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到绵阳市商业银行调研

时间:2024.3.27

绵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到绵阳市商业银行调研

20xx年4月1日下午,绵阳市人民政府郑蕾副市长带领绵阳市经信委、卫生局、信息办相关负责同志到我行调研绵州通卡业务开展情况。周一平董事长、许明生首席信息官汇报了我行积极支持政府打造智慧城市,配合绵州通公司建设绵州通这一惠民、利民、便民系统工程推进情况,汇报了我行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建议。

郑蕾副市长肯定了我行在绵州通系统建设、首发仪式、与卫生局在居民健康卡合作方面所作的积极努力,要求相关单位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一卡通工程建设,以金融标准为主,整合受理机具,拓展行业应用,扩大发卡量,确保系统稳定运行,让一卡通工程真正成为惠民、利民、便民工程。


第二篇:绵阳市人民政府


、绵府函〔2009〕132号

 

绵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绵阳市城市容貌管理标准》的通知 

涪城区、游仙区人民政府,科技城管委会,各园区管委会,科学城办事处,市级有关部门:

《绵阳市城市容貌管理标准》已经市人民政府第7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九年七月三十一日  

 

 

 

 

 

  

- 1 - 

绵阳市城市容貌管理标准  

目  录 

1、引言

2、城市道路桥梁

3、建筑景观

4、公共设施

5、园林绿化

6、城市照明

7、城市环境卫生

8、广告店招

9、城市水域

10、公共场所

11、建设施工场地

- 2 - 

1、引言 

1.1为规范城市容貌管理,净化、亮化、绿化、美化城市市容环境,建设现代化文明城市和整洁优美的人居环境,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城市容貌标准》及《四川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标准》以及城市道路桥梁、建筑景观、公共设施、园林绿化、城市照明、城市环境卫生、广告招牌、城市水域、公共场所、建筑工地集贸市场等方面的有关标准、规范的原则要求,结合绵阳市实际,制定本标准。 

1.2凡在绵阳市城市范围内,从事与城市容貌相关活动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须遵守本标准。 

1.3本标准适用于绵阳市全市室外空间和各类室外设施。城市道路桥梁、建筑景观、公共设施、园林绿化、城市照明、城市环境卫生、广告招牌、城市水域、公共场所、建筑工地、集贸市场等有关城市容貌,均属本标准管理范围。 

1.4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享受优美城市容貌的权利,都有维护城市容貌整洁的义务和规劝、制止、检举损坏城市容貌行为的责任。 

2、城市道路桥梁 

2.1城市路面应保持平整、完好、通畅,无明显沉陷、网裂、松散、错台、烂边,如有上述现象,应用同种同色材料及时修复;雨水口不得有卫生死角;路面应定期冲洗,保持洁净、无积水、 - 3 - 

无乱涂乱画;树穴位置适当,方便人行;各种井盖、水篦子无缺损并与路面标高一致。 

发现道路沉陷、网裂、松散、错台等存在安全隐患,影响行人行车安全的必须在2日内修复;发现井盖、水篦子等缺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必须在当日内修复。 

2.2城市无障碍通道设置合理,禁止占用无障碍通道摆放物品。 

2.3人行道砖面材应铺设平整,无缺损、错位、松动;彩砖应色彩均匀、和谐,线条、图案清晰;道路隔离护栏设置位置正确,设施线形挺直、圆顺,接缝平整。 

发现存在上述问题,必须在3日内修复。 

2.4各类路面、墙面、城市家俱、公共设施、公交站台等无乱喷画、乱涂写、乱张贴。 

2.5电杆、邮筒、消防水栓、电话厅、书报厅、管线等设置合理,设施整洁、完好。 

2.6城市道路上无违章建筑,无占道经营、违章作业等行为,无乱堆放的物品。未经批准不得占用城市道路进行商业促销活动或商品交易。 

2.7未经批准不得占用或挖掘道路,经批准的道路挖掘、占用和井下施工应按标准设置护栏和警示标志,作业完成后,要在24小时内清理现场,恢复路面。 

2.8城市道路上行驶的各种车辆应保持车容整洁,道路上运载散体、流体的车辆应密闭运输,车辆无泥污;运输途中无飞扬- 4 - 

散落、滴漏;脏车不得在城市道路上行驶。 

2.9交通标志、标线完整、清晰、醒目 ,交通信号灯、交通隔离护栏、隔离礅完好、整洁。 

城市中心区禁止机动车鸣笛,禁止废气排放超标的车辆上路行驶。 

禁止拖拉机、人(畜)力板架车入城。 

客运、货运人力三轮车按规定区域、时段营运,禁止驶入限制区。 

2.10机动车停放归场,非机动车停放归点,车辆停放规范,场(点)内清洁卫生,不得堆放垃圾、杂物;场内其他设施应当整洁、完好,使用正常;场内车辆有序停放。 

2.11洗车场内必须实行硬化,干净整洁,排水畅通,无污水横流现象;作业过程中产生的污水应排入城市污水管道或经收集处理后回用;垃圾袋装收集并日产日清;不得占用城市道路(机动车道、人行道)作业。 

