全隐患的;
⑶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和规章制度不健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混乱的;
⑷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或其它重、特大事故的;
⑸承包商工作人员不服从项目单位、监理承包商管理,其行为较为严重的。
8.对其它违规违纪行为,按项目单位制订的“违章作业处罚标准”处罚。
9.项目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在对施工承包商工作人员进行违规违纪罚款时,应视其具体情况,对承担连带管理责任的监理承包商按处罚标准减半罚款。
10.项目单位、监理承包商对施工承包商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的罚款,原则上只对单位进行处罚,并尽可能提供处罚的事实证据。
11.施工承包商发生特大事故,由项目单位给予10万元以上的罚款。
12.施工承包商发生重大机械设备损坏事故和重大火灾事故,由项目单位给予5万~8万元的罚款。
13.施工承包商发生重大人身伤亡事故,由项目单位给予5万~8万元的罚款。
14.施工承包商发生人身死亡事故,由项目单位给予3万~5万元的罚款。
第六十五条 项目单位奖金来源及使用:
1.项目单位确定的工程安全奖励基金;
2.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不返还部分;
3.违章及事故罚款;
4.安全奖励基金应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
第六十六条 工程项目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或其它重大事故隐瞒不报,或歪曲、掩盖事故真象,一经查证落实,将按《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办法(暂行)》的有关规定,对隐瞒事故的主要策划者和决策者,以及隐瞒事故单位的行政正职,有关分管副职,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给予严肃处理;施工承包商隐瞒事故,将加倍给予经济处罚。
第六十七条 对发生重大及以上人身伤亡事故,或发生重、特大机械、火灾事故,或发生特大交通事故,或一年内发生2次人身死亡或连续两年发生人身死亡事故的工程项目,由集团公司给项目单位以“黄牌警告”,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集团公司“说清楚”。
第六十八条 施工承包商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或一年内发生二人次重伤事故,或发生直接经济损失达20万元及以上的机械设备、火灾事故,或在安全管理工作中严重违反合同约定,或存在严重违背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承诺的行为,且拒不服从工程协调管理或经批评纠正但无明显成效的,由项目单位给以“黄牌警告”,并报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部备案。
第六十九条 受到“黄牌警告”的单位经过整改,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有了明显改善,在三个月后可向主管单位申请验收,经验收合格后予以撤销“黄牌警告”。项目单位撤销施工承包商“黄牌警告”,应同时报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部备案。
第七十条 受到“黄牌警告”的施工承包商在受警告期间,原则上不得参加集团公司系统工程招投标。黄牌警告撤销后,参加投标时将酌情给予扣分。施工承包商发生重大及以上人身伤亡事故,原则上一年内不得参加集团公司系统工程招投标。
第十一章 施工承包商安全资格
第七十一条 施工承包商投标承包集团公司工程项目,其企业必须具有良好的安全业绩,在社会上有良好的安全声誉,在工程现场有良好的安全形象。
第七十二条 参加火电工程投标的施工承包商,对其企业要求是已获得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资格;在三年内未发生过重大人身伤亡事故,投标当年未发生过人身死亡事故。
第七十三条 参加水电工程投标的施工承包商,对其企业要求是已初步建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在投标当年及上一年度未发生过重大人身伤亡事故。
第七十四条 中标承建集团公司工程项目的施工承包商应结合工程特点,认真做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运行工作,全面推行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及危险点分析与预控技术,强化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确保管理绩效得到持续改进。
第十二章 附 则
第七十五条 本规定第三章有关各级人员责任制的规定条款,应视为指导性的原则规定,各分支机构(控股公司)、项目单位可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制订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实施细则及相应的管理台帐(见附录E)。
第七十六条 本规定中的下列用语是指:
1.成品保护:泛指对设备、构筑物外观工艺的保护。即指对已粉刷、保温、装饰或施工完的墙面、地面、门窗、沟道、设备、构筑物等外层表面采取综合性的保护措施(包括监管措施),防止人为的污渍、划痕、损伤等,保持外观工艺的整洁美观,此项工作属文明施工范畴。
2.垮(坍)塌事故:指工程建设项目中重要构筑物,如大坝、桥梁、隧道(井、洞)、主厂房、烟囱、水塔等因施工措施不当或工程质量原因所造成的垮(坍)塌。
3.环境污染事故:指工程建设过程中因对所产生的环境污染源治理不当或超标排放,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后果的事故。
第七十七条 本规定用于界定集团公司系统内部管理机构与相关方在工程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工作上相互间的管理关系,以及集团公司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健康环境管理工作,不作为处理和判定民事责任的依据。
第七十八条 本规定与国家、行业颁发的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行业的规定为准。
第七十九条 本规定的解释权属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部。
第八十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录A(规范性附录)
监理承包商必须审批的安全施工措施项目范围
1.重要临时设施:包括施工供用电、用水、氧气、乙炔、压缩空气及其管线,交通运输道路,油库,雷管、炸药、剧毒品库及其它危险品库,射源存放库和锅炉房等。
2.重要施工工序:包括大型起重机械拆装、移位及负荷试验,大型构件吊装,预应力砼张拉,汽机扣大盖,发电机穿转子,大型变压器运输、吊罩、抽芯检查、干燥及耐压试验,大型电机干燥及耐压试验,燃油区进油,锅炉大件吊装及高压管道水压试验,高压线路及厂用设备带电,主要电气设备耐压试验,汽水管道冲洗及过渡,重要转动机械试运,主汽管吹洗,锅炉升压定安全门,油循环,汽轮发电机试运及投氢,高边坡开挖,大坝、大体积砼浇筑,基坑开挖放炮,洞室开挖,断层、破碎带的处理,大坎、悬崖部分砼浇筑等。
3.特殊作业:包括大型起吊运输(包括超载、超高、超宽、超长运输),高空、爆破、爆压、水上及在金属容器内作业,高压带电线路交叉作业,临近超高压线路施工,跨越铁路、公路、河道作业,进入高压带电区、电厂运行区,氢气站,接触易燃易爆、剧毒、腐蚀剂、有害气体或液体及粉尘、射线作业等。
附录B(规范性附录)
监理承包商必须审批的安全施工措施项目以及
必须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的危险作业项目
1.起重机满负荷起吊,两台及以上起重机抬吊作业,移动式起重机在高压线下方及其附近作业,起吊危险品。
2.超载、超高、超宽、超长物件和重大、精密、价格昂贵设备的装卸及运输。
3.油区进油后明火作业,在发电、变电运行区作业,高压带电作业及临近高压带电体作业。
4.特殊高处脚手架、金属升降架、大型起重机械拆除、组装作业。
5.水上作业,沉井、沉箱、金属容器内作业。
6.土石方爆破。
7.其它危险作业。
附录C (规范性附录)
工程建设项目安全与健康工作程序目录名称
1.安全施工委员会的组成及工作计划;
2.安全教育与培训;
3.定期安全检查;
4.现场道路、运输与交通安全;
5.现场安全的协调与控制;
6.作业指导书(安全施工措施)的编制和批准;
7.安全施工作业票的项目和批准;
8.现场医疗与急救以及紧急联络体制;
9.现场消防及紧急联络体制;
10.现场安全标志的设置;
11.现场环境卫生与清理整顿;
12.现场成品保护的控制;
13.文明施工的协调与控制;
14.现场力能(氧气、乙炔气、氩气、压缩空气)的供应;
15.现场施工用电;
16.现场照明;
17.现场安全设施;
18.安全防护用品、用具;
19.现场临建;
20.现场安全保卫及人员、车辆出入的控制;
21.恶劣气候的安全保障;
22.土石方开挖;
23.凿岩、爆破作业;
24.钢筋模板作业;
25.高处危险作业与脚手架、梯子;
