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宁市住建局20xx年保障性住房及基础设施建设计划
20xx年,伊宁市住建局计划投资约17亿元,完成1座立交桥、7条过街天桥、1条地下通道,53条道路、3条交通走廊、4800余套保障性住房以及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维护工作。
一、道路建设:
新建道路24条,续建道路29条。其中:
——东南城区新建巴哈尔街(新路街六巷—老城区十号路)、南环路(一桥-220线)、滨二路西延伸段(与老城区10号路交叉)、滨一路未修部分(至220线)、滨二路未修部分(老城区10号路)等5条道路;续建新华东路延伸段(新路街—老城区十号路)、老城区10号路滨河大道(一桥至220线)、老城区一号路(前进街17巷延伸段)、滨一、二路等5条道路。 ——东城区新建东梁街延伸段、老二路(老九—老四路)、老六路(S220线延伸段—老一路)等3条道路;续建老一路(东梁街延伸段—老四路)、S220线延伸段(G218线—老四路)、老五路(胜利街延伸段—老一路)、统建房规划道路(6条)等10条道路。
——中心城区新建公园街一巷(阿江街—S313线)、飞机场支路、昆仑路延伸段(11号小区道路—胜利街)、昆仑路西延伸段(飞机场路—工人街)、15小道路(至阿合买提江街)、迎宾路延伸段(胜利街-后滩路)、解放路一巷打通(一巷-飞机场路)、解放路二巷打通(二巷-飞机场路)、解放路七巷打通(三巷-江苏大道)、新华西路14巷-新五路打通、光明街延伸段(伊犁河路—阿江街延伸段)、26小旁打通等12条道路;续建江苏北路(江苏路—G218线)、解放西路—军垦路、十一号小区路(天山后街—G218线)、宾河大道(一桥-二桥)、江北支一路等5条道路。
——西城区新建重庆路南延伸段(至景观道)、二桥以西(川宁药业—66团)、武汉路(辽宁路-X699线)、道北纬三路(新村路—S313线)等4条道路;续建山东路延伸段(武汉路—皮里清河)、重庆路、西环北路(G218线以北)、山东路(S313线—武汉路)、总部经济区规划一路、二桥以西(芳草湖—川宁药业)、利群路十字路口打通、广东路西延伸段(重庆路—新村路)、河北路西延伸段(上海路—新村路)等9条道路。
二、桥梁、地下通道
——新建1座立交桥:胜利街与218线交汇处
——新建1条地下通道:上海城
——新建1条过街天桥:呼勒佳路口
——续建6条过街天桥:S313线17中、G218线达达木图路口、钻石佳苑斜对面、苗苗幼儿园路口、八中、友谊医院
三、城市综合整治
——硬化S313线、胜利街等7条道路人行道50000㎡
——背街巷到硬化
硬化市区、G218、S313、S220线出入口、幸福大街片区、东梁片区等背街巷道25公里。 ——飞机场路、斯大林街等12条道路125个出入口硬化19050㎡
——新华东路、解放路(西大桥-迎宾路)、解放路7巷、后7巷道路罩面41375㎡ ——新华东路更换花岗岩路沿石3260米
——路灯建设
改建伊犁河路路灯52盏,伊犁街16-18巷、巴哈尔街、新路街巷道增补路灯332盏,313线(二桥-兵团加油站)218线(二毛立交桥-东站)安装灯光亮化时控器,解放路地下通道照明改造79盏
——市政基础配套设施维护建设
平整道路检查井及桥涵盖板120个,雨水井维护更换220个,更换损坏弯道路沿石2000米,安装阻胎器1500米,施划停车位375个,安装休闲椅438把,安装护树板1000个
——对美景华庭、白银谷等市区主干道沿街31栋楼体实施亮化
——对21栋沿街商业楼,27栋沿街住宅楼进行立面改造
——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对222栋平均室温低于20℃的老旧住宅楼进行外墙保温改造,并更换塑钢窗
——在重大节日期间做好氛围营造工作
——清理城市“牛皮癣”
——环卫公厕、垃圾屋
年内新建30座垃圾屋、16座公厕,改建30座公厕
——改造港湾式公交站台54个
四、世行交通子项目
——解放路、艾合买提江路交通走廊项目
解放西路、阿合买提江路、飞机场路道路主体工程升级改造8.1km,完成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改造、交叉口渠化、公交车站改造升级
——交通指挥中心、交通信号智能控制系统
完成指挥中心平台监控系统及设备,DID液晶大屏幕设备,新建道路超速行驶违法监测系统、现状超速行驶违法监测系统升级改造,完成现状路路口及行人过街信号控制系统的供货与安装、区域信号控制系统
五、保障性住房
——配建廉租住房500套
伊宁市西拓世贸中心配建215套,项目位于伊宁市火车站片区;伊宁市中杰新城配建285套,项目位于伊宁市边境合作区。
——公租房、拆迁安置房、限价商品房
天山街二巷32号,新建公租房262套;天山后街一巷6号(11号小区对面)新建公租房262套;森警支队对面地块新建公租房220套,新建安置房480套;火车站片区13-2地块新建公租房188套,新建安置房412套;巴彦岱新村,新建公租房368套,新建安置房708套;由安居办建设保障房800套(塔乡300套,喀乡200套,汉宾乡300套);阜新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喀乡潘津路附近地块代建安置房400套;合作区42号地块新建限价商品房200套
六、棚户区改造、老城区改造
——棚户区改造
飞机场路、G218线、江苏路、S313线东侧、解放西路、公园街一巷两侧、六星街片区 ——老城区改造