2.12座商归店,以卷闸门为界,不得跨门营业;严禁占用城市道路进行下棋、打牌等文体活动。 

2.13人行天桥、道路高架桥桥面平整完好,无明显网裂、坑凼 、破碎、洞穴、拥包、积水。 

发现坑凼、拥包,人行道松动、损坏,混凝土剥落、露筋等问题,要求在发现之日起1日内修复。 

2.14定期清洗桥梁栏杆及梁体,金属主体或构件出现锈蚀时应及时养护,保持桥梁整体洁净、美观;桥下地面应进行硬化 - 5 - 

或绿化,无沙土裸露、无乱牵乱挂、无乱搭乱建及其他不属于桥梁整体结构的设施。 

2.15路口、桥梁及城市道路应按有关规范要求在合适的位置设置名牌。路、桥名牌的设计、制作、安装应符合国家、省、市的相关规定,牌面整洁,文字规范,清晰醒目,美观大方。同一区域或路段的路名牌应统一样式与风格,并与整体市容环境协调。 

路、桥名牌出现污损、歪倒等情况应及时清洗、维护;出现缺失应及时补充安装;路、桥变更时应及时更换名牌。 

2.16公路要按有关标准进行清扫保洁,确保道路两侧绿化带、沟边、建筑控制区、高速公路出入口无明显暴露垃圾;收集的垃圾要袋装并及时清运,禁止就地焚烧或在路面上堆放垃圾。 

2.17铁路沿线无明显暴露垃圾,发现垃圾应及时清运。 3、建筑景观 

3.1新建、扩建、改建各类建(构)筑物应讲究建筑艺术,注重城市美学和城市景观,其造型、装饰等应符合城市规划的要求,并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3.2现有建(构)筑物应保持外形完好、整洁,屋顶设施应与周围景观相协调,并保持整洁美观,提倡屋顶绿化;无违章搭建,屋顶、平台、外走廊上无垃圾杂物;外墙无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 

3.3主要街道临街建(构)筑物外墙和其他外部设施应当由产权单位定期清洗,外墙面砖清理每2年不少于1次,玻璃幕墙- 6 - 

清洗每年不少于1次,建筑外墙涂料应每5年粉刷1次,涂料颜色应与原建筑外墙颜色相近或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3.4主要道路两侧和景观区域临街建筑物的阳台上无吊挂、晾晒和堆放影响市容的物品,信箱、牛奶箱及附属设施等应设置规范,保持整洁、完好。 

3.5沿街商店的店招应按要求设置,橱窗陈设应美观大方,不得乱张贴。主要道路两侧和景观区域临街单位或商店无封闭式卷帘门,应采用透视、美观的防护设施,并与周边环境相协调;新建临街建筑物所属商店、门面不得设置实面卷闸门。现有经营商店、门面逐步改造,设置透空式卷闸门。 

3.6沿街破残的建筑物应及时整修,经鉴定后属危险房屋和构筑物的应及时拆除或整修,违章建筑按有关规定拆除。 

3.7城区屋顶、梯道、立交桥、地下通道不得搭建、堆放物品。 

3.8 城区主要道路、重要节点、临街建筑不得设置遮阳棚,允许设置遮阳棚的街道按要求设置,整齐、清洁、美观。高度不低于3米,伸出宽度不超过1.5米,不得妨碍行道树绿化和行人通行。 

3.9城市雕塑应随时清洗除尘,损坏的及时维修。 

3.10主要道路临街建筑物外墙空调室外机应统一按规定的位置进行安装,不得随意变更位置和破坏建筑物立面,空调室外机支架应采用耐锈性材料, 安装牢固安全,高度不低于2.5米,并按街景要求设置统一挡板或统一安装空调室外机外罩予以遮 - 7 - 

挡,并保持其外观清洁,顶端无垃圾和杂物,造成墙面污迹的应定期清洗或粉刷。 

空调冷凝水应接入统一安装的排水管道,不得排放到建筑物外墙面和室外地面上。 

破损或已丧失功能的空调室外机要及时修复或拆除。 

3.11新建住宅楼应设有统一的烟道供厨房油烟排放;餐饮加工制作场所产生油烟的,应安装独立油烟排放通道和油烟净化装置;油烟排放不得污染建筑物,道路两侧的油烟排放通道应隐蔽安装。 