26.起吊作业及大、中型起重机械的拆装、检查与试验;
27.放射源的管理及防护;
28.有毒有害作业与防护;
29.废料、废水、废气的处理与排放;
30.生活区的安全与卫生;
31.粉尘作业防护和噪声防护;
32.工作人员的加班;
33.密闭容器内作业;
34.高边坡作业;
35.隧道(井、洞)开挖;
36.材料、物品堆放;
37.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
38.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奖惩、考核;
39.分包单位的管理。
附录D(规范性附录)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费的来源
1.原电力工业部电建[1994]768号文《关于在电力工程中计列安全措施补助费等项费用的通知》,其计列标准如下(适用新建与改扩建工程):
火电工程:每千瓦计列1.5元,用于主厂房、烟囱、水塔等作业范围内的建筑、安装增加的安全设施。
变电工程:500千伏变电工程10万元330千伏变电工程8万元220千伏变电工程5万元。
送电工程:220千伏及以上线路,10公里以内1万元,每增加1公里增加500元。220千伏以下送变电工程参照执行。
2.财政部财工[1995]160号(对全国政协提案的答复)指出:按照新的财会制度的规定,企业在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过程中发生的劳动安全措施保护有关费用,直接计入在建工程成本。
3.建设部、财政部建标[2003]206号《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中规定的直接费中的劳动保护费和安全施工、文明施工费。
4.水电工程安措补助费按原国家电力公司国电水[2000]162号文《关于颁发“国家电力公司水电建设工程安全文明生产管理规定”的通知》的规定,其费用按建安工程量的5~7‰控制,列入工程造价。
附录E(规范性附录)
项目单位应建立的安全管理台帐目录
1. 安全会议记录(含签到记录);
2.安全检查记录;
3.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
4.安全隐患整改反馈单(验证);
5.安全奖惩记录(含罚款通知单);
6.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7.安全管理人员建档登记;
8.安全收发文记录;
9.投入安全设施登记台帐;
10.承包商月度安全综合情况报表
附录F(规范性附录)
火电施工安全设施标准名称表
1.属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开支的项目:
⑴攀登自锁器(含配套缆绳);
⑵速差自控器;
⑶废料垃圾通道(含附属设施);
⑷安全围栏;
⑸水平梁活动支架;
⑹高空摘钩走台托架;
⑺高处水冲式厕所(含附属管道、设备),干式厕所;
⑻滑线安全网(含钢丝绳、滑环等);
⑼手扶水平安全绳;
⑽电焊机集装箱及二次线通道(含快速接头、通风设备,但不包括电气设施);
⑾孔洞盖板及临时防护栏杆;
⑿ 水平防坠器;
⒀漏电保安器;
⒁安全标志;
⒂全封闭立网防护;
⒃安全网。
2.非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开支的项目:
⑴施工电梯;
⑵主厂房施工消防水系统;
⑶低压配电盘(一、二、三次盘);
⑷便携式配电盘;
⑸安全通道;
⑹集中广式照明设施;
⑺安全隔离电源;
⑻柱头托架;
第二篇:施工组织计划及安全技术措施2
前 言
一、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
4、初步设计说明书及图纸;;
4、煤矿安全规程(2008版);
5、现行质量标准、规范。
二、编制原则
严格按照设计图纸编制施工组织计划及安全技术措施。在仔细勘察工程实地的基础上,充分分析了该工程项目的设计文件和施工特点,根据多年来施工类似矿山工程的经验,认真做好施工准备工作。结合现场情况,科学合理组织施工,紧密衔接各工序,尽量避免窝工、停工及不必要的重复工作,又要保证施工连接均衡的进行。
我单位将严格按照项目法施工的要求,进行施工管理和质量控制,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强化安全、质量保证措施。在施工组织上选用专业化,选用最有经验的管理人员和所需的技术人员,组织强有力的施工组织管理机构,确保该工程施工的安全、质量和进度。
在机械设备和配置方面,立足高效机械化,降低劳动强度,加快施工进度。
在工期安排上,充分考虑各单位工程和分项工程的施工工期,依据施工图,立足于科学合理,认真分析,精心组织安排好施工工序,避免不合理的安排造成施工影响和窝工现象。
施工方案的确定,施工方法和施工工艺的选择立足规范和标准,优先选用科学、合理、先进并适合现场的施工方法。
我们的目的是通过精心组织、合理安排、科学管理,保质、保量、保工期,创信誉,向业主交一项满意的过程,实现“双赢”。
第一章 施工组织措施
一、位置交通
达州市立信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东升北矿,位于万源市城NW335°方向,距万源市城直距约0.5Km。矿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07°59′48.6〃~108°01′52.5〃,北纬32°05′19.6〃~32°07′29.3〃。矿井矿部行政区划属太平镇鞠家坝村,属基建矿井。
二、地质构造与地层
矿区位于大巴山褶皱带什字坝复背斜南段的抱耳岩背斜北东翼(庙沟向斜北东翼)。主构造线方向为NW ~SE,地层倾角一般20°~60°。矿区范围内次级小褶曲和小断层较发育,向深部地层褶曲、小断层逐渐消失,均对煤层开采无大的影响。构造中等较复杂。
矿区出露的地层主要为:三叠系上统须家河组(T3xj)、侏罗系中下统白田坝组(J1-2b)、侏罗系中统千佛崖组(J2q)。主要含煤地层为三叠系上统须家河组(T3xj),总厚约200m。
三、工程概况
矿井划分为两个开采水平,在每个水平内设主平硐、回风平硐、辅助生产平硐,。参见主要工程概况表。
第一水平井筒特征
第二水平井筒特征
四、施工部署
(一)项目组织结构及职责分工:
组 织 结 构 图
为确保工程质量,加快施工进度,缩短工期,经研究对该工程施工项目管理,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抽调具有实力的专业技术队伍进驻施工现场,项目部职责实行分工,具体如下:
(二)施工部署及进度
本工程井施工总工期为18个月,其中施工准备期为30天,为了保质,如期完成工程施工任务,将采用三班作业制。运输前期采用人力推车,后期使用机车运输。
施工计划进度及挖循环图详见下表。
井巷工程施工进度表
开挖循环图表
五、施工准备
该工程施工工期紧、工程量大,因此在施工前做好各方面的准备工作尤为重要,为了保质保量建好本工程,为开工创造良好的条件,确保实施计划目标,严格按以下要求办理:
(一)施工准备原则
施工准备安排的原则是: 进场快、开工快、边准备、边安家、边施工。
(二)组织准备(见下表)
(三)技术准备(见下表)
在项目技术负责人的主持下,组织施工技术人员阅读和熟悉施工图纸,准备本工程需用的施工验收规范及技术标准。
(四)生产临时准备
办公室设置在+660m主平硐井口工业广场内,分别为甲方、项目部管理人员办公室,+800m主平硐、+920m回风平硐、+1120安全平硐各设井口食堂。清除地面障碍物,平整场地,设置测量控制网及基点,对工程进行定位放线。安排劳动力,施工机械及材料等进场。
(五)供水、电及其它设施
设置建设生产用水、生活用水,采用消防供水,管径采用DN100镀锌钢管,现场设消防闸阀,管径DN45.参照施工机械的选配数量及分阶段使用情况,施工时的最大用电量需要100KW。
同时,为满足施工需要,设置的临时设施工程详见下表:
临时设施工程明细表
六、主要项目施工方法和施工措施
(一)采用机具
1、主要机具
掘进机械采用7655型凿岩机。正常使用4台,最多时8台。
2、辅助机具
铁锹、矸车、机车、罗盘、经纬仪、空压机等。
(二)、施工方法和措施
采用钻爆法施工,光面爆破、激光指向、全断面掘进、一次成巷的施工方法。详见作业规程。
第二章 安全措施
一、管理
1、建立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制度办事。
2、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职工须经考核合格,并取得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3、配备足够的管理人员跟班作业。
4、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时编制和修改《作业规程》,严格按照《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作业。
5、加强通风管理,风筒出口距工作面不得大于5米。风筒吊挂必须平、直。
6、加强顶板管理,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
7、严格执行放炮管理制度 。
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1、分析可能发生各种事故的自然条件原因和地点
根据本矿井井下实际情况分析,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水灾、顶板冒落、火灾、瓦斯煤尘事故。
1)、水灾事故
矿井水灾主要威胁来自地表水和平硐裂隙涌水层带透水,以及上部老空区积水,必须高度警惕;应把防透水事故作为本矿灾害防治之一。
井下透水征兆:
①挂汗和水量明显增大:当掘进工作面接近积水区时,水在自身压力作用下,通过岩裂缝渗透出而在岩壁上聚结成许多水珠,水量大时向下滴水或淋水。