英阿亚提街(市公安局—园艺场路口)两侧;阿合买提江街(西公园—阿合买提江街延伸段南侧路口)两侧;新华路(S313线—喀尔墩转盘)两侧;巴彦岱(高速路出口—立交桥)两侧;胜利街(艾兰木巴格办事处—喀赞其民俗区彩门)东侧;南环路(一桥—巴哈尔街)两侧;斯大林街(阿合买提江街—解放南路)两侧;S313线(G218线—解放路)西侧;伊犁第一毛坊厂片区;通用机械厂片区。
以上建设计划是经市委、政府多次研究讨论后决定的,希望全体市民予以理解、支持,尤其是请涉及到房屋土地征收及改造的居民积极配合,参与到城市建设工作中来,使今年的城市建设计划顺利实施。
第二篇:20xx年保障性住房申请分配
宝鸡市住房保障中心关于20xx年保障性住房申请分配事宜的公告
20xx年6月4日 来源:宝鸡市住房和城市建设局
市政府组织建设的“金河尚居”“龙山雅居”“虢镇茗苑”等保障房小区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即将陆续建成投入使用,现将向市区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个人及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分配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共租赁住房17592套
(一)“金河尚居”“龙山雅居”“虢镇茗苑”保障房小区公租房简介
“金河尚居”“龙山雅居”“虢镇茗苑”三个保障房小区是市政府建设的大型保障性安居工程。小区内配套设施齐全,集中供热、天燃气、有线电视、电信宽带入户,每套住房装修到位,办理租赁手续后即可入住。是我市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外来务工人员提供的设计新颖、环境优美、配套齐全的安居小区。为方便住户出行,三个小区均开通公交线路。
1、“金河尚居”。位于金台区北环路高架桥北侧,金
陵河西岸,占地273亩,建有18层至32层的高层建筑39
幢,总建筑面积46.5万平方米,其中公共租赁住房7228套,户型建筑面积45-60平方米左右。公共配套设施建筑面积2.6万平方米,其中商业设施1.3万平方米,幼儿园学校8400平方米,地下车库5000平方米,绿化率达到40%,20xx年上半年交付使用。
2、“龙山雅居”。位于渭滨区石坝河地区,连霍高速
公路以南,占地265亩,建有17层至32层的高层建筑37幢,总建筑面积43万平方米,其中公共租赁住房6698套,户型建筑面积48-60平方米左右。公共配套设施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其中商业设施1.7万平方米,幼儿园学校7400平方米,地下车库5500平方米,绿化率达到40%,20xx年下半年交付使用。
3、“虢镇茗苑”。位于陈仓区会展中心南侧,占地230亩,建有21层至32层的高层建筑25幢,总建筑面积42.5万平方米,其中公共租赁住房3666套,户型建筑面积50-60平方米左右。公共配套设施建筑面积6.3万平方米,其中商业设施1.2万平方米,幼儿园学校1.5万平方米,地下车库
3.6万平方米,绿化率达到41%,20xx年下半年交付使用。
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拟按每月每平方米5元左右收取,由市物价部门核准后执行。
(二)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对象及条件
凡在市区无自有住房或虽有住房但人均建筑面积低于
18平方米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年满18周岁的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均可以申请,具体如下:
1、市区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及新就业职工。持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家庭、个人收入证明(人均月收入不高于2000元。有工作的由工作单位出具,个体、
自由从业人员由所在地社区出具),现住房状况证明(由工作单位或所在地社区核实出具),住房申请及承诺书(写明申请理由及承诺申报的材料真实有效、自觉遵守公租房管理规定等。下同)等资料申请;
2、外来务工人员。在市区稳定工作六个月以上,没有
购房,持所在工作单位就业证明、收入证明(私企等同,个体、自由从业人员持营业执照或所在地社区证明),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住房申请及承诺书等资料申请;
3、单位职工。各类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含私企)的职工,符合条件者均可以申请报名,由单位统一登记造册,提供个人证件、收入及住房证明、住房申请及承诺书等资料申请;
4、两人以上家庭可以申请二室一厅公租房,单身人员
可以申请一室一厅50平方米以下公租房。
二、廉租住房3342套
(一)廉租住房房源简介
1、金台区卧龙寺“龙丰苑”廉租住房小区144套(8号楼72套,9号楼72套),现房,审核、公示、摇号后即可分配入住,租售并举。
2、金台区五星村“金陵湾”廉租住房小区171套(配
售129套,配租42套),现房,审核、公示、摇号后即可分配入住,租售并举。