3.12沿街建筑物不得安装外挑式防护栏,防盗窗安装时不得超过窗台外沿,其式样不得影响建筑景观和整体要求。 

防盗窗应保持整洁完好,颜色与周边环境相协调。锈蚀、变色、陈旧、破损的防盗窗要及时油漆或维修更换。 

3.13沿街建筑物设置景观亮化应与建筑物容貌相协调。 4、公共设施 

4.1建成区内的电力、电信管线应地下铺设,对已建的架空管线应逐步改造或采取隐蔽措施;铺设线路的杆柱应保持直立,发生倾斜、断裂、倒地、废弃时应及时扶正、更换或清除,并在作业后当日恢复现场整洁;变电设施设备的安全防护栏和安全提示标志应保持整洁、完好。 

沿主次道路地上敷设的种类市政管线应与道路中线平行,支架、塔柱间距均匀整齐,外观并保持完好。 

沿支路地上敷设的各类市政管线应布置整齐,基本与道路中- 8 - 

线平线;每100米道路上敷设的管线破损处不得超过1处,线路最大弧垂超标不得超过1处。 

每100米背街小巷地上敷设的各类市政管线,破损不得超过2处,线路最大弧垂超标不得超过2处。 

4.2道路给、排水管道应保持畅通,设施完善,符合卫生要求;雨、污水排放口和管道应定期清捞、疏通,做到雨、污水不溢出,积水能及时排除;各种井盖、水篦子等设施应齐备完整,发生破损或丢失的要在24小时内更换安装,未更换安装前要设立警示标志。 

4.3 同条道路设置的井盖、消火栓、水篦子、线杆、变压器、配线箱等应分类统一,确保同一道路上布置的同类设施规格、型号、材料一致,且外形美观、布局整齐,并与所在环境保持协调。 

有线电视分线箱、固定电话交换点等通信设施,箱体应保持清洁,外观完好;电力电缆及通讯电缆管沟盖板面材应与道路面材统一,色彩图案协调;管沟面高程与道路高程一致,不影响道路整体景观。 

消火栓、洒水车取水栓应每年油饰一次,无滴、漏水现象; 报刊亭、公用电话亭设置合理,造型美观。 

4.4公共汽车候车棚(站)应整洁美观、站名牌设施完好、字迹清晰,站台广告设施完好无损坏;出租车站点标志牌应整洁美观,无损坏;各站点应合理配置足够的环卫设施,并实行连续性保洁及时清运垃圾。 

4.5 公共厕所应以独立式和附建式公共厕所为主,活动式公 - 9 - 

共厕所为辅;公厕应设置无障碍设施;应按相关标准设置导向标志牌;管理守则、卫生质量标准和投诉电话应悬挂于醒目位置;公厕内地面应保持整洁,粪槽、便槽和管道应无破损,内外墙无剥落;除臭、采光、照明和通风应良好,无明显臭味;墙面、天花板、门窗和隔离板无积灰、污迹、蛛网,无乱涂乱画,墙面应光洁;蹲位整洁,大便槽两侧无粪便污物,槽内无积粪,洁净见底;小便槽(斗)无水锈、尿垢、垃圾,基本无臭;沟眼、管道保持畅通;照明灯具、洗手器具、镜子、挂衣钩、烘手器、冲水设备等应完好,无积灰、污物;四周3—5米以内环境整洁干净,无乱堆杂物、无垃圾、粪便、污水等污物,保洁工具放置整齐。定期投放、喷洒药物,有效控制“四害”;化粪池定期清掏,做到粪水不满溢,作业时保持场地清洁卫生,无遗撒粪便,作业结束后应盖严粪口,并及时清洗场地。 

4.6果屑箱应造型美观、定位设置、摆放整齐,与城市容貌协调。箱内垃圾应及时清除,彻底清掏,无残留、满溢和散落;对箱体每天清洗两次,做到无痰(涕)迹、无灰尘、无污垢;街道两旁果屑箱完好率在98%以上,对损坏的果屑箱必须在一个工作日内更换;垃圾桶和集装箱场地每月用水冲洗两次,做到无积尘;每年5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对城区所有垃圾桶(柜)、果屑箱、收集点定时喷洒消毒、灭蚊蝇药物,消杀彻底,可视范围内,苍蝇不得大于3只/次?处。 

4.7垃圾转运站要进行硬底化,供排水、通风、除臭、除噪设施完好;有规范标示牌,公布站点名称、操作守则、作业时间- 10 - 

和投诉电话;有专人管理,不得在站内翻捡垃圾;每次清运作业完成后,地面、墙壁应清洗干净,做到周围环境整洁,无散落垃圾和积存污水,无杂物乱堆放,做到基本无蝇无臭。 

4.8交通、停车场及小区治安岗亭与健身休闲设施应按规划设计、行政许可的规定设置,保持整洁完好,不得在亭外张贴广告、堆放物品、垃圾等;健身、休闲设施应定期清洁、消毒、检修,保持外观完好,使用正常。 

