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学年度下学期及2005学年度上学期
贫困家庭子女书杂费补助专项资金
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一、 项目概况
龙湖区十一合小学系龙湖区教育局主办的农村小学,生源以十一合村适龄儿童为主体,在校学生900多人。几年来,部分因病、因残、单亲致贫的家庭面临子女上学缴费的巨大压力,出现拖欠书杂费的现象,给家庭及学校造成一定负担。为解决这一社会问题,2004学年度下学期及2005学年度上学期,广东省委、省政府从省财政中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年人均收入不足1500元的农村困难家庭子女的义务教育阶段书杂费,由省教育厅印制和发出全省统一的学生书杂费免费证书,学生可凭证办理入学手续,无需再交任何学杂费。我校共有五位贫困学生享受此项补助。
二、 项目执行基本情况
(一)、项目执行管理情况
在确定贫困扶持对象时,我们采取由家长申请,层层核实,逐层申报等措施,确保将上级下达的免收指标落实到本村最困难、最符合照顾条件的家庭。在学期开学而扶持资金尚未到位时,先将课本、作业分发给照顾学生。在资金到位后,再通知有关家长到学校办理签名确认手续。
(二)、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2004学年度下学期及2005学年度上学期,按省下达的指标,每位贫困学生
每学期补助160元,我校5位学生共可补助1600元。计划使用金额1600元,实际拨付金额1600元,资金到位率100%。学校实际使用金额1600元,资金使用率100%。
(三)、项目财务管理状况
对此教育专项资金,我们根据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及时、详细地造帐登记,期末向教师公布资金使用情况,并接受镇教育组、区教育局财务部门的检查、审核。
三、 绩效目标实现自我评价
省政府财政拨出的教育专项资金补助,较好地解决了本村部分困难家庭子女的入学难问题,减轻了家庭和学校的负担,扩大了义务教育的普及面,维护了村政的大局稳定,对城乡的协调发展有着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
本次上级下达给我校的免收书杂费指标为5人,十一合村年人均收入不足1500元的贫困家庭约有十多户,指标偏少;我校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支出为每人每学年448元,省所定的每人每学年320元的补助标准偏低。
为使更多处于贫困状态的家庭子女摆脱“上学难”的困境,也为了学校能更好地运作,希望省政府能调动市、区、镇各级政府的财政支持,扩大补助范围,增加补助指标,提高补助标准,使这项“扶贫助学”工程发挥更大的社会效益。
龙湖区十一合小学
20xx年4月25日
第二篇:20xx年森林抚育项目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和平县20xx年森林抚育专项资金项目
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市林业局《关于开展20xx年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河林办[2011]83号)文件精神,我局对20xx年森林抚育工程建设项目进行自评,现将自评结果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地理位置、建设单位概况
和平县位于广东省东北部,东江上游,东经114°41′~115°16′,北伟24°09′~24°42′之间。属中亚热带季风型气候,夏冬较长,春秋偏短,气候温和,光照充足,四季分明,雨量充沛,气候温暖湿润,季风明显,年平均温度19.6℃,极端最高温度38℃,极端最低温度-4.5℃,大多数年份日照1700小时以上,年降雨量1536-1693毫米,且多集中在4~9月。
和平县林业局是独立核算法人单位,财务制度健全,基本建设财务单独建账,单独核算,专人负责,专款专用,没有出现挪用、骗取和挤占专项资金的现象。现有工作人员190多人,高级工程师1人,工程师7人,助理工程师43人,技术员31人,技术力量强,各项管理制度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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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使用专项资金的基本情况
1、全县总面积219944公顷,其中林业用地180183.5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81.9%,在林业用地面积中,有林地面积154114.2公顷,未成林地13686.4公顷,疏林地134.5公顷,灌木林地7826.5公顷,无林地4411.2公顷。全县森林覆盖率达 72.5%。
2、项目绩效总目标和阶段性绩效目标情况
总目标:20xx年完成我县8750亩森林抚育工程建设任务,提升生态功能等级,改善和保护生态环境,促进森林健康发展,年度目标与总目标相同。
3、资金项目的基本性质,用途和内容
20xx年度上级下达我县森林抚育工程建设专项资金70万元(粤财农[2010]86号),建设规模8750亩,建设年度20xx年。
4、专项资金申报的可行性,预期投入及经济、政治和社会效益。 根据我县的生态地理位置和实地调查情况,我局组织工程技术人员认真论证,认为项目可行,必要性明显,项目实施后具明显的经济、社会和政治效益,有利于林业和社会可持续发展,项目资金预期投入70万元。
二、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20xx年度森林抚育工程项目总投入70万元,全部为省级财政下拨,由于我县是山区贫困县,县财政相当困难,故没能安排地方配套资金。和平县林业局是独立核算的法人单位,各项财务制度健全,水源涵养林建设项目财务单独建帐,单独核算,专人负责,专款专用, 2
工程结算支付按《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要求执行,并自觉接受上级财务检查,没出现违规违纪现象。项目工程按市林业局批复的实施方案进行,专项资金实际支出70万元,支出率100%。
三、使用效果情况
(一)上级下拨我县20xx年森林抚育工程建设专项资金是70万元。财政资金到位率100%,财政资金支出实现率100%。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及项目的实施对经济、政治社会的效益的情况
1、经济性:项目实施按市林业局批复的实施方案进行,本着“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的原则,支出资金没有超过批复方案概算,项目总概算70万元,项目实施总投入70万元。
2、效率性:本项目开始时间为20xx年6月,完成时间20xx年9月。经省局检查验收核实面积8750亩,任务完成率100%,抚育率100%。项目实施方案经市林业局批复后,我局积极及时组织实施项目,当年按质、按量完成项目任务和支出项目资金;
3、有效性:通过项目实施,有效改善和保护生态环境,社会经济生态效益显著,增加生物多样性,提升了森林抗病虫能力,培育健康森林,维护了东江中游流域生态安全。
(三)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的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和改进建议
1、经验、做法
(1). 实行招投标:完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手续。
(2). 聘请具有丰富造林经验且具备丙级资质的造林专业队施工,并签订施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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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对工程建设资金加强监管,由我局按各工程队施工进度,向财政局申请,由财政局直付工程队。
(4).对工程建设资金实行专款专用,无截留、滞留、挪用和串用现象。
(5).造林主要经验是:一是聘请有经验、有资质的造林工程队施工,确保质量;二是工程实行按进度付款制度;三是实行工程招标,邀请具有丙级资质工程队施工;四是工程施工期间,日常监督管理配备专门技术人员负责,营林、计财股实行跟踪监督质量;五是下足肥料,保证林木正常生长。
2、存在问题
(1)20xx年森林抚育工程单位面积投资偏少,每亩仅80元,难以实施高标准的森林抚育;
(2)市县无配套资金,无法进行连续后两年的抚育。
3、建议
(1)落实管护措施,严禁在营造林范围内野外用火,严禁放牧、割草、打枝钩香,严禁取土、采石和其它开挖;
(2)落实配套资金,争取开展第二、第三次抚育。
总的情况,我县20xx年森林抚育工程项目造林专项资金使用
达到预期的目标效果,绩效评价:优。
和平县林业局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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