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国家公派研究生出国留学项目申报指南

时间:2024.4.29

西北工业大学

20##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申报指南

国际合作处

20##11


 

目    录

 

一、    西北工业大学20##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工作细则

二、    西北工业大学20##年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实施工作细则

三、    20##年项目申报工作时间表

四、    20##-20##年我校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执行情况及问题


西北工业大学20##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工作细则

一、   项目简介

为了推进创新型国家建设,实施人才强国战略,根据计划,我校可选派学生到国外一流大学、师从一流导师攻读博士学位或进行博士生联合培养。

二、   选派学科、领域

国家规定的重点选派领域为能源、资源、环境、农业、制造、信息等关键领域及生命、空间、海洋、纳米及新材料等战略领域和人文及应用社会科学领域。我校将优先选派“985”二期工程的科技创新平台和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省部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的学生。

三、   选派规模

全国计划选派8000人出国留学,其中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000人,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5000人。我校选派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人数不限,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113人。

四、   申请类别及期限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留学期限为36-48个月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五、    申请条件及要求

1.申请人应具备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身心健康,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以申请截止时间为准)。

2.本项目选派范围暂不包括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

3.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申请对象为优秀在读硕士生(包括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届本科毕业生。相关单位可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推荐在读博士一年级学生申报。在读硕士生、博士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应届本科毕业生应达到校内免试直升研究生水平。

4.联合培养博士生的申请对象为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委托培养和定向生除外。尚未进入博士阶段学习的硕博连读、本科直博生,不能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时为毕业年级博士生,不建议院系推荐。

5.联合培养博士生及攻读博士学位的学生,要求国外学校免收学费,由国家资助往返国际旅费和在外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6.申请者必须在终审时达到基金委语言要求。详细要求请参看基金委网站说明http://www.csc.edu.cn/Chuguo/a89898ce9ec74df98cbfb2d2dade934b.shtml

7.“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或硕博连读的留学人员,赴国外一流高校,一流专业从事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中的重点领域及其优先主题、重大专项、前沿技术、基础研究学习,可申请基金委提供学费资助。

六、申请及选拔程序

1.学校公布年度申报进度安排。

2.各学院布置本单位遴选、推荐工作。

各专业导师指导研究生结合学科发展需求及对外联系情况,选择留学院校和专业,向学院提交报名材料。

3.各学院汇总审核申请人报名材料,组织专家结合学科建设需要,对申请人个人情况、学术水平、发展潜力等情况进行评审推荐。

4.学校项目工作小组汇总各学院推荐材料后,组织专家委员会对推荐人选进行评审,并上报校领导小组确定年度候选名单并予以公示。

5.年度候选人与国外院校或科研机构联系,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者须提交由国外院校导师出具的邀请信及国内外导师共同制定的详细研修计划,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者须提交国外院校的入学通知书及免学费证明。

6.年度候选人登陆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打印申请表及单位推荐意见表。网上报名时间为20##年3月20—4月5日。

7.年度候选人须在网上报名后以学院为单位向学校提交基金委所需材料。各学院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后,将学院推荐名单和申请人材料提交研究生院。

8.组织专家组复审申请材料,确定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生人员名单。

9.国家留学基金委公布录取结果,国际合作处和研究生院按照年度派出名单组织签约派出等工作。

注:查询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院校或机构所签的合作协议,请登录基金委网站(http://www.csc.edu.cn/require/degree.asp);

查询学校现有国际合作项目,请登录学校网站:学校主页 → 校园公告 → 留学信息。

七、申报时间

具体时间安排参见“20##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报工作时间表”。

八、申请材料

1.申请人初审向各学院提交报名材料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西北工业大学学生学位项目留学申请表;

(2)公派留学诚信承诺书(国际合作处下载专区下载);

(3)成绩单复印件(自本科阶段起);

以上材料由各学院整理,并填写推荐候选人登记表(在国际合作处主页下载专区留学海外栏目内下载)后统一递交至研究生院。如同一导师的多名学生申请,学院需提交导师签署的学生排序表(国际合作处主页留学海外栏目内下载)。

2.通过学校初审后,申请人以学院为单位向学校提交基金委所需材料。具体材料要求,请参照留学基金委“20##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国内申请人用)”。

 http://www.csc.edu.cn/Chuguo/815b88441eee4c2ca0eb1d85e463cdbc.shtml

注:所有书面材料一律使用A4复印纸打印或复印,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申请材料应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

九、派出与管理

1.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有效期至20##年3月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未经批准擅自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

2.对留学人员的管理实行“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办法。留学人员派出前须在国内签订并公证《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交存保证金、办理《国际旅行健康检查证明书》,通过相关留学服务机构办理派出手续。

3.学院应合理安排留学人员工作/学业,保证按期派出,国际合作处于12月底前将本年度录取未派出人员名单及原因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4.按照《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规定,留学人员自抵达留学所在国后十日内凭《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资格证书》、《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报到证明》向中国驻留学所在国使(领)馆办理报到手续后方可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