4.9各类公共设施外表上应无乱张贴、乱涂写,无“牛皮癣”;各类设施被废弃后应及时拆除清理,恢复附近的地面形态,与周围景观协调。 

5、园林绿化 

5.1绿化工程应列入城市规划,并和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项目同步建设,同时竣工验收。 

5.2行道树应排列整齐,不影响机动车通行,树形整齐、无枯枝、死树、无病虫害;同一路段树木品种规格一致,树冠均匀完整;树池封闭、树圈平整;树上无牵绳、无违规挂物、铁钉。 

5.3花台、游园、绿点内的树木、花草管护良好,园林设施和标志完好;绿地内无垃圾杂物、无鼠洞、鼠迹、无坑洼积水;绿地内无乱摆卖、无乱发传单、无乞讨、无赌博等活动;公园景区内要有明确的指路牌、公共标识牌;重点地段应设置爱护花草树木、公共设施的“温馨提示”; 园灯、石凳、喷水池、护栏等各类绿化设施应保持完好、整洁。公园绿地内的水体应做到清澈,无杂物漂浮。 

- 11 - 

5.4公众集中的公共场所不应设计、种植对人体有毒、有害的植物;造型植物、攀缘植物和绿篱应保持造型美观、完整;应推广庭院绿化、阳台绿化、垂直绿化、屋顶绿化、水上绿化等多种绿化形式,全面提高绿化覆盖率。 

5.5古树、名木和各种珍贵植物,应重点保护并设置保护围栏和保护标志。 

5.6临街树木、绿篱、花坛、草坪等,应当保持整洁、美观。栽培、整修或者其他作业留下的渣土、枝叶等,管理单位、个人或作业者应当及时清除。 

6、城市照明 

6.1城市照明亮灯率不得低于95%;城市道路装灯率要达到98%;公共区域装灯率要达到100%;城市路灯照明发生非正常亮灯,大面积熄灯、倒杆、断线、绞线、线路短路、灯具损毁、灯具配电箱外壳带电、电器火灾等事故处理率必须达到100%。 

6.2城市路灯照明设施应安装稳固、部件完整、连接可靠、运行安全、符合原设计要求;灯杆无倾斜、弯曲,安埋稳固,连接可靠,部件齐全,外观整洁,接地可靠有效;架空导线应保持张弛相对平衡,符合安全距离要求,并保持无松脱、无绞线、无折叠、无硬弯、无断股、无严重氧化、无绝缘破损现象;电缆绝缘良好,接地可靠,连接牢固,无漏电、无接头过热现象,定期进行绝缘测试;配电箱保持平整稳固,箱体内外清洁,无异物,标志明显、齐全,出入箱导线连接良好,箱内电器工作正常,电器导线排列整齐、连接可靠,箱体无碰损,箱门锁闭灵活有效,- 12 - 

箱体接地可靠;配电室和控制室保持外墙坚固,门窗安装牢固,无漏雨进水,室内通风良好,地面平整干燥,室内外整洁,防火、防盗、防小动物装置及照明设施齐全;所有设施无乱涂画、无乱张贴、无乱悬挂物。 

6.3城市道路照明应满足平均照度、照度均匀度、眩光限制和诱导性四项评价指标。一般道路照明应采用常规照明方式;路面宽阔的快速路、主干道必要时可采用高杆照明;小型立体交叉口可采用常规照明,大型立体交叉口宜优先采用高杆照明。 

6.4居民区道路照明应使行人能发现路面上的障碍物,相遇时能彼此识别面部,能识别居民楼的楼号标牌,有助于行人确定方位和辨别方向;灯具安装高度宜大于3米;不宜把没有遮挡的裸灯设置在视平线上;居住区附近的照明设施,其光线投射角度应进行控制,以免过强射入居室,干扰居民作息。 

6.5城市光彩工程亮灯率保持在规定亮灯时间的(不含拉闸限电时间)99%以上,有特殊要求的光彩工程照明设施亮灯率按临时通知为准,设施完好率保持在99%以上,事故处理率保持100%;光彩工程照明设施应随时保持其清洁、完好和有效,维护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开关灯,每日开灯时间与路灯同步进行,重要节日或特殊情况按要求执行。 

6.6主要道路两侧和重要地段大中型公共建筑、标志性建筑,应按景观灯饰要求或者有关规定设置景观灯饰,各种灯饰应保持完好,城区建筑物楼宇亮化实行一把闸刀,由市城市照明管理处统一开关时间。 