②空气变冷:当掘进工作面接近大量积水区时,工作面气温会聚然降低,岩壁发凉,人又发冷感,时间越长,越感阴冷。
③挂红:因井下水中含有铁的氧化物,它可通过岩层裂隙渗透到工作面的岩表面,呈现出暗红色水锈。
④有嗅鸡蛋味:当工作面接近老窑积水区时,由于老窑水中释放出H2S 气体,具有刺鼻的嗅鸡蛋味,使人咽喉产生发干、发痒的感觉。
⑤发生雾气:当工作面的温度较高时(如放炮等),积水透出在岩层上引起蒸发而迅速形成雾气。
⑥水叫:井下的高压积水向岩壁裂隙强烈挤压与两壁摩擦而发出嘶~叫声,这说明该工作地点已接近积水区域,透水即将发生,这时必须立即发出警报,并撤出所有受威胁的人员。
⑦大巷涌水量明显不正常增大时,说明井下封堵水出现问题,必须立即停止工作,进行加固处理或撤出人员。
可能受到水灾威胁的地点:根据掘进计划情况,可能直接受到水灾威胁的地点为掘进工作面,其它工作地点都可能受到水灾的间接威胁。
2)、顶板冒落事故
造成顶板冒落事故的原因主要是掘进工作面不支护空顶作业或支护不及时裸露时间较长、支护质量不高、支护支撑力度不够,发现冒顶预兆未及时采取有效防治措施等。
冒顶预兆
①顶板下沉速度明显增加,顶板压力急剧增大,支架发生劈裂声或出现断梁断柱现象,严重时可听到采空区顶板发生断裂时的近似雷声。
②顶板破裂,断梁折柱快速增多,随着顶板出现掉岩现象;掉渣越多,表示顶压越大,这些都是将发生冒顶的危险信号。
③片帮增多,裂隙加宽加深。
④漏顶、脱层。脱层有时不易发现,可用敲帮问顶来判断。
可能发生顶板冒落的地点:
矿井全岩巷掘进都有可能发生顶板冒落事故。
3)、火灾事故
井下火灾发生的原因很多,因是全岩掘进,故主要是防止外源火灾,外源火灾主要诱因有:电气设备因失爆、短路或保护不全及保护不合要求,井下放炮违反操作规程,井下无人操作时设备未断电,因岩石冒顶砸伤电缆,井下使用明火未严格按措施实施,职工违章带烟草点火物品入井等产生火花和火源引起火灾。
可能发生火灾事故的地点:掘进工作面放炮引起火灾和井下电气设备火灾。
4)、瓦斯煤尘事故
据该矿采掘生产中进行瓦斯检测结果统计,其含量一般<0.2%,最高达0.5%。经历年瓦斯等级鉴定和审批,均为低瓦斯矿井。若通风管理不好,瓦斯有可能积聚超限,发生瓦斯燃烧及爆炸事故。
发生的原因主要有通风系统不畅、通风断面不够致使风量不足;掘进头无风或微风作业;通风设备、设施损坏,维修不及时造成风流短路等导致局部瓦斯积聚、超限达到燃烧、爆炸浓度。
可能发生瓦斯煤尘事故的地点:掘进工作面揭煤点和煤层巷道掘进面。
三、矿井灾害事故的预防措施
在矿井的一切生产工作中,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煤矿安全规程》,严格贯彻落实各项安全制度和措施,搞好事故的预测预报工作,排查消除事故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之中,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切实保护职工身体健康和生产安全。
1、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真正把安全工作纳入本项工程议事日程,作为各项工作的重点,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企业生产经营任务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2、每年必须根据施工计划情况组织编制矿井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并每季度根据情况变化修改实施。
3、加强职工安全技术教育培训,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
4、认真组织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防止事故的发生。项目经理、技安员等必须认真组织好每周一次的安全检查工作,排查安全隐患,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并监督检查整改情况,真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一)、预防火灾事故
1、消除井下可燃物
1.1采用不燃材料支护。
1.2井下电缆使用不易延燃电缆,并按规定进行铺设和悬挂,接头必须采用防爆接线盒。
1.3井下使用油料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
2、消灭井下热源点
3、杜绝火种下井
3.1井下必须配备齐全完好的消防设施(灭火器、灭火砂等防火物资)。
3.2专职瓦斯检查员(兼辅助救护队队员)配齐必须的装备,随时保持完好、整装待用。
3.3加强矿井通风。
4、井口20m内不得生火。井下或井口房进行焊接作业,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并报安全部门批准,焊接工作必须在救护队员的监护下进行。
5、所有电气设备防爆性能表现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否则不得下井使用。
(二)、预防水灾事故
1、加强水灾的预测预报工作
1.1每月定期勘测井下的涌水量情况。
1.2洪水季节来临前由矿长、项目经理组织对井田开采范围内的地面各溪沟特别是对煤层露头处进行认真的勘查,查明有无地表水渗透情况。
2、采取综合防治水措施,杜绝水灾事故
2.1严格遵守和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有关防治水的规定。
2.2对向矿井渗透水的地面溪沟或煤层露头处,进行封堵,其封堵工作必须在洪水来临前(3月底)完成。
2.3维护好井下排水沟,保持畅通。
2.4洪水季节期间,安排专人每天24小时对井下各水平涌水情况进行监测,监测人员每小时向矿长及项目经理报告一次,发现涌水量异常应立即按矿井防洪预案进行处理。
2.5一旦天降大雨或暴雨,由项目经理通知井下停产,撤出人员待命抗洪。
2.6各班组应加强职工教育、培训、使职工熟悉避灾路线。并根据情况不定期进行抽查,各班组可组织防治水灾事故的演习工作。
(三)、预防冒顶事故
1、严格执行作业规程有关顶板管理的规定,坚持支护不齐不作业的原则,严格空顶冒险作业。
2、支护必须按作业规程要求进行,支护材料符合规定,严禁使用不合格支柱。
3、尽量摸清顶板来压规律、防止大面积冒顶。
4、加强放炮管理,减少放炮过量冲倒支柱。
(四)、预防瓦斯煤尘事故
1、一般瓦斯预防措施
1.1、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和瓦斯检查员的岗位责任制度,使用好瓦检员巡检系统,杜绝空班、漏检、假检现象。
1.2、严格盲巷的处理,处理盲巷必须按矿“一通三防”管理规定执行。
1.3、严格瓦斯管理,采取措施,以保证矿井生产区域和作业场所的瓦斯浓度不超限;对瓦斯超限地点,应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切断电源,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处理,使瓦斯浓度降低到规定浓度上限以下时,方能恢复行人、送电及作业。
1.4、井下严禁使用非防爆性能的设备,若因条件特殊非使用不可,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经集团矿批准;没有合格证的防爆设备严禁入井。
井下电气设备的防爆管理纳入安监处、机电科、机电队和使用单位的工作考核内容,由安监处负责。井下出现失爆点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发现后立即停止失爆电气的电源,并在四小时内整改完毕。
1.5、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坚持执行“一炮三检”及“三人联锁换牌爆破制”。
1.6、通风主管部门必须参加各项工程施工的作业规程的审定、认真审查通风系统的合理性,保证配风要求;经总工程师批准的通风系统优化由通风业务部门负责现场实施和验收。
1.7、三月份内完成检查检修矿区内的防雷电装置。
1.8、每一下井人员必须配带自救器,并按矿规定严格使用。
2、瓦斯变化异常区域的瓦斯灾害预防措施
2.1、瓦斯变化异常区域必须强化“通风技术措施”和“瓦斯灾害预防措施”的实施,并进行重点监测。
2.2、在瓦斯变化异常区域爆破作业时,必须制定专门措施保证爆破工作的正常。
2.3、加强瓦斯异常区域的瓦斯及风量检查,保证瓦斯异常区域系统稳定,风量充足。
2.4、通风业务部门和通维队技术人员对瓦斯变化异常区域每旬至少两次现场检查,收集资料,摸清规律。
2.5、对瓦斯变化异常区域的瓦斯管理,要研究更加合理的科学管理方法,以保证施工安全。
3、煤尘灾害预防措施
3.1、完善矿井防尘设施,重点是采煤工作面的进回风巷及掘进巷道的风流净化水幕,保证雾化好,灵敏可靠;新增转载点和工作面搬家,其防尘设施必须先安装好后。工作面再投入使用。
3.2、掘进工作面必须实施湿式打眼作业,爆破和装药前都要进行洒水和冲洗岩帮。
3.3、采煤工作面的进回风巷,主要运输大巷、回风巷按规定时间,定期清扫粉尘,清除堆积煤尘。
3.4、爆破装药必须按规定使用好水炮泥,降低爆破火焰温度,减少粉尘。
3.5、按照防尘系统和通风系统设计,安齐和完善矿井各个地点的隔爆设施,水棚安装由通风业务人员负责设计,并组织实施。
3.6、按规定对矿井作业点测定粉尘浓度,对产尘多的作业地点进行不定期的测定其浓度,发现问题立即报告通风业务部门,制定措施进行处理。
3.7、改造防尘管路,管好用好现有的防尘水池及管路。
四、矿井安全技术措施
(一)、处理重大灾害事故的组织措施
1、为了有秩序迅速抢救遇难人员,处理事故,尽快地恢复生产,特成立救灾指挥部。
1.1救灾指挥领导小组成员:
总 指 挥:淦玉龙(总经理)
副总指挥:于诗均(项目经理)、蒲建平(矿长)
成 员:何朝强、蒲建军、周彩军