3、金台区宝平路“锦绣新城”小区内90套,现房,审核、公示、摇号后即可分配入住,供配租。
4、金台区“东仁新城”小区内240套,现房,审核、公示、摇号后即可分配入住,供配租。
5、金台区宝平路“金河尚居”保障房小区内276套,20xx年上半年交付使用,租售并举。
6、渭滨区石坝河地区“龙山雅居”保障房小区内421套,20xx年下半年交付使用,租售并举。
7、陈仓区会展中心南“虢镇茗苑”保障房小区内2000套,20xx年下半年交付使用,租售并举。
“龙丰苑”“金陵湾”多层廉租房配售价每平方米1200元;“金河尚居”“龙山雅居”“虢镇茗苑”高层廉租房配售价每平方米1460元。
(二)廉租住房分配对象及条件
1、持有金台、渭滨、陈仓、高新区城镇户口;
2、政府部门认定的低保家庭或低收入家庭;
3、无自有住房或虽有住房但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8平
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
4、年满22周岁的无房单身户(含未婚、离异独身、
丧偶独身等);
5、持户口本、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低保证、低
保存折、《宝鸡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申请审批表》、现
住房状况证明(工作单位或社区核实出具)、住房申请及承诺书等资料申请。
三、申报时间及办理程序
1、符合申请条件的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及个人,低保、
低收入家庭,持申请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户口所在地社区申请报名。外来务工人员在务工单位(私企等同)所在地社区报名。单位集体申请,向驻地社区报名。申请资料齐全、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者发给并填报《宝鸡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符合廉租房申请条件者发给并填报《宝鸡市廉租住房申请表》。
2、6月17日(星期一)上午8时起各社区开始受理申请,7月15日(星期一)下午5时停止受理申请。初审合格者统一于7月16日至7月22日分申请公租房、申请廉租房两类在本社区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无异议的上报审批。街道办事处(镇)、区住建局(住房保障中心)、市住房保障中心依次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核、信息比对、公示后,9月上旬摇号分配3342套廉租房及“金河尚居”7228套公租房;11月上旬摇号分配“龙山雅居”和“虢镇茗苑”公租房。
3、20xx年上半年办理 “金河尚居”小区保障房入住手续; 20xx年下半年办理“龙山雅居”“虢镇茗苑”小区保障房入住手续。
四、注意事项
1、公租房、廉租房同时申请,两次摇号分配,分批办理入住手续。社区分类受理登记、信息录入、公示上报。申请住房地点自由选择,廉租房注明购买或租赁,公租房暂不出售。请申请人按规定的申请时间及时申请,并注意分配、入住的时间。
2、公租房、廉租房按双摇号的办法人房对应分配到位。当一个小区申请人数多于房源数量时,在另外一个小区安排分配;当申请人总数多于房源数量时,进入轮候,下一次分房时安排。20xx年9月至10月填报住房保障对象调查登记表申请公租房者,在申请人多于房源数量时优先摇号分配;
3、现领取廉租住房租金补贴的低保、低收入家庭,可以申请廉租房,分房后停止发放租赁补贴;
4、对革命烈士家庭,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家庭,见义勇为者家庭,行动不便的残疾人优先分配;
5、已租、购政府直管公房、保障性住房、单位成套公房的家庭,不得再申请公租房和廉租房;
6、有营业房产者,一年内有出售住房保障面积以上自有住房记录者,不得申请保障房;
7、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单独申请保障房;
8、已婚家庭只能1人申请保障房,严禁采取分户、离婚、造假等手段,骗购、骗租保障房(20xx年分配廉租房时有61户有房家庭违规申请被查处);
9、分房时必须由本人办理签订租(售)房合同及入住
等手续,不得委托代理。在规定时限内不办理手续者,视为
自动放弃;
10、本次集中申请、分配保障房之后,日常需要申请保
障房者,从20xx年1月1日起,由各社区继续受理。
五、监督措施
1、本次分配保障性住房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广泛接受社会、群众、纪检、媒体等方面全方位监督,欢迎
实名举报;
2、租赁保障房以自住为目的,凡租房后占据不入住者,
有转租、出借、违法意图者,严禁申请。租房后发现有以上
情形者,严肃处理,收回住房;
3、本次分配保障房工作由市住房保障中心负责解释。
办公地址:金台区陈仓园市民中心东三楼分配管理科。监督、
举报、咨询电话:3901695
宝鸡市住房保障中心
20xx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