- 13 - 

7、城市环境卫生 

7.1城市街道、公共场所保持整洁,不得乱扔烟头、纸屑、瓜果皮核;不得乱倒垃圾、污水、污物;不得随地吐痰、便溺;不得任意焚烧落叶、枯草等废弃物。 

7.2市区道路、广场应定时清扫、洒水、保洁。市区河流、湖泊等各种水域中不得倾倒废弃物和超标排放污水。 

7.3一切单位和个人都应按照市容环境卫生部门规定的时间将生活垃圾分类袋装封闭后投入垃圾收集容器内。 

7.4客运机动车辆产生的废弃物,应集中处理,不得沿途丢弃;载运散体、流体的车辆,应严密遮盖、封闭,不得沿途飞扬,洒落载运物,污染环境。 

7.5施工场地周围应按规定设置隔离护档,机具、材料应摆放整齐,破损路面应及时修复,建筑垃圾应随产随清,工程竣工应平整现场,施工期间废水、泥浆,不得流出场外,浸漫路面、堵塞管道。运输车辆不得带泥行驶,污染市区路面。 

7.6城市中心区禁止销售散装粉状物建筑材料(滑石粉、水泥、石灰、散煤)。 

7.7城区废品收购点必须离公路200米外,做到围栏收废,不乱堆乱放,收废不见废。 

7.8垃圾收集运输,逐步实现容器化、密闭化、机械化。垃圾处置场地环境整洁,场区定期消杀、灭菌,基本无蝇,不得污染周围环境。有毒有害废弃物,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置。% - 14 - 

7.9垃圾收集站(点)、各种垃圾容器等公共卫生设施,应经常保持完好、洁净。公共厕所应合理布局,经常保持地面、坑位、门窗、四壁的整洁卫生。沟槽、管眼应畅通,不得有蝇蛆、尿碱、剧臭。% 

7.10城市居民区不得饲养家禽家畜。城郊结合部农业户的家禽家畜,坚持圈养,保持环境卫生。 

8、广告店招 

8.1户外广告设施、招牌的设置应符合《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标准》、《绵阳市城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绵阳市城区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其形状、规格、色彩等应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8.2严格按照《绵阳市城区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经市城市管理部门审批设置的户外广告,无超高、超宽、超面积违规设置的现象;无未经批准非法设置的户外广告。 

8.3户外广告的设置不影响相邻单位或住户的通风、采光,不影响道路通行;严格按照相关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设置、制作、安装户外广告设施,保证户外广告设施的安全;设置的户外广告保持整洁,如有污损必须及时(72小时内)进行整改;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每年必须进行2次以上安全检查。 

8.4伸出式户外广告牌,外挑距离不得超过1.8米,且不超过道路红线,底边距地面的净空高度不得小于4.5米,高度不得超过建筑屋顶;屋顶广告高度不得超过6米,宽度不得超出建筑 - 15 - 

两侧墙面。 

8.5广告配置的夜景光源,不得与道路交通标志、信号相近似,不得影响道路交通安全。 

8.6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临街新建楼房建筑设计方案外墙广告(含店招)设置位置进行审定(大型户外广告牌需征求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在临街新建楼房设置的户外广告,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定的规划意见,核发设置许可证,统一管理。 

8.7 户外广告内容必须经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真实、健康,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的汉字、字母、符号应符合国家语言文字规定。 

8.8经批准设置的户外广告在批准期限届满必须及时拆除;需办理变更、延期手续的,应在届满前及时办理相关手续;虽未满批准期限,但因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等需要,应按规划、建设、交通管理等部门的要求及时转移或拆除,广告拆除后,应恢复场地原貌。 

8.9户外广告与店招店牌的空间布置应充分考虑区域建筑群整体空间形态特征,将户外广告与店招店牌作为调整、优化城市空间环境的要素之一,融入城市整体景观的打造。 

8.10商店橱窗和门面牌匾的设计、制作和安装,应当符合相应的技术、质量标准,达到相应的安全要求。 

8.11商店橱窗和门面牌匾的设置不得超过建筑外墙面的0.5米以上,不得影响道路通行、侵占公共空间。 

- 16 - 

8.12行政文化中心的招牌应符合行政区庄重、严肃的风格兼具文化中心的文化氛围,应严格控制商业性招牌;招牌应体量小、数量少、形式精;公共绿地内不得设置招牌,周边地区的招牌应与绿地环境相协调;居住区的招牌应按照相关规定设置,如有灯光装置,不应过亮、过大,不能影响居民的日常生活。 

