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审核实施计划
表单编号:
编制: 2012.06.26 审核: 2012.06.26 批准: 2012.06.26
第二篇:111.关于建立政策性关闭破产项目审核实施情况定期报告制度的通知
关于建立政策性关闭破产项目审核实施情况定期报告制度的通知
河南省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工作协调小组〔20xx〕9号
各省辖市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工作协调小组(国资委、工业经济发展局、企业服务局、企业发展服务局),省直有关单位,有关国有金融机构驻河南省的分支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河南省国有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工作,加强对项目审核、实施工作的协调指导,根据全国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全国领导小组)〔20xx〕12号文件要求,现就建立政策性关闭破产项目审核、实施进展情况的定期报告制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定期报告的内容
(一)各省辖市、省直有关单位负责国有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工作的机构设置、工作人员配备及落实工作责任的有关情况;
(二)项目审核进展情况。项目审核进展情况包括破产企业预案送达情况,金融机构债权审核进展情况和项目审核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三)项目实施进展情况。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包括项目计划下达情况、财政部驻河南专员办对企业关闭破产预案初步审核情况;项目进入破产法律程序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进展情况;项目进入破产法律程序后、终结前的工作进展情况;
(四)半年及年度工作总结;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二、定期报告的方式
(一)各省辖市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协调小组和省直有关单位要及时了解项目所涉及的有关国有金融机构的审核进展情况和已下计划项目的实施情况,汇总后定期向省协调小组办公室报告;
(二)有关国有金融机构驻河南省的分支机构在定期向总行、总部报告的同时,应明确专人负责向省协调小组办公室和企业通报审核进展情况;
(三)省协调小组定期将全省的项目审核进展情况、项目实施情况向全国领导小组报告。
三、定期报告的时间
定期报告制度自20xx年x月开始正式实施,直至政策性关闭破产总体规划实施完毕。
(一)项目审核进展情况每月月底报告一次;
(二)项目实施进展情况每季度的最后一个月月底报告一次;
(三)6月x日前上报上半年工作总结,12月x日前上报全年工作总结;
(四)重大事件和突发事件应随时报告。
(五)接到本通知后,各省辖市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协调小组和省直有关单位应首先报告机构设置、工作人员配备及落实工作责任的有关情况、20xx年第一批项目审核进展情况和20xx年新增建议项目审报工作进展情况;有关国有金融机构驻河南省的分支机构应向省协调小组办公室通报工作联系人的基本情况及20xx年第一批项目的审核进展情况。
四、定期报告的责任
各省辖市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协调小组、省直有关单位和有关国有金融机构驻河南省的分支机构对定期报告制度要给予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全面、
真实、及时地将有关情况定期向省协调小组报告和通报。省协调小组将采取定期通报和报告情况的办法,沟通上下情况,及时协调解决问题。
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六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