1.2救灾指挥领导小组设在矿调度室。
(二)、计划措施
1、水灾事故的处理计划
1.1、临场处理
1.1.1发生透水事故后,现场人员必须立即向调度室汇报,并要在班组长或老工人的指挥下迅速抢救,就地解决,加固工作地点的支护,堵住出水点,以免事故扩大,如果情况危急,水势很猛无法抢救,则应有组织地避开压力水头,迅速撤离事故区至上水平或地面。
1.1.2调度室接到透水报告后,要立即向救灾领导小组汇报,并立即通知救护队及有关人员进行抢救。同时,根据出事地点和可能波及的地区,通知有关人员撤出危险区域。
1.1.3透水事故发生后,各班组应尽快准确地核查井下人员,如发现人员被水堵于井下,则应首先采取一切有效措施进行抢救。
1.1.4透水事故发生后,应首先将出水水源调查清楚,然后组织力量和排水设备进行排水,如水源补给量特别大,用强力排水不能奏效,则先堵住涌水通道,截住补给水源,然后再排水。排水时应制定专门的安全措施。
1.2、根据掘进安排,采取有效的防水措施。每日跟班班长要认真观察巷道渗透水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停止生产并报告调度室采取措施。因无资料可参考,必须认真贯彻执行“预测预报、有凝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探水原则,要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确保不发生透水事故。
2、冒顶事故的处理计划
2.1、当工作面发生冒顶事故时,首先将人员撤离危险区,并向调度室汇报,通知救护队前往救护。
2.2、处理冒顶事故危险,应先由外向里加固冒顶区周边的支架,消除进出口通道的堵塞物,尽快接近堵人部位进行抢救。
2.3、冒顶后致使冒顶区域不通风时,应尽快安置局扇、风幛,以保证冒顶后有足够的风量,并要派专人检查该处有害气体浓度。
2.4、如果冒顶后,堵人处风量不足,应利用局扇、钻孔或管子向事故区送风。
2.5、处理大面积冒顶事故,应制定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
3、瓦斯、煤尘事故的处理计划
3.1、事故发生后,灾区人员要立即采取自救与互救措施,位于灾区的人员首先要撤离灾区,撤离灾区时要根据受灾点情况,按作业规程规定的避灾路线,迅速佩戴好自救器通过有毒有害气体区域,进入就近新鲜风流地点,撤离灾区,波及区的人员发现或接到调度室通知后也要及时撤离,并远离波及区,在撤离过程中,也必须根据作业规程的规定路线,在可能因进风系统被破坏必须经过有毒有害气体区域,也必须迅速佩戴好自救器通过有毒有害气体区域,进入就近新鲜风流地点,撤离波及区。
3.2、当发生瓦斯、煤尘爆炸事故,无其它巷道躲避或来不及撤离时,避灾人员要注意爆炸冲击波的方向,迅速打开自救器,背着冲击波的来向,脸朝下扑倒在水沟里或能遮挡冲及波地点,以隔绝火焰或防止高浓度有害气体的伤害,待爆炸波过后,要迅速迎着风流方向撤离到安全地点。
(三)、“计划措施”的贯彻和要求
1、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由矿长、项目经理和副矿长、技术安全员负责贯彻执行,各班组在领导组织安全活动时要有计划有重点地贯彻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
2、本项目要组织职工进行一次“计划措施”内容的考试,不合格必须重新培训,否则不准上岗。
3、本“计划措施”贯彻后,各班组应根据每个工作地点具体情况有计划地组织职工熟悉避灾路线和安全出口。
4、贯彻本“计划措施”时,技安员要将各种灭火器材的性能与使用方法、救护队将自救器的性能与使用方法向职工分批次进行讲解。除机电维修工外,班组长必须熟悉受灾时切断本区电源开关的位置和方法。
5、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配齐图纸并随生产进度及时上图以备用。
第三章 安全操作技术规程
掘进工安全操作规程
1、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服从安排,坚守岗位,熟记有关安全规定,定期参加安全活动和安全教育,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和《操作规程》。
2、无风不准送电和进入工作面,送风后必须首先检查作业地段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其浓度在《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以下时,方可送电,进入工作面,临时停工地点不准停风,应设置栅栏并挂牌。
3、进入工作面前和完成打眼、装药、放炮、装渣、架拱(箱)等工序,都必须随时“敲帮问顶“;及时排除活矸、险情,工作面顶板悬空不准超过《作业规程》的规定距离。
4、顺煤层掘进巷道(顺槽),在挖煤槽的同时必须处理好顶底板,在作业的同时必须将支护紧接碛头。
5、掘进工作面距永久支护之间,可架设临时支护,其规格、质量必须由现场安全员和矿长确定。
6、装渣前要注意清理是否有瞎跑、残炮和散落的雷管及炸药,遇有瞎跑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进行处理。
7、发现有出水异常,巷壁和顶板挂红、出汗、空气变冷、发生雾气,顶板淋水增大或底板鼓起,必须立即向矿长或技术负责任人报告,制定探放水措施,在有专人指挥的情况下进行探放水。
8、局部通风机和启动装置在进风流中,局部通风机必须垫平垫稳,风筒吊挂平直,有环必挂,接头严密,无漏风、破口,拐弯处要缓慢,风筒出口至啧头不得超过5m。且无循环风、扩散风,风量必须符合《规程》规定,至少每分钟风筒出风量不低于40m³ 。
9、打眼前认真检查电煤钻和电缆有无损坏,开关时否灵敏可靠,发现问题时,通知有关人员进行抢修,严禁带病运行。
10、操作电煤钻是,应根据电煤钻承受的负荷、允许温度等规定进行操作,严禁随意拆散和硬逼死顶。
11、放炮前必须将电煤钻、电缆及其它工具放置在安全地点以防炮击、砸坏,操作后应将电缆挂好并和电煤钻一起悬挂在安全地点,不得遭受水淋。
12、电缆有损坏、裸露、接头松动等,必须经电工检查后方可送电;操作时严禁电缆与其它导电物体接触或拖在轨道上、浸泡在水里,悬挂电缆时,严禁放炮母线同挂一侧。
13、非放炮人员(未取得放炮作业证的)禁止装炸药、装药泥和进行起爆操作。
人力推车工安全操作规程
1、从队长或班长处接受本班出矸(煤)的任务,以此领取车牌。
2、领取铁锹、撬棍、木楔、大木棒等工具。
3、检查
(1)检查推车线路中的巷道支架完整情况,有低矮狭窄部合格的,要汇报班长;
(2)检查推车路线的轨道,道岔是否合格;
(3)检查推车线路的风水管路、电缆、电话线的悬挂是否妨碍,若不合格的要汇报班长;
(4)装车地点及沿路的巷道是否清理干净,有无杂物淤泥,妨碍推车;
(5)矿车车厢是否变形破损,连接环是否损坏;
(6)检查车轮是否完好及车轮的运转情况;
(7)检查矿车前轮轮轴的固定情况。
检查发现不合格的矿车要推到旁道或出井处理,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处理,否则不得作业。
4、推车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开始推空车要慢,临近装车口时要慢;
(2)放煤时,必须站在放煤口旁边,严禁正对放煤口。且必须均匀放煤,同时不得装煤过多。放煤后必须关闭挡煤板。
(3)放煤时,若遇溜煤眼堵塞,必须采取从侧面安全处进行处理,严禁直接在放煤口用手搬或用其它木棒、铁棍捅煤。
(4)一次推出一辆,严禁在矿车两侧推车,同向推车的间距:在轨道坡度小于或等于5‰ 时,不得小于10m,大于5 ‰时,不得小于30m。
(5)推车时必须时刻注意前方。在开始推出、停车、掉道、发现前方有人或障碍物时,以及从坡度较大的地点向下推车,接近道岔、弯道、巷道口、风门、硐室出口等处时,推车人员必须及时发出信号。
(6)严禁放飞车。巷道坡度大于7‰ 时,严禁人力推车。
(7)严禁矿车搭人。
(8)严禁站在矿车前方拉车。
(9)推车时若发现后边车声增大,应躲开身子,招呼后边车放慢速度或停止;
(10)在车场或调车道停放矿车时,停放的矿车不准压道岔,必须过道岔1m以上;
(11)若在巷道分段接车,以防看不清误操作伤人;接车地点不得在拐弯处;
(12)在有摘挂钩地点倒车,要首先和专职挂钩工联系好。不准自行摘挂钩;
(13)过道岔时,要停车,先扳道岔,矿车经过时速度放慢,车通过后要将道岔扳回原位。
5、车掉道后恢复上道的操作
(1)先将矿车刹住,先抬一头后抬另一头;
(2)要用小铁道、撬棍进行复位,严禁以人操作;
(3)抬杠矿车时,人员只准站在矿车的前后和外侧宽处,不要站在里侧狭窄处;
(4)多人操作时要互相呼应,动作一致,注意安全。
6、收工时要将空重车分别稳妥停在空重车道上,不准把矿车停留在中途巷道中,同时把沿途溅洒、漏下的浮煤清扫到矿车内,不准将煤矸扫入水沟。
7、进行交接班或向班长汇报。
打眼工安全操作规程
1、打眼工应经过专门培训,并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2、打眼工必须掌握电钻的操作要领和维护保养及排除故障的知识。
3、打眼工打眼前,首先检查电钻是否完好,开关、进线等处时否漏电;若存在问题,必须通知维修工进行维修后方能使用。
4、安装钻杆时,首先检查钻杆是否弯曲等,不合格钻杆不得使用。
5、打眼时,必须严格按照作业规程和安全规程操作,并按作业规程规定的炮眼布置就绪打眼,同时根据煤岩变化优化调整,严禁挑顶等违章操作。
6、钻头送至孔位开始钻进时,压力不宜太大,要轻压慢钻以免崩刃或打坏变速齿轮,待钻头下到一定深度(20cm)工作平稳后,压力再逐渐增大。
7、启动电钻时,必须注意力集中,要求手不离按钮、眼不离电钻,动作要准确、及时、迅速。
8、电钻运转时,严禁用手、脚或其他物件直接制动机器运转部分。
9、电钻运转过程中,应随时观察电钻的运行状况,若发现异常情况和异常声音时,必须立即停机进行维修。