8.13户外广告设施、招牌的设置单位应当加强对其的日常维护管理,发现图案、文字、灯光显示不全、陈旧、污浊、腐蚀、损毁、变型、脱色、肮脏等影响市容市貌情形的,应及时予以恢复或拆除。过期或单位出现搬迁、退租、变更、停业等情况的户外广告设施、招牌应及时拆除。 

8.14禁止在城区道路(含机动车道和人行道)上散发宣传品(传单)。 

8.15每500平方米城市广场、每500米主次道路或繁华商业街、地面未及时清理的“牛皮癣”不得超过1处;每处建(构)筑物、市政设施立面、公厕内墙或绿地树干上未及时清理的“牛皮癣”不得超过2处。 

每500米城市支路或铺道,地面未及时清理的“牛皮癣”不得超过2处;每处建(构)筑物、市政设施立面、公厕内墙和绿地树干上未及时清理的“牛皮癣”不得超过3处。 

每500米背街小巷地面未及时清理的“牛皮癣”不得超过3处;同一建(构)筑物、市政设施立面、公厕内墙和绿地树干上未及时清理的“牛皮癣”不得超过4处。 

除特殊场所(如幼儿园、学校、社区、公园开辟的专门场所) - 17 - 

外,应严厉取缔单位和个人自由散发的小广告、张贴启事和涂鸦的行为。 

公共场所按1处/平方公里的标准设置公共海报栏,社区和单位内部采取指定地点和范围的方式,引导单位及个人按秩序张贴合法的非经营性海报和启事。 

8.16禁止在城区主干道上张挂过街宣传横幅。因特殊情况,确需张挂各种条幅、横幅等宣传品的,必须报经市城管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8.17店招设置技术标准: 

店招除遵循户外广告设置技术标准外,还应遵循下列标准: 

(一)沿街店面实行一店一招(设置在其经营场所范围内),一个段面店招规格相对统一,一门多店的应使用一块牌匾多个名称的门头招牌;店招设置与主体建筑风格和周边市容景观相协调,达到白天美化环境与夜晚灯光夜景相结合的整体效果;不得影响建筑采光、通风和消防等功能使用;应当保持整洁、美观、牢固安全、显亮设施功能完好;字体应当规范完整,字序应当遵守国家规范的语言文字排列顺序;商业老字号牌匾的文字应当按照传统习惯规范书写。 

(二)在建筑物顶部除建筑名称牌匾标识以外,不得设置其他形式的牌匾标识;宾馆或酒店、商业大厦、商务写字楼在建筑外墙立面、入口处使用实体字(可泛光照明)设置;商住楼可在商业门面上方使用灯箱、匾额、喷绘照明或镶嵌立体字形式设置招牌。 

- 18 - 

(三)商业街区在其门面上方平行设置,使用喷绘照明、灯箱、霓虹灯、闪烁光源或其他新型材料。 

(四)文物保护单位、城市标志性建筑、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办公楼不得在建筑外立面设置招牌,可以在其入口位置挂置相应规格牌匾。 

(五)多家单位共用同一建筑物或场所的,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对外有独立出入口的“店内店”,由物业管理部门协调,制作统一规格样式的店招; 

对外无独立出入口的“店内店”,应当由物业管理部门协调,在建筑物内指定位置设置统一的牌匾标识,任何单位不得单独在建筑物外立面设置牌匾标识。 

(六)店招的设置单位应当加强对其的日常维护管理,发现店招牌匾标识出现画面污损、字体残缺、灯光显示不完整等影响市容市貌情形的,应当及时清理、维护或者更换;店招的设置单位出现搬迁、退租、变更、停业等情况,应当及时自行拆除原设置的店招牌匾标识。 

(七)店招应当只显示名称、字号和标志,不得含有其他商业性宣传内容。 

8.18在机动车车身外喷涂、粘贴单位名称、企业标志、电话、地址、网址等标识的,字迹应当端正,字号大小不得大于车身高度的百分之十,字迹和标识颜色面积不得大于车身主体颜色面积的三分之一,不得改变车身整体颜色;机动车车身标识不得 - 19 - 

设置在车窗玻璃、前后挡风玻璃和车身前后部位。 

9、城市水域 

9.1市区河道驳岸及防护堤应保持整洁、完好,并有地域特色;禁止搭建有损驳岸、堤坝的构筑物;河道两岸禁止堆放、倾倒各类物品,禁止擅自堵塞或填埋河道、水塘,侵占水面、河岸通道及损毁河道设施。 

9.2河道两岸、水面周围应进行绿化,保持环境优美。禁止侵占绿地、砍伐沿河树木。 

9.3沿河、跨河的各类建筑工程应设置规范的施工围栏和围护,并不得危及河道设施的安全。 

9.4河道两岸新建建(构)筑物的建筑形式、高度和外墙面色彩应与河道景观要求相一致,沿河应绿化。已有建(构)筑物应保持墙面整洁,定期维护保养,改善河道沿岸景观。对不符合河道景观要求的建(构)筑物,应限期拆除或整修。 

