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安 全 生 产 工 作 计 划 各生产经营单位、各社区: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强化安全生产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全,为林西街道创造一个安全稳定的经济发展环境,特制定本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以“十七大”精神统揽全局,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以减少安全事故为目标,加强机构队伍和法制建设,突出宣传,完善责任体系,夯实工作基础,强化专项整治,为街道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环境。
二、工作目标
1、杜绝重特大伤亡事故的发生;
2、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3、千人重伤率不超过1‰;
4、轻伤事故和火灾事故减少到最低限度。
三、工作重点。
1、调整办事处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办事处主任刘大鹏任主任,
副主任胡树伟任副主任,各派出所所长、司法所长、市场管理所所长任委员的街道安全生产委会。
2、切实抓好消防安全。一是各生产经营单位、各社区要落实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二是加强公共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加强对沿街店面、歌厅、网吧、超市的检查,认真做好社区消防防火工作。
四、工作措施
1、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的督查和管理,继续推行安全生产一把手负责制,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各安全生产责任部门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制定好《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做到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措施落实到位。
2、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机构队伍建设。一是开展法律、法规学习和教育,组织执法人员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二是切实加强办事处安监站建设,完善监管体系,健全规章制度,提高队伍素质。三是建立健全事故应急救援和预警体系。对隐患严重、容易发生事故的单位和企业实行安全生产预警,督促有关部门和企业采取紧急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3、强化执法监督,创新执法方式。大力推行分类监察、计划监察,正确处理好点和面、质量和数量的关系,努力降低执法成本,提高执法效率,做到年度有计划,季度有重点,月底有检查。对 “五一”、“十一”黄金周、“元旦”、“春节”以及高温、雨季、冬季等重点特殊时段要做到早部署、早安排,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执法检
查。
4、加强隐患排查整治,强化事故责任追究。一是加大安全检查力度,实行重大事故隐患、危险源备案制和台帐制,对在各类检查和日常执法监督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和危险源,要登记台帐备案,隐患不消除,台帐不消号。二是把检查与执法结合起来,督促隐患整改。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要依法下达整改通知书,该停产整顿的要坚决停产整顿,凡是消极对待或顶着不改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三是进一步加大事故查处的力度,严肃查处每一起事故。
5、夯实工作基础,建立长效机制。一是加强教育培训,安全教育培训必须坚持经常化、制度化,不断提高各生产经营单位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的能力。二是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各安全生产责任部门要按照统一要求,及时准确报送事故信息和工作动态,不能瞒报、拖延不报,加强安全生产形势的分析预测,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三是加强执法档案建设。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执法监督档案,做到一文一档,一案一档,以促进安全生产执法的规范化和程序化。
第二篇:20xx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桃政办函〔2010〕12号
桃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xx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
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20xx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年三月十九日
20xx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乡镇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一)考核方式
1、分类考核。按照辖区内工业、建筑业从业单位人员和高危企业的数量从高至低综合排队,将全县40个乡镇分为3类,实行分类考核,一类乡镇120分,二类乡镇110分,三类乡镇100分。具体分类如下:
第一类(7个):漳江镇、漆河镇、陬市镇、热市镇、牯牛山乡、架桥镇、西安镇。
第二类(17个):桃花源镇、盘塘镇、木塘垸乡、双溪口乡、枫树乡、九溪乡、青林乡、黄石镇、黄甲铺乡、牛车河乡、理公港镇、郑家驿乡、观音寺镇、兴隆街乡、茶庵铺镇、钟家铺乡、凌津滩镇。
第三类(16个):郝坪乡、车湖垸乡、马鬃岭镇、深水港乡、沙坪镇、龙潭镇、佘家坪乡、三阳港镇、太平桥乡、太平铺乡、浯溪河乡、泥窝潭乡、剪市镇、杨溪桥乡、寺坪乡、芦花潭乡。
2、分项计分。县安委办负责乡镇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考核,专项整治工作由相关职能部门考核。其中,县安监局负责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考核,县交通局负 —2—
责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考核,县交警大队负责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考核,县消防大队负责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考核,县建设局负责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考核。
3、审核汇总。县安委办根据相关部门报送的考核分值,结合抽查、督查、暗访等情况进行审核、汇总,经分管副县长审批后上报。
(二)奖惩措施
1、根据考核情况,评选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由县政府给予表彰奖励。
2、事故死亡人数控制指标超标的,或辖区内发生1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较大事故的乡镇,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单位年度内不得评先评优,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和分管责任人不得评先评优。
二、县直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一)考核方式
根据年度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县安委成员单位采取百分评分制(见附件2);其他县直单位采取倒扣分制:凡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不到位的扣0.1分,交办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治不落实的每例扣0.2分,协调配合不积极的每次扣0.1分,每发生1起生产安全死亡事故扣1分。年度考核由县安委办统一组织实施,考核结果经集体审核,报分管副县长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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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奖惩措施
1、根据考核情况,评选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由县政府给予表彰奖励。
2、本系统事故死亡人数控制指标超标的,或主管系统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较大事故的单位,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单位年度内不得评先评优,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分管责任人不得评先评优。
附件:1、20xx年度乡镇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细则 2、20xx年度县安委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
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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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10— 考核 办法 通知 主题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