10、打眼时,操作工人必须站在顶板完好、稳定且支架牢固的地点;脚要站稳,严禁站在空顶区内或支架不牢固的地点作业。抽出钻杆时,要慢慢抽出,严禁用力拨出。
11、打眼孔时,若发现煤岩松软、片帮、来压或钻孔中有水,以及有顶钻等异状时,必须停止钻进,但不得拔出钻杆,由班长负责立即向矿调度室报告。如果发现情况危急时,必须立即切断电源,撤出所有人员,然后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12、拉电钻输电线必须先停电后再拉线,收线时也必须停电后再收线。
13、打眼结束后,必须及时切断电源并收好煤电钻及电线,放置在安全地点。
风动凿岩机安全操作规程
1、操作人员应努力提高操作、维修、保养技术,以作到安全生产,快速掘进。
2、根据掘进的作业规程,先计划工作面要打的眼子的位置、方向等,准备打眼。
3、气腿式凿岩机的使用
(1)、操纵阀—操纵阀上的操作把手有五个位置,每个位置所完成的工作如下表:
(2)、调压阀—调节气腿推力的调压阀共有10个位置,气腿推由0~10逐渐增大,使用时注意调节,以保证凿岩机得到最优轴推力。
(3)、气腿快速缩回板机—凿岩时如果需更换气腿位置,左手拉紧手把中的板机,右手抓住气腿提手把,在很短时间内可将气腿快速缩回到适当位置。
(4)、调油阀—用螺丝刀调节油阀的位置可控制注油器的出油量,使每分钟耗油为2.5—3毫升为宜,一般可观察排气口的排气,以有油点为良好调油阀调节好以后,要特别注意拧紧螺帽,以免松脱丢失螺帽和调节油阀。
4、根据凿岩机凿岩的具体情况,灵活操作以上阀门,作到安全高速的打眼。
5、在作业中要注意如下事项:
(1)、润滑油的选择,大气温度在10℃~30℃时用20号、30号机油大气温度小于10℃时用22号、32号机油。
(2)、气压、水压:
工作气压用5~6公斤/厘米为最优越,气压超过6公斤/cm容易断钎,并增加反作用力使操作困难,同时零件消耗显著增加。气压低于3公斤/厘米,虽能正常工作,但效率降低,耗力量显著增加。
冲洗水压一般应低于压气压力,否则将造成水由钎孔向机体逆流,破坏了润滑面,使机器运转不正常。
(3)、钎杆:钎尾冲击表面的硬度以40~45°(洛压)最适宜。太硬时损伤活塞,太软时钎尾波打,使钎杆拔不出来。
钎尾冲击表面应平滑,与钎杆中心垂直。否则钎杆容易损坏。钎尾长或短都会降低凿岩效率,钎肩的园角也不宜过小,否则容易折断。
钎直径过大,钻眼速度显著降低,因此钎不宜过大,要注意钎子突然折断,以免发生事故。
巷道支护工安全操作规程
1、巷道支护工应装备足够的支护材料(石头、砖、木料、水泥、沙)和安全生产操作用具(钎子、二锤、斧子、砖刀)。
2、进入支护场所,首先应进行敲帮问顶,审壁撬墟,处理一切隐患后方可进行操作。
3、永久支护时,首先应下脚,将下脚位置挖于硬底,并用钎子打平。
4、架拱用的水泥沙浆要达到合格的标准号,才能开工使用。
5、拱的“一”字墙要砌平、直,两“一”字墙直线要平行,方可架拱。
6、架设拱架要稳、牢、可靠,有预防人车通行的措施后,方可在拱架上砌砖。
7、砖砌完后,加尖、稳定后再码矸石,充填背渣。
8、最后取下拱架,清理场所,保持整洁。
9、临时支护操作,按实际情况挖好脚眼,比好支护位置及长度。
10、支护料达到作业规程要求,支柱迎山有力,用二锤用力捶打,不能虚打。
11、清理一切浮木块和其它杂物,清点用具下班。
放炮员安全操作规程
1、向班组长接受任务后,确定当班使用炸药,,雷管数量,填写领取单。严禁携带不合格的瓦斯检定器下井使用。
2、领取并检查防爆放炮器
(1)用放炮器钥匙扭到充电位置,氖灯要发亮;
(2)禁止用短路的方法检查放炮器;
(3)放炮器完好,电池有电。
3、领取放炮母线
(1)必须使用橡胶铜芯或聚氯乙烯金钢芯双线电缆;
(2)放炮母线接头除锈、扭结并用绝缘带包好。
4、领取掏勺、木扦或竹扦、木或竹质炮棍,炮棍的直径应略大于药卷直径。
5、领取炸药
(1)待有队长、技术人员签字盖章的或经主管部门批准的炸药领取单到爆破材料发放站领取当班用的炸药。
(2)只准领取作业规程规定的煤矿安全炸药,严禁领取和使用非煤矿安全炸药、黑火药、冻结或半冻结的硝化甘油类炸药、含水超过0.5%的铵锑炸药及硬化到不到用手揉松的硝酸铵类炸药。
6、领取电雷管
(1)只准领取瞬发电雷管或毫秒延期电雷管,毫秒雷管最后一段的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毫秒;
(2)当面点清电雷管数量;
(3)严禁领用延期性电雷管、非电导爆管。
7、运送爆破材料应遵守下列规定:
(1)电雷管必须由放炮员亲自携带运送;
(2)放炮员和放炮员助手携带的炸药数量不准超过规定的限量;
(3)爆破材料必须装在坚实的非金属容器内。电雷管和炸药应分装在不同的容器内或分装在同一容器的具有牢固隔板的间隔内并加锁。严禁将炸药装在衣袋内;
(4)携带爆破材料人员不得在交接班、人多上下井时间进入;
(5)领到爆破材料后,应直接送到工作地点,严禁中途逗留。
8、爆破材料的存放:
(1)爆破材料在工作面临时存放时,必须放置在放炮警戒线之外的顶板完好、支架完整、无电气设施、不潮湿的安全地点;
(2)炸药箱内只准存放炸药和雷管,严禁将瓦斯检定器、放炮器存放箱内。炸药和雷管必须用隔板隔开,不许混放;
(3)不准任何人在存放炮药的地点休息,更不准坐在炮药箱上;
(4)防爆型放炮器要悬挂在干燥地点。
9、装配引药
(1)只准由放炮员装配引药,不得由其他人代替;
(2)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电气设备和导电体的巷道内装配引药;
(3)严禁坐在炮箱上装药;
(4)从成束雷管中抽出单个电雷管时,应将成束的电雷管脚线顺好,拉住前端脚线将电雷管抽出,不得手拉脚线硬拉管体或手拉管体硬拉脚线,一个引药只装一个雷管;
(5)装配引药,应先将炸药卷顶部揉软,用木扦或竹扦在药卷的顶端中心垂直扎好略大于电雷管直径的孔,然后将电雷管插入孔眼,将脚线在药卷上拴一个扣,剩余的脚线全部绕在药卷上同时将脚线末端扭结,严禁将电雷管从药卷侧面硬插入药卷中或捆在药卷上;
(6)装配引药时,必须防止电雷管受震动或冲击,防止折断脚线及损坏其绝缘层;
(7)装配引药的数量应根据眼数而定,并且用多少装配多少,装好的引药要立刻整齐摆放在容器内,点清数量,不得遗失,不准随地乱放。
10、装药前,放炮员要与班组长及瓦检员对工作面及炮眼进行全面检查,对所检查的问题,应及时处理。在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准进行装药。
(1)装药地点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
(2)工作面风量不足或风向不稳定;
(3)装药地点20米以内煤尘堆集飞扬;
(4)装药地点有片帮冒顶的危险;
(5)有伞檐,炮道不符合规定,煤壁局部突出0.3米以上;
(6)炮眼内有异状,有压力水、瓦斯突增、炮眼塌陷出现裂缝,温度骤高骤低等;
(7)有眼深小于0.6米的炮眼或不符合规程规定的眼深、位置、方向等;
(8)炮眼内煤粉未清除干净;
(9)基本支护和特种支护不齐全,支护有损坏未处理;
(10)发现瞎跑未处理。
11、装药
(1)用掏勺将炮眼内的煤粉清理干净;
(2)用炮棍将药轻轻地推入眼底,用力要均匀,不得强力冲击,但要使药卷间密实接触;
(3)正向爆破的引药最后装,装引药时其聚能穴朝向眼底,要一手推引药,一手松直脚线,但不要过紧,不得损伤警示牌、栏杆或拉绳等标志;
(4)工作面若与其它采掘面贯通,在相距15米时,必须在贯通处设警戒,直至贯通。贯通处两头都要在放炮前检查瓦斯;
(5)警戒的安全距离应符合规定。
12、炮眼深度和封泥量的规定
(1)炮眼深度小于0.6米时,不准装药放炮;
(2)炮眼深度为0.6米至1米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炮眼深度的二分之一;
(3)炮眼长度超过1米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5米。
13、要按照作业规程规定的一次装药分段放炮或分段装药分段放炮的方式进行装药作业;
14、设警戒
(1)连线前,班组长必须亲自布置专人在警戒线和可能进入放炮地点的所有通路上担任警戒,放炮员为警戒人之一;
(2)警戒线必须设在顶板、支架完好的地点,并要设置警戒牌、栏杆或拉绳等标志;
(3)工作面若与其它采掘面贯通,在相距15米时,必须在要贯通处设警戒,直至贯通。贯通处两头都要在放炮前检查瓦斯;
(4)警戒的安全距离应符合规定。
15、检查及处理
在联线和放炮前,放炮员要和班组长、瓦斯检查员对放炮的地点进行第二次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应及时处理。在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准进行联线放炮。
(1)放炮地点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
(2)采掘工作面的控顶距离不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或者支架有损坏、或者伞檐超过规定;
(3)采掘工作面风量不足;
(4)应该掩盖维护好的设施未进行掩盖和维护,爆破20米以内矿车、未清除的煤、矸或其他物品堵塞巷道断面1/3以上的;
(5)炮眼内发现异状,温度骤高骤低、有显著瓦斯涌出,煤岩松散、透老空等情况。
16、联线
(1)要按照作业规程规定的放炮顺序和连线方法联线放炮;
(2)严格执行谁联线谁放炮,即放炮母线联电雷管脚线及检查线路和通电都必须由放炮员本人操作。
(3)工作面布置的单排眼、双排眼、三花眼或五星眼的联线都采用大串联法,最后剩下的两条脚线在未和母线联结前要扭结成短路;
(4)母线与脚线联结后,再沿路检查母线。放炮员应最后退出放炮地点。
17、放炮
(1)母线与电雷管脚线联结后,放炮员即吹第一次口哨并大声叫喊“要放炮啦”;
(2)放炮员沿路检查路线,第二次吹口哨并大声叫喊“快放炮啦”;
(3)达到放炮的警戒地点后,将母线联接在放炮器的界限端并拧紧,这时第三次吹口哨并大声叫喊“放炮啦”,等待30秒后,用钥匙将开关转到充电位置,待氖灯闪亮稳定,将开关钥匙转到原来放电位置起爆;