9.5河道景观地带禁止洗涤、垂钓和用网箱等工具从事河道养殖或捕捞作业。 

9.6城市水域水面应保持清洁,无垃圾、粪便、油污、动物尸体等漂浮物,及时清除废弃漂浮物;河道中行驶的船只和航道设施应保持整洁、完好。船只应停靠在固定位置。废弃船只不得滞留在河道中。 

10、公共场所 

10.1公路进出口、机场、车站、码头、广场、游园、影剧院、体育场(馆)、学校、医院、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及周围应- 20 - 

保持整洁,无违章设摊、无人员露宿;不得在党政机关、商业繁华街道、交通要道、旅游景区、城市广场等区域流浪乞讨、拉客拍照、摆卦算命。 

10.2集贸市场应保持场内及周围环境卫生整洁,及时清运垃圾,定期做好除“四害”工作;经营饮食、水果、农产品等易产生垃圾的摊位,应自备密闭容器收集垃圾。 

10.3夜市、便民摊(亭)固定摊位使用的摊具(车、箱、棚架等)应使用统一型号、规格、色彩和材料,由管理部门在不影响市容、交通前提下,统筹安排,定时定点经营,保持经营场地整洁,各种流动售货车、修理摊应随时收集经营中产生的废弃物,保持经营场地整洁;居民小区不得经营石材、铝合金、防盗窗和木器等制作加工业务。 

10.4公共场所应合理配置无障碍设施。 

10.5 公共场所禁止敞放犬只。 

11、建设施工场地 

    11.1市内施工工地四周应设置围挡遮拦,在主要道路和景观区域及机场、码头、车站广场设置的围挡应不低于2.5米,在其他路段设置的围挡应不低于1.8米,围墙的外观设计应与所处的区域环境相协调,并保持整洁、完好、美观;高度2.5米以上的建筑装饰工程立面应使用符合规定的围网封闭。 

建成区工地入口5米范围内应当无渣土和碎砖乱石,工地周边50米内应当无建筑垃圾,施工场地出口外道路100米内应当无渣土污染。 

- 21 - 

11.2施工工地主要出入口处除悬挂规定的“五牌一图”(即工程简介牌、管理人员及监督电话标牌、安全生产措施牌、消防保卫牌、文明施工措施牌、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下同)外,还应在明显的位置设置行车、行人安全标志以及“门前三包”责任牌。 

建成区工地施工围墙不得有积尘,每50米不得有超过1处的痰迹、污垢;企业标志、“五牌一图”和其他公告牌等不得有积尘等污垢;墙体上出现的乱涂写、乱张贴、乱刻画现象应当及时清除。 

11.3临道路的建设工地出入口5米范围内路面应硬化;并应设置明显醒目的警示标志;在出入口应有临时洗车设施,对进出的车辆应进行清洁,不得带泥上路;城区工地食堂不得使用固体燃料(煤、柴等),不得修建旱厕,必须设置水冲式临时厕所;建筑施工噪声不得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11.4工地内无高空抛撒垃圾、渣土现象;运输垃圾渣土的各类车辆,应当保持整洁并采用全封闭车厢或四面围护的车厢,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厢高度;施工和生活产生的泥浆、污水必须经处理达到环保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或河流;施工现场作业应采取浇湿等措施严格控制扬尘污染;土方作业应采取防止扬尘措施;混凝土搅拌场所应采取封闭、降尘措施。 

11.5工地办公区、生活区、施工区划分清晰、整体布局有序,不同区域间布置有明显的隔离或警示标志设施;根据施工需要布置的门卫室、厕所和开水房等建筑类型齐全、通风采光良好。 - 22 - 

11.6施工现场各种告示牌、广告牌等安装牢固、字迹清楚醒目;施工临时用电线路必须架空或埋入地下,不得在场地或楼地面表面上随意乱接乱拖;施工材料、机具及建筑垃圾等应置于围档范围之内;围档内的临时堆放物的堆放高度不得超过围档高度;成品、半成品及原材料,应堆放整齐,不得违法侵占市政道路及公用设施;建筑垃圾应及时清除;各种材料和施工机具设备按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分类整齐堆放,不得在工地围墙或围栏外堆放建筑材料、垃圾和工程渣土;粉尘材料实施入库保管。 

在建工程超出施工围墙高度、已搭设外脚手架和大面积支模的工程现场,所使用的钢管外表面应当使用防锈油漆见新,剪刀撑和防护栏应当刷统一以红白或黄黑油漆相间作为标识,同时使用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封闭,并挂上醒目的安全警示标牌。 

