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生法制教育观后感
著名教育家陶行知说:“从生活与教育的关系上说,是生活决定教育。从效力上说,教育更通过生活才能发出力量而成为真正的教育。” 教育承担了使每一个社会成员社会化的重任,对中学生的法制教育在其中的意义更是毋庸置疑。 多数中学生都希望获得相关法律知识,对法律问题感兴趣,但却对法制教育感到困惑。对本班级的学生进行问卷调查,所有学生都希望学法、懂法、用法,但普遍对法制教育存在不同程度的困惑。譬如,学生考试没能达到父母所要求的分数,家长对孩子进行体罚算不算违法?学生可否为了维护自身权利而去控告父母?同学之间的矛盾怎样合理的解决?假如别人强行索要钱物,学生用刀子捅他算不算正当防卫?中学生被禁止进网吧、游戏机厅等场所,是不是遭到了消费歧视?再有,中学生学习压力大、考试竞争激烈、家长望子成龙而提出过高要求,而他们的世界观、心理尚未成熟,很容易走极端。特别是眼下不少所谓“好孩子”犯罪现象增多,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犯罪年龄也向低龄化发展。这些都是中学生们经常遇到的现实问题,说明加强中学生法制道德教育,已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
中学里充满了机遇与挑战,当然也充斥着压力和叛逆,正值青春的我们刚刚步入高中的大门,心理状态还不甚完善,经受着各方面的考验与磨练。坦然的面对压力与挫折,在道德与法律的底线上作出好的选择,成了树人的关键。
警官介绍从八十年代以来,中学生犯罪率呈上升的趋势已经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导致中学生违法犯罪的一个重要原因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中学生犯罪案件成上升趋势
⑴追求享乐的需要。据独山子公安机关调查,盗窃犯罪约占中学生犯罪总数的50%左右,居中学生犯罪的首位。这种犯罪行为的发生大多与这些中学生追求享乐的心理需要有关。这类中学生的家庭条件往往并不困难,但他们追求高消费,享乐成了优势需要。一旦经济“吃紧”,向家里伸手难以满足时,便产生盗窃的动机。
⑵满足报复的需要。在中学生的犯罪类型中,打架斗殴、杀人伤害等这类人身伤害的犯罪是仅次于盗窃犯罪的第二大类案件。这类案件中约有30%是由于中学生极强的报复心理所引起。有的中学生在校与同学发生口角,因此纠集社会闲散人员,伺机报复对方。有的仅仅因为一句玩笑话或一点小事,认为被对方侮辱便杀害或打伤对方。
其次,警官介绍中学生运用法律自我保护的意识淡薄:
首先是屡屡发生在中学校园里的自行车偷盗事件,通过对中学生中一些常见案件分析上看,中学生虽然文化知识较高,但因社会经验不足,缺乏安全防范意识,从而导致一些案件的发生。其次是诈骗案件的发生,作案人一方面利用个别中学生容易动恻隐、怜悯之心,利用学生们的同情心骗取财物。另一方面利用个别中学生贪图小利、爱慕虚荣的心理,靠编造谎言,骗取被害人的信任,如假冒身份、虚假文件、施小恩小惠等达到骗财骗物的目的。
电视节目利用其广泛的覆盖率,真实而有效的将法制观念,法律意识以生动鲜活的方式普及到那些急需要法律保护的人员头上。它作为连接社会与法制的纽
带,起着尤为突出而又重要的作用。中学是普及知识的场所,是人员众多的群体,与法制节目的结合,必将带动法律的普及与宣传。
作为当代中学生的我们应担负起祖国的发展重任。而如今,中学生犯罪率逐渐攀升,打劫,偷窃,以上事例屡见不鲜。震惊全国的中学生马加爵杀宿友事件的发生,证明了缺少法制知识的人是不可能成为祖国栋梁的,反而会危害社会。我们应该敲响警钟!大声呼吁法制教育,重视中学生的法制教育,成为祖国合格的接班人!
第二篇:法制教育读后感
法制教育观后感
上周四下午,我们这的老师请法院的工作人员来给像我们这么大的孩子在图书馆里讲了一堂关于青少年犯罪的案例课,我们听了之后大吃一惊。
一个个案件,让我们知道了那些和我们年龄差不多大的青少年是怎样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我想,造成他们现在的样子,直接原因是法律知识过低,认为自己做的是不会触动法律,等到事情弄大了,才反应过来的时,已经太晚了,有很多青少年都是一时冲动杀了人,如果当时静下心来想一想,杀了人会带来什么后果,也就不会弄的一番不可收拾。
犯了罪,少则几年,多则十几年,甚至把自己的一生都毁了,人最宝贵的是生命,每个人的生命是不可重复的。青春时节,朝气蓬勃,斗志昂扬,是充满激情与活力的美好时光。而有些人把着美好时光,全浪费在昏暗而没有自由的小黑屋里。
所以,我们要学习法律知识,明确法律知识,赋予的权利,学会依法保护我们的生命,不再作出伤害他人,伤害自己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