(4)炮响后,首先取下放炮器钥匙,然后将母线从放炮器上摘下并打结短路。
18、炮后检查
(1)放炮员会同班组长、瓦斯检查员进行放炮后的检查工作,检查及处理内容同第20~25条;
(2)通电后若没有爆炸,用瞬发电雷管时至少5分钟、用毫秒延期电雷管时至少15分钟后,放炮员方可沿线路检查不爆的原因;
(3)在确属瞎炮,应按第19条办法处理。
19、处理瞎炮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在距瞎跑至少0.3米处另打同瞎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放炮;
(2)严禁用镐刨或从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引药或从引药中拉出电雷管;严禁将炮眼残底(无论有无引余炸药)继续加深;严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药;严禁用压风吹这些炮眼;
(3)处理瞎炮的炮眼爆炸后,放炮员必须详细检查炸落的煤矸,收集未爆的电雷管;
(4)在瞎炮处理完毕以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与处理瞎炮无关的工作。
20、装药的炮眼必须当班放炮完毕。若遇特殊情况无法当班放完时,必须在现场向下班放炮员交清情况。
21、在本班放完炮、吹散炮烟并经班组长同意后,放炮员须吹长哨并大声叫喊“放完炮啦”,方可撤警戒和让其他人员进入工作面作业。
22、收拾整理好工具,存放在规定地点或亲自携带收藏。
23、清点剩余电雷管、炸药,填写消耗单并须经班组长签字。当班要办好爆破材料退还手续,不准私藏电雷管及炸药。
24、向下班放炮员交班,介绍当班工作情况。
25、出井后要将瓦斯检定器或瓦斯检定灯交回矿灯房。
测风员安全操作规程
1、测风员应担负以下工作
(1)测算矿井风量、风压、漏风量,按计划要求进行风量调节;
(2)测定矿内空气温度、气压和相对湿度;
(3)测定局部通风机的风量、风压和漏风量;
(4)在鉴定矿井瓦斯等级、进行矿井反风试验、测定主要通风机性能时,测定有关参数和汇总资料;
(5)及时准确填写有关报表和井下测风牌板。
2、必须熟悉矿井通风系统,发现问题及时向通风调度汇报。
3、入井前应对所有的仪表进行检查,并符合以下要求
(1)风表开关、回零装置和指针灵活可靠,外壳及各部位螺丝无松动,风表校正曲线对号;
(2)秒表的开关和指针灵活;
(3)皮托管的中心孔和管壁孔无堵塞,压差计的玻璃管无破损、刻度尺清晰,各零件、螺钉、胶皮管齐全,各旋钮灵活可靠,注入仪器内的液体合乎要求,补偿式微压计的反射镜及针尖完好。
4、入井前必须根据任务带好所用的风表、秒表、瓦斯检定器及皮尺、记录本、有关仪器等。携带和使用仪器时,必须轻拿轻放,避免碰撞。
5、井下测风地点的选择
(1)测风地点应选择在:矿井、一翼、水平的进回风巷,采区进、回风巷,采掘工作面进、回风巷,井下爆破材料库和主要用风硐室,以及其他需要测风的地点。
(2)主要风道中的测风工作应在测风站内进行。
(3)在无测风站的地点测风时,应选在巷道断面规整、支护良好、无空顶片帮、前后10米巷道内无障碍物和拐弯的地点。
6、根据测量风速的大小,选用合适的风表。
7、用侧身法测风时,测风员在测风断面内应背靠巷道壁站立,手持风表将手臂向风流垂直方向伸直,风表叶片迎向风流并与风流垂直,在断面内均匀移动。为消除人体对风速的影响。应将所测得的风速乘校正系数。校正系数按下式计算:
K=S-0.4/S
式中:K——校正系数
S——测风巷道断面积,米;
0.4——测风员人体所占面积,米。
8、风表测风的方法有定点测风和线路测风两种。
(1)定点测风:巷道断面在10米2以上时测120秒;巷道断面在4~10米2时测60秒。
(2)线路测风:风表在测风断面内按规定线路、规定时间(60秒、120秒)匀速移动。根据断面积大小线路分四线法、六线法、迂回八线法。
9、测风时,应先将风表记数器指针回零或记下始读数,待风表叶轮转动30秒左右后,再同时启动风表记数器和秒表进行测定,测定结束时同时关闭,风表开停应与秒表开停一致。
10、根据测得的表速在风表校正曲线上查得对应的真风速。
11、在每个测风断面测风应至少测3次,取其平均值。
12、测得的风速乘以巷道断面积即得通过该断面的风量值。
13、测风时风表不能距人体及巷道顶、帮、底部太近,一般应保持200毫米以上的距离。
14、各类风表要配有长度0.5米左右的非导电表把。
15、在倾斜巷道内测风时,要注意使叶轮与风流方向始终保持垂直。
16、在遇列车和行人通过或风门开启等情况时,要等待一定时间,待风流稳定后再进行测风。
17、在有电机车架空线的巷道中测风时,风表与架空线要保持100毫米以上的距离,以防触电。
18、及时记录和换算测定结果,发现问题应重新测。
19、测风时要同时测定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温度等,所测结果应及时填入测风牌板。原始数据应立即记入测风日志。
20、风表叶片不得和其他物体接触、倒转或用嘴吹,风表用后应放入盒内,不得交给非测风人员管理。
21、应按规定的测风制度进行工作。
22、矿井主要通风机的工作风量用下述方法测定:
(1)在风硐内测风时,可使用自动测风仪表或超声波风速仪;
(2)在主要通风机出风口测风时,轴流式通风机测风断面应选在环形扩散器断面,用等面积环的原理在断面内布置测点;离心式通风机测风断面应选在扩散器出口,在断面内按网格状布置测点,测3~5次后,取其平均值。
23、局部通风机工作风量(局部通风机吸风量)用下述方法测定:
(1)用风表测定时,先在局部通风机吸风口前10米巷道内用风表测风速,求得风量值;再在局部通风机后5米巷道内用风表测风速,求得风量值,A、B断面的风量差即为局部通风机的工作风量;
(2)在局部通风机的进、出风口直接用高速风表测定时,应手持风表紧靠防护网按绕线法在吸风口全断面内均匀地移动1分钟而测得。测风人员须站在一侧,不可正对吸风口。
24、测定全风压供给掘进工作面的风量时,测点应选在局部通风机吸风口前10米的进风巷内。
25、掘进工作面的风量测定应在风筒出口以外10~20米的巷道内进行;也可在风筒内用皮托管、压差计测得。
26、测定风筒百米漏风率的测点布置情况,先用皮托管、压差计分别测得B、C断面的风量。风筒百米漏风率按下式计算:
P100=Qf-Q/Qf·L×100×100
式中:P100——风筒百米漏风率,%;
Qf——局部通风机的工作风量,米3//秒;
Q——掘进工作面风量(风筒末端风量),米3/秒;
L——风筒长度,米。
27、矿井有效风量按下式计算:
Q有效=∑Q采i+∑Q掘i+∑Q硐i+∑Q其他
式中:Q有效 ——矿井有效风量,米³//秒;
∑Q采i——各采煤工作面实测风量之和,米³/秒;
∑Q掘i ——全风压供给各掘进工作面的风量之和,米³/秒
∑Q硐i——各独立通风硐室实测风量之和,米³/秒;
∑Q其他——其他用风地点实测风量之和,米³/秒。
28、矿井有效风量率按下列式计算:
E= Q有效/ Q总进×100
式中:E——矿井有效风量率,%;
Q有效——矿井有效风量,米³/秒;
Q总进——矿井总进风量,米³/秒。
29、矿井外部漏风量的计算可按下式进行:
△Q外漏=∑Q主通I-∑Q总回i
式中:△Q外漏——矿井外部漏风量,米³/秒;
∑Q主通i——各台主要通风机排风量之和,米³/秒;
∑Q总回i——各回风井的风量之和,米³/秒。
30、矿井外部漏风率按下式计算:
L=∑Q外漏/∑Q主通I×100
式中:L——矿井外部漏风率,%;
∑Q外漏——矿井外部漏风量之和,米³/秒;
∑Q要通I——各台主要通风机排风量总和,米³/秒。
31、计算矿井有效风量、漏风量时,风量应换算成标准状态下的风量,可按下式计算:
Q标=Q测·P测/1.2
式中:Q标——标准状态下的风量,米³/秒;
Q测——测定地点的风量,米³/秒;
P测——测定地点的空气密度,千克/米³;
1.2——标准状态下矿井空气密度,千克/米³。
32、按测定要求准备测压仪表、工具、材料等。
33、入井前应检查测压仪表,空盒气压计应经过标定、外壳玻璃应物破损、刻度及温度校正表应齐全、量程合乎要求,压差计或补偿微压计应不漏气、并装有酒精,精密气压计应充足电、且其数显示要稳定,皮托管不堵塞,胶皮管气密应良好。
34、选择测压仪器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测量绝对压力时用空盒气压计、精密气压计;
(2)测量相对压力或压差时用U刑水柱计、单管倾斜气压计、补偿微压计;
(3)测量静压差时,也可用精密气压计;
(4)用精密气压计测定时,要同时测定测点的标高和空气密度。
35、用空盒气压计测压时,应将仪器盒面平行于风流方向放置,等待10~20分钟,一面注意指针位置,一面用手轻击气压计的玻璃,至指针稳定后,直接读出测点的大气压力。
36、U型压差计或U型倾斜压差计在测压前应注入蒸馏水或酒精,U型管两侧的液面应处于同一水平。
37、操作单管倾斜压差计时,应遵守以下原则:
(1)用单管倾斜压差计时,应配备皮托管和胶皮管,皮托管的管嘴要正对风流方向。
(2)测定时,先将仪器调平,把三通旋钮转到测压位置,用短胶管排除积存于仪器中的气泡,把仪器的液面调到零位,确定仪器的校正系数K值,然后把上风侧测点皮托管“~”端连到测压仪的“+”端,把下风侧测点皮托管的“—”端连到测压仪的“—”端,稳定后,读出刻度数;
(3)将测得的读数记入记录本,同时记下测定时仪器的校正系数K值,读数乘以K值即为两测点间的压差。
38、使用单管倾斜压差计时的注意事项是:
(1)测定时,应防止水、杂物堵塞胶皮管,防止车辆、设备、行人挤压坏胶皮管;
(2)仪器和胶皮管的所有接点要严密,防止漏气影响精度;
(3)携带压差计行走时要小心,防止损坏和溢出酒精。
39、使用精密气压计(又称数字式气压计)测压时,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1)操作前的准备工作:
①将电源开关拨到“电源通”位置,接通电源;
②将压差分档置于“0”位置,选择开关拨到“电池”位置,此时显示的值为电池的电压,该值小于规定的值时,应更换电池或进行充电;
③电池电压正常后,将选择开关拨到“气压差”,位置,仪器通电15分钟后,可开始工作。