按批准时间进行施工作业,并按《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的标准实施噪音控制;混凝土由封闭罐运输进入,不得设置现场混凝土搅拌站。 

施工场地应设置带盖垃圾桶,产生的废土和建筑垃圾应分开堆放、统一收集、集中密闭外运,并按批准的时间、线路运输,在指定的地点倾倒,不得随意处置。 

废弃油料和化学溶剂应集中处理;泥浆类污水应进行沉淀后集中排放;其他污水和废水应当实施集中处理、定点排放,未经处理的污水和废水不得直接排放。 

    11.7施工现场应设置密闭式垃圾站,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应分类存放,并及时清运出场;应按规定采取除“四害”措施。  - 23 - 

 

 

 

 

 

 

 

 

 

 

 

 

 

 

 

 

 

 

 

 

 

 

 

 

 

 

 

 

 

 

主题词:城乡建设  城市容貌△  管理标准△  通知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 

法院,市检察院,绵阳军分区。 

- 24 - 

更多相关推荐:
商业银行调查分析报告

商业银行服务质量调查报告调查方式消费者调查问卷调查时间20xx年3月30日3月31日调查地点西安市内各个商业银行网点调查对象在银行办理业务的顾客调查目的对银行服务现状进行分析提高银行服务质量一调查内容本次消费者...

商业银行调研报告终稿

毕业论文设计实习报告目录1调研目的12调研过程221企业概况222企业激励现状分析223企业顾客满意度调查分析324企业内部员工激励存在的问题43调研结论5I毕业论文设计调研报告1调研目的本次研究试图通过对招商...

商业银行服务质量调查报告

服务市场营销课程论文任课教师:20XX春题目:商业银行服务质量调查分析报告学院:经济管理专业:市场营销姓名:学号:20XX年5月调查对象:在职人员调查方式:网络调查问卷调查时间:20XX年5月1日6月1日调查目…

关于商业银行服务收费情况的调查报告

关于商业银行服务收费情况的调查报告近年来面对新形势与新挑战我国银行业单一依靠传统息差收入的盈利模式一度受到挑战各商业银行纷纷加大力度推进对资本消耗较小的中间业务在各种举措的推动下中间业务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中间...

农村商业银行调研报告

专业实习调研报告题目关于珠海农商银行香洲支行的调研报告学生姓名学号专业班级指导老师学院财经学院20xx年11月关于珠海农商银行香洲支行的调研报告一调研企业概况20xx年7月8号我对怡华街88号的珠海农商银行香洲...

商业银行实践调查报告

商业银行实践调查报告一、引言大学校园就像一个小社会,在湖南商学院已经两年了,我们已经渐渐地适应了这个小社会的生活。然而作为大学生,接触社会,适应社会是必不可少的。所以,暑假作为一个很好的接触社会的契机自然不可浪…

商业银行调查报告

20xx年中国城市商业银行业调查研究报告城市商业银行业市场调研投资前景分析报告市场研究报告描述城市商业银行通常是指以某个城市为服务对象在撤并城市信用社的基础上由所在城市的企业居民和地方财政投资入股组成的地方性股...

银行调研报告

银行调研报告银行gt调研报告一一自觉服务国家经济发展大局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支持扩大内需通过学习实践gt科学发展观建行认识到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具体到国有控股商业银行就是通过不断改革创新持续增强综合金融服务能力...

建设银行同业调研报告

建设银行同业调研报告目前是建设银行拓展业务的关键时期建设银行将构建现代商业银行框架努力把建设银行建设成为具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的区域性银行建设银行将籍此契机积极推动金融创新提升业务水平适时开办金融创新业务适应利率...

国内银行核心系统建设情况调研报告

国内银行核心系统建设情况调研报告二五年七月前言核心业务系统也称为综合业务系统是银行信息化建设的核心部分是银行业务经营的基础随着世界金融环境的不断向前发展拥有稳健灵活安全可靠的核心业务系统是体现银行核心竞争力的一...

国内银行核心系统建设情况调研报告

国内银行核心系统建设情况调研报告二五年七月前言核心业务系统也称为综合业务系统是银行信息化建设的核心部分是银行业务经营的基础随着世界金融环境的不断向前发展拥有稳健灵活安全可靠的核心业务系统是体现银行核心竞争力的一...

银行间市场业务调研报告

人行潮州市中心支行我联社接到关于对农信社开展银行间市场业务情况进行调研的通知后立即组织人员按通知要求内容进行调研现报告如下农村信用社开展银行间市场业务的基础农村信用社作为主要面向农村的金融机构它的资金余缺程度往...

商业银行调研报告(32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