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号
注册号
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公司名称(印章)
工商行政管理局制
公司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提交以下相同的文件、证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或决定(变更股东及其他不涉及章程修改的不需提交);
3、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章程的,还应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
4、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5、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6、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有关文件。
除上述材料外,变更下列具体事项的,还应同时提交相应的文件、证件:
1、变更名称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变更住所
变更后住所的使用证明。
3、变更法定代表人
(1)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2)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的《法定代表人信息》表。(3)法定代表人更改姓名的,提交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不提交(1)项材料。(4)法定代表人变更涉及公司董事变动的,应同时提交相关备案材料,相同的材料不必重复提交。
4、增加注册资本
(1)关于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决议或决定(可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或决定一并提交);(2)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或受托银行出具的出资证明;(3)公司加盖公章的《股东出资信息》表;(4)以股权出资的,还应提交《股权认缴出资承诺书》;(5)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方式增加注册资本的,还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5、减少注册资本
(1)关于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或决定(可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或决定一并提交);(2)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2)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3)在报纸上刊登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4)公司加盖公章的《股东出资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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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增加实收资本
(1)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或受托银行出具的出资证明;(2)公司加盖公章的《股东出资信息》表。
7、减少实收资本
公司全体股东或者发起人足额缴纳出资和缴纳股款后,公司申请减少注册资本,相应减少实收资本的,还应提交(1)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2)公司加盖公章的《股东出资信息》表。
8、变更经营范围
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9、变更公司类型
(1)关于变更公司类型的决议或决定(可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或决定一并提交);(2)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还应提交验资报告。
10、变更出资方式
以股权出资的,还应提交《股权认缴出资承诺书》。
11、变更股东或发起人的姓名或名称
(1)股东或发起人的姓名或名称的变更证明;(2)股东或发起人更名后新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3)公司加盖公章的《股东出资信息》表。
12、变更股东
(1)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还应提交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的文件;其他股东接到通知三十日未答复的,提交拟转让股东就转让事宜发给其他股东的书面通知(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无须提交本材料);(2)股东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3)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4)公司加盖公章的《股东出资信息》表;(5)人民法院依法划转股权的,应当提交人民法院的裁定书,无须提交(1)、(2)项材料;(6)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划转国有资产相关股权的,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关于划转股权的文件,无须提交第(2)项材料。
13、变更营业期限或出资时间
不需再提交其他文件、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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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
委托事项及权限:
1、办理公司的□变更□ 手续。
2、□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3、□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文字错误;
4、□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5、□同意□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委托人盖章:
年 月 日
注:1、委托人为本公司。
2、委托事项及权限:第1项应当选择相应的项目并在□中打√,或注明其他具体内容;2、3、4项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并在□中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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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司 变 更 登 记 申 请 书
注:1、原登记事项、申请变更登记事项只填写申请变更的内容。
2、“股东”栏只填写股东名称或姓名,出资情况填写附表。
3、变更登记同时申请备案的无须提交《公司备案申请书》,请在“备案事项”栏的□中打√。申提请变更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实收资本、股东出资方式或者同时申请董事、监事、经理备案的,应当提交相应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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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变更登记提交文件、证件目录
注:1、在“是否提交”中打“√”或“×”。
2、提交其他文件、证件的,在空白栏内填写。
3、本表不够填时,可复印续填,粘贴于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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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变更登记审核表
(登记机关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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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出资方式”栏内填写下述字母:A.货币;B.实物;C.知识产权;D.土地使用权;E.其他。
2、“设立方式”系指:A.一般新设;B.分立新设;C.合并新设;D.发起设立;E.募集设立;F.其他设立。
3、“特殊类型标识”系指:A.改制;B.异地迁移;C.市场企业(市场分局监管);D.市场企业(非市场分局监管);E.市场分局监管;F.据点企业;G.公检法企业;H.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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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归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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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1) 2
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注册号 310112001250553
注:1、手工填写表格和签字请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请勿使用圆珠笔。
2、原登记事项、申请变更登记事项均只填写申请变更的栏目。
3、变更登记同时申请备案的无须提交《公司备案申请书》,请在“备案事项”栏的□中打√
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信息
董事、监事、经理信息
法定代表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