(2)测量绝对压力时,应将压差分档置于“0”位置,选择开关拨到“气压”位置,此时仪器上显示的数字与仪器本身标注基数的代数和即为改测点的绝对压力(注:显示数字前无符号为正值,有“—”号时为负值);:
(3)测量静压差时,将压差分档置于“0”,选择开关拨到“气压差”位置,转动气压调节旋钮,使数字显示零值,在将仪器移到下一个测点,仪器显示值即为两测点间的相对静压差,正值说明第二点高于第一点,负值说明第二点低于第一点。若数字显示器上只亮小数点,说明差值超过仪器测量范围,这是应将压差分档旋到“+”200或“-”200位置,实际气压差应为:P气压差= ±200 ±P’气压差(P’气压差为显示器显示的气压差值)。
40、使用精密情气压计时的注意事项
(1)接通电源后,至少15分钟后仪器才能工作;
(2)由于气压变化使气压差示值来回跳动时,读数应取示值跳动范围内的平均值;
(3)测定流速较大气流的静压时,静压管应尽可能与气流方向平行;
(4)仪器使用完毕后,应将电源开关关闭,切断电源;
(5)若仪器发生故障,应送修理部门,不要随便更换元件。
41、其他参数的测定
空气相对湿度Q (%)可用手摇湿度计或风扇湿度计测定。湿度测定仪的两支温度计应完好,盒中钥匙、纱布、滴水管、查对相对湿度的牌版应齐全。
(1)手摇湿度计有两支相同的温度计,用净水润湿的纱布(湿润程度以不滴水为宜)包裹在任一支温度计的水银球外面;测定时手握摇把,使其以每分钟120转的转数匀速旋转1~2分钟,待数字温度后,读出干、湿两支温度计的读数;根据干、湿温度计的读数差和干温度计的读数从相对湿度表上查得相对湿度Q值;
(2)使用风扇湿度计时,用发条开动风扇,以形成风速为2米/秒的气流,待湿温度计的数字稳定后,读出干、湿温度计的读数,然后查湿度表即得相对湿度Q值。
42、操作湿度计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人员不能对着仪器呼吸;
(2)必须在温度计的数值变化稳定后再读数;
(3)旋转风扇湿度计的发条时,不要过紧、过猛,以防止上断发条。
43、空气密度的测算方法为
用空盒气压计测定空气的大气压力,用湿度计测定空气的干温度和相对湿度,根据化简公式计算空气密度,即:
q=(0.003458-0.003473)P/T
式中:q——空气密度,千克/米³;
P——大气压力,帕;
T——空气绝对温度,开。 T=273+t
t——干温度计读数,摄氏度。
局部通风机安装工安全操作规程
1.局部通风机安装工负责局部通风机的搬运、安装和拆除工作,各项工作要按规定和质量标准进行。
2.对入井前的局部通风机应进行试运转,保证完好。
3.用车运送时,要有专人负责并和信号工、摘钩工取得联系。装卸车时要互相配合、稳起稳落,防止损坏设备和碰伤装卸人员。
4.用平板车装运时,要固定牢固,两侧不得超过车身0.1米。
5.工人搬运时,必须系牢抬稳,并注意来往车辆;停机后方可通过。
6.在下山搬运时,人员行动要一致,在上方侧要用保险绳系牢,下方侧的人员要处于安全位置。严禁用滚动方法搬运。
7.局部通风机安装地点的确定原则采用压入式通风方式,局部通风机及其启动装置应安装在掘进巷道口10米以外的进风侧。
8.局部通风机应安装在设计规定的地点,安装地点的顶板支护应完好,无滴水。
9.局部通风机应安装消音装置(低噪音局部通风机除外)。
10.保证局部通风机可靠运行。
11.只有在接到通风区的通知后,才准拆移局部通风机,不准带电移动局部通风机。
12.机体安装要稳固,并装有安全网罩;局部通风机与风筒连接处要有过渡节,连接要牢固。
13.压入式局部通风机的吸风量必须小于全风压供给该处的风量,以防出现循环风。
风筒工安全操作规程
1.风筒工负责所管辖区域内风筒的安装、运送、维修和拆除等工作。及时将不用或损坏的风筒回收出井,并及时修补井上下破损的风筒。
2.入井必须带足必要的用具和材料,必须熟悉自己分管地区掘进工作面情况,如风筒直径、长度、掘进速度或贯通日期等。
3.风筒吊挂要平、直、紧、稳,避免车剐、炮崩,必须逢环必挂。铁风筒每节吊挂2点,每节风筒末端两侧的挂勾应用铁丝系在巷道帮壁上。
4.要求风筒之间接口严密。胶质风筒可用双反边接头或三环接头,插接时要顺接。
5.使用胶质风筒时,局部通风机和胶质风筒之间要有一节铁风筒过渡。局部通风机和铁风筒的接头处要加垫圈,要上紧螺丝;铁风筒与胶质风筒套接出要用铁丝箍紧。
6.一列风筒的直径要一致;如果直径不一,要有过渡节。
7.风筒末端距工作面的距离,按通风科的规定执行,但必须保证工作面有足够的风量。
8.经常检查井下风筒,如有破口要随时修补,做到不漏风。
9.风筒在拐弯处要设弯头或缓慢拐弯,不准拐死弯。分岔处要设三通。
10.斜巷和立井掘进时,风筒接头、风筒的绑扎要特别牢固。
11.更换风筒时,不得随意停局部通风机,必须停机时,应与掘进工作面的班组长和司机联系,待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后方可更换。当巷道内瓦斯涌出量大时,必须把工作面人员撤到安全地点后再更换风筒。
12.巷道掘进完工后,应在通风区的指挥下及时把风筒全部拆除。拆除的风筒要装车运至井上,进行冲洗、晒干和修补。
13.拆除风筒时,应由里往外依次拆除。拆除独头巷道风筒时,不准停局部通风机。
14.应注意防止运行中的矿车撞、挤、剐风筒。
15.大巷高顶操作时要设台架,工作时要站稳;在电机车运行的巷道中吊挂风筒时,要设安全警戒,严防被电车剐、撞,并应注意防止架空线触电伤人。
16.采用抽出式通风方式时,风筒可用硬质风筒和带钢丝骨架的橡胶或塑料可伸缩风筒。塑料或橡胶风筒必须具有抗静电和阻燃的安全性能。
17.安装钢丝骨架风筒时,在装卸过程中应注意轻装轻放,砌勿径向挤压和被锋利杂物碰撞等,以免变形损坏。
18.用快速接头软带连接风筒时,两节风筒的端圈要对正、接拢、披风布搭好后,再用快速接头软带将两端圈卡紧。接头软带收紧力要适当,以不漏风、不拉脱为宜,接头软带的手把位置以在风筒侧面向下为好。
19.在风筒末端(入风口)加接风筒时,应先将加接的风筒吊挂于钢绞线上,再对正接头接好,避免风筒弯曲、折叠堵塞风道。
20.风筒急拐弯处必须用硬质弧形弯头连接。
21.处理风筒内的积水时,在风筒长度超过500米时,可以直接解开快速接头软带进行放水;在处理500米以内的风筒中的积水时,须先打开局部通风机安全窗,然后方能解开接头进行放水。
22.采用抽出式或混合式通风方式时,风筒出口或入口到工作面的距离、压入式风筒和抽出式风筒间重叠段长度,应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
23.风筒上井后,首先应刷洗、晒干,检查风筒损坏情况及耐用程度,再根据检查情况分别处理。
24.修补风筒时,粘补风筒的胶浆应按要求配制。根据破口大小裁剪补钉,补钉以圆形为好;补钉压边应大于破口尺寸20毫米;为防止补钉补后翘边,补钉边应裁成斜面;补钉和破口应刷净至露出胶质风筒本色,晾干后才能涂上胶浆进行粘合,补钉粘合后应用木手锤砸实,使其粘合严密,保证不漏风;粘好的风筒应再涂上滑石粉。对100毫米以上的大破口,必须先用线缝合后再进行粘补。
25.风筒上的吊环应齐全,吊环间距应保证风筒吊挂平直,两端铁圈要缝牢。如果需要加长风筒时,风筒之间压边粘合的宽度一般为200毫米。
26.修补好的风筒应妥善保存,存放的风筒每季度应晾晒一次。
27.焊接风筒圈时,要按电焊工的有关规定进行。圈要焊牢固,并砸平调圆。
28.晾晒、冲洗、清扫风筒时要戴口罩,风筒必须在晒干或吹干后方能粘补。
29.修补后的旧风筒,应按规格尺寸分别存放在指定地点,并做好标致,以取用方便。
30.装卸风筒时应注意安全,要防止铁丝划手、扎脚和碰伤眼睛。
31.缝补风筒时应准备一台局部通风机,用来吹干风筒,并准备一台缝纫机及修理工具。
32.汽油、胶水必须存放在单独房间内,并应保持油桶严密,严禁烟火。
33.风筒修理室内禁止使用火炉取暖:若必须使用时,应有安全防火措施,并经有关单位批准,下班无人时应将火炉熄灭。
34.风筒修理室内必须备有灭火器材,做好防灭火工作,室内要保持清洁卫生。
35.洗风筒机的操作使用及注意事项如下:
(1)要有专人负责,操作人员首先要掌握操作方法;
(2)工作前,应首先检查机器的完好状况,然后才允许操作和合闸送电;
(3)操作人员必须穿胶鞋、戴绝缘手套和戴工作帽,衣服穿戴要整齐,以防触电和衣物被卷入机器;
(4)开始工作时,首先将离合手把打到控制位(即工作状态),并打紧;
(5)开外壳时,应两手端平,向上推起。如果在开启外壳后,内壳位置不当,要用手摇动蜗轮装置,使内壳转动到合适位置,不得用手直接转动内壳;
(6)内壳开启后,再开始加水,加水要适量,一般为整机的五分之二较为适当。加水后将所要洗的风筒放入机内,一般洗直径为500~600毫米风筒时放一节、500毫米以下的风筒放2节;
(7)放入风筒后,先盖内壳,内壳一定要拧紧、盖严,防止风筒和水被甩出而发生意外;内壳盖好后再盖外壳,也要拧紧盖好;
(8)盖好内壳后,将离合手把打到松开位置,即“0”位上;
(9)确认可以开机时,由专人负责送电,送电人员必须戴干燥绝缘手套才能合闸送电。先送电、后开机,在开机时,所有操作人员应远离机器;
(10)洗10~15分钟后即可停电。停转平稳后,操作人员才可靠近机器,此时严禁送电;
(11)操作人员按顺序取出风筒并按动放水装置排除脏水,另换净水。
瓦斯检查工安全操作规程
1.瓦斯检查员负责检查所管辖范围内的瓦斯浓度、二氧化碳、一氧化碳、温度及“一通三防”设施的运行情况。
2.必须熟悉矿井通风系统和所管辖范围内的通风、瓦斯、防尘、防灭火设施。
3.必须严格执行有关通风、瓦斯等的规定,填写瓦斯检查记录手册、牌板及有关报表。
4.当井下局部地区瓦斯超限时,在浓度小于3%时,能及时处理。
5. 发现“一通三防”中的隐患时,能立即采取措施,并向通风调度汇报。
6.瓦斯检查员应携带瓦检仪、检查棍、胶皮管、温度计、记录表格。
7.在领取瓦检仪时应检查药品、电路、气密性、条纹是否符合要求;领取一氧化碳检定器时应检查气密性和螺栓。
8.使用瓦斯检定器检查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的方法如下:
(1)在待测瓦斯地点的进风流中清洗瓦斯室,将微读数回零位,基线对零;
(2)在检测地点、带辅助管挤压气泵5~7次,观测检定器,读出甲烷浓度;
(3)在检测地点检查二氧化碳浓度时,先按上述方法测出甲烷浓度;再将辅助管拔掉,用检查甲烷的方法测出混合气体浓度;混合气体浓度减去甲烷浓度即得二氧化碳浓度。
9.测定一氧化碳浓度的操作方法,按本规程火区观测工第10、11条执行。
10.需要测定瓦斯的地点如下
①掘进工作面风流(指风筒出口或入口前方到掘进工作面的一段风流);
②掘进工作面回风流;
③局部通风机前后各10米以内的风流;
④局部高冒区域。
(3)矿井总回风或翼回风流中的瓦斯和二氧化碳的测定在各测风站内进行;
(4)采区回风流中的甲烷和二氧化碳的测定在该采区各分区风流汇合后的测风站内进行;
(5)硐室的瓦斯、二氧化碳及其他有害气体的测定在各硐室内进行;
(6)设置有电动机(如小绞车、水泵、采煤机、掘进机、移动变电所等)的采掘工作面进风流中的瓦斯和二氧化碳的检查应在以电动机为中心的进回风两端各20米范围内的巷道内进行;
(7)放炮地点检查瓦斯的部位应在该点向外20米范围内的巷道风流中及本范围内局部瓦斯积聚处进行。
12.每次检查瓦斯后,必须填写瓦斯记录手册、黑板牌,并随时向调度站汇报。
13.局部瓦斯积聚或临时停风的盲巷内积聚瓦斯时,在瓦斯浓度不超过3%的情况下,可按照制定的排放措施就地排放,但不准一风吹;当积聚的瓦斯浓度超过3%时,应报请矿总工程师主持制定措施,并按措施规定进行排放。
14.瓦斯检查记录牌板的吊挂位置应在进、回风巷的顶板良好处。
15.瓦斯检查牌板填写内容包括检查地点名称、瓦斯及二氧化碳浓度、其他有害气体浓度、温度、检查日期、班次、时间、次数、瓦斯检查员姓名等。瓦斯检查记录牌板应随着检查点位置的变化而及时移动。
16.每班应对管辖范围内的传感器的数据进行校对和记录、对监测装置及电缆的外观进行检查,并将记录和检查结果报通风调度和监测值班员。
17.每个地区的瓦斯检查员和专职瓦斯检查员在发现本区域内“一通三防”方面中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将情况向通风调度汇报。
18.瓦斯检查员必须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
钳工安全操作规程
1、相对的钳合在鉴削时,必须设置安全网。
2、锉刀、刮刀必须安装木杯。
3、鉴削工作物时,应注意周围人员的安全。
4、锉工作物时,不要用手摸工件。
5、锉下的金属末不能嘴吹。
6、使用锒头时,不要戴手套。
7、已率火的工件,禁止用铁锤等硬物敲打。
8、不能用卷边铁角锒头、鉴子工作。
9、不能用大小不合的扳手、螺丝。
10、禁止用扳手代替锒头使用。
11、用扳手紧螺丝时,应避免用管子加长力臂。
12、拧紧螺丝时不能用力过猛,应逐渐施力。
13、拧紧螺丝时,扳手与螺丝帽的连接处,油应清除干净。
14、活动扳手不得反向使用。
15、锉刀不得当锒头,撬棍使用。
16、使用电钻时要接地,并在下列情况下必须切断电源。
(1)触电时;(2)离开工作岗位时;(3)休息时;(4)开电时。
17、盘车时,不准将手放在齿轮或皮带轮上。
18、拆卸笨重机械时,身体的位置应避开失手时的伤害。
19、修理互相联动的机械时,务必将相连的部位锁死,使其不能转动或滑动。
20、拆卸机械包装时,应随时取出钉子。
21、使用千斤顶时,要注意物体的方位和平衡。
空气压缩机安全操作规程
1、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操作人员必须熟记《空气压缩机使用说明书》。
2、操作人员必须通过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上岗。
3、开车前的检查和准备
(1)断开总开关(即切断电源),检查机器的油位是在规定面线上,初静触头有无烧损、变形、接触是否良好,启动手柄机构是否灵活。
(2)检查配电电缆有无损伤,电路是否接正确,各接线头是否联结可靠,三相电路是否正常,开关及电机的接地线是否完好,检查电缆等是否漏电。
(3)检查空压机和连接部位,地脚螺丝是否紧固。曲轴箱加油是否到位。
(4)手转动飞轮2~3转,检查运载部分是否正常,检查各部件有无松脱和损坏,各仪表是否完好。
4、起动
(1)转动减荷轮手,使螺杆上升,关闭减荷门。
(2)先试起动,观察各部件有无异常响声,电机声音是否正常(试启动时间不得超过10秒钟)
(3)正式起动,将起动器手柄推到起动位置,使电机转速接近额定转速时,将手柄迅速拉到运行位置,机组将进入正常运转(起动时间不超过1分钟)
5、起动后的检查
空压机起动后,用改刀的一端接触缸体,高低压阀室,逐一细听各部位有无异常响声,剧烈震动,确认各部位正常后,慢慢打开减荷阀,机组进入负荷运转,同时检查各级压力表,储气压力在0.7MP时一级压力应为0.18~0.22mPa;储气压力为0.75 ±0.02mPa时二级安全阀应开启,检查调节是否灵敏可靠。
6、运行中的检查
检查油温,温度不得超过70°,一级气温不超过40º,二级气温不超过55º,排气温度不超过160º~180º。风包内的温度保持在120º以下,电机温度不超过75º。
7、停车
(1)、打开放水阀门,放出冷却器中的油水。
(2)、逐渐关闭减荷阀。
(3)、断电、停车
(4)、放出储气中的油水。
8、在运行中发现如下异常情况立即停车,找出原因处理,若自己不能现场处理,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1)、任一部件温度突然或超过允许值。
(2)、有漏气或漏水。
(3)、二级排气超过0.7mPa或安全阀连续开启。
达州市立信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东升北矿
施工组织计划及安全技术措施
二〇##年四月
达州市立信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东升北矿
施工组织计划及安全技术措施
审 核:
编 制:
二〇##年四月
目 录
前 言....................................... 1
一、编制依据..................................................................... 1
二、编制原则..................................................................... 1
第一章 施工组织措施.......................... 2
一、位置交通...................................................................... 2
二、地质构造与地层............................................................ 2
三、工程概况....................................................................... 2
四、施工部署....................................................................... 3
五、施工准备....................................................................... 8
六、施工方法和措施............................................................ 10
第二章 安全措施.............................. 11
一、施工管理...................................................................... 11
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11
三、矿井灾害事故预防措施................................................ 14
四、矿井安全技术措施........................................................ 18
第三章 安全操作规程.......................... 22
一、掘进工安全操作规程................................................... 22
二、人力推车工安全操作规程............................................ 24
三、打眼工安全操作规程.................................................... 26
四、风动凿岩机安全操作规程............................................ 28
五、巷道支护工安全操作规程............................................ 30
六、放炮员安全操作规程.................................................... 31
七、测风员安全操作规程.................................................... 38
八、局扇安装工安全操作规程............................................ 46
九、风筒工安全操作规程.................................................... 47
十、瓦检工安全操作规程.................................................... 51
十一、钳工安全操作规程.................................................... 54
十二、空压机安全操作规程................................................ 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