5.国家留学基金委对攻读博士学位的公派研究生的学业进展进行年度审核。

6.联合培养博士生每学期末须提交经国外导师签字认可的学习报告至发送至研究生院及国内导师,同时通过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报国家留学基金委和有关驻外使(领)馆。

7.留学人员与获得资助有关的论文、研究项目或科研成果在成文、发表、公开时,应注明 “本研究/成果/论文得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

8.欲提前回国的留学人员必须提前向派出前所在学院及国际合作处提交书面申请,留学单位出具的情况说明以及证明信。如因身体原因需提前回国,还应提交医院诊断证明。

 十、咨询方式

该项目情况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了解和咨询

网站:http://www.nwpu.edu.cn/guojihezuo/  http://www.csc.edu.cn

网上报名系统:http://apply.csc.edu.cn/

咨询电话:国际合作处 何老师  88491424

学籍方面问题请咨询:研究生院  郭老师  88495339


西北工业大学20##年

“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实施工作细则

一、项目介绍

为贯彻落实《人才规划纲要》、《教育规划纲要》,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强国战略,培养一批国家急需的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竞争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设立并实施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

留学基金委负责本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留学人员派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或具有相关一流学科专业的机构。

二、选派计划及类别

1. 20##年计划选派600名硕士研究生出国留学。选派类别包括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

2.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重点面向中央国家机关及其直属事业单位、高等职业院校在职人员和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选拔。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留学期限以拟留学院校或单位学制为准,一般为12-24个月。留学人员可通过个人联系国外留学单位派出,也可利用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教育、科研机构合作协议派出。

3.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面向高等学校在读硕士研究生进行选拔。留学期限为3-12个月。通过我校现有中外双硕士学位项目等合作项目派出。

4. 20##年选派学科专业领域为农业、公共管理、经济管理、社会工作、国际金融、国际法等。

5. 资助方式: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可提供学费资助。

三、申请条件

1. 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 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学习、实践能力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学习成绩优异或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

3. 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5岁(以申请截止时间为准)。

4. 外语水平到基金委语言要求。详细要求请参看基金委网站说明

http://www.csc.edu.cn/Chuguo/a89898ce9ec74df98cbfb2d2dade934b.shtml

5.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人应为我校应届毕业本科生(计划20##年7月毕业),非定向或委培生,未签订就业协议;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硕士学位入学通知书或邀请信。

联合培养硕士生申请人应为我校已有校级/院系级协议并正在执行的联合培养双硕士项目申请人员(此类申请人在通过学校初审后,由学校协助联系外方获取邀请信)。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正式邀请信、中外双方联合制定的学习计划等。

6. 选派范围不包括:已获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尚在有效期内人员;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违约人员;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的人员;已取得国外永久居留权的人员;正在境外学习或工作的人员。

四、申请及选拔程序

1. 学校公布年度申报进度安排。

2. 各学院布置本单位遴选、推荐工作。

3. 各学院汇总审核申请人报名材料,组织专家结合学科建设需要,对申请人个人情况、学术水平、发展潜力等情况进行评审推荐。

4. 学校项目工作小组汇总各学院推荐材料后,组织专家委员会对推荐人选进行评审,并上报校领导小组确定年度候选名单并予以公示。

5. 申请攻读硕士学位的年度候选人与国外院校或科研机构联系。

6. 候选人登陆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打印申请表及单位推荐意见表。网上报名时间为20##年3月20日—4月5日。

7. 候选人须在网上报名后以学院为单位向学校提交基金委所需材料。各学院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后,将学院推荐名单和申请人材料提交研究生院。

8. 组织专家组复审申请材料,确定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生人员名单。

9. 国家留学基金委公布录取结果,国际合作处和研究生院按照年度派出名单组织签约派出等工作。

五、申报时间

具体时间安排参见 “20##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及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申报工作时间表”。

六、申请材料

1.申请人初审向各学院提交报名材料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西北工业大学学生学位项目留学申请表;

(2)公派留学诚信承诺书(国际合作处下载专区下载);

(3)成绩单复印件(自本科阶段起);

注:以上材料由各学院整理,并填写推荐候选人登记表(在国际合作处主页下载专区留学海外栏目内下载)后统一递交至研究生院。

2.通过学校初审后,申请人以学院为单位向学校提交基金委所需材料,具体材料要求,请参照留学基金委“20##年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

http://www.csc.edu.cn/Chuguo/082db8f0f46f44b6bee00c8b5287cc31.shtml

七、项目其他要求

关于本项目的具体信息及申请材料要求,请详见留学基金委20##年国家公派硕士生项目专栏:

http://www.csc.edu.cn/Chuguo/0bb502072d1448dd9f05c43610511f2f.shtml

八、咨询方式

网站:http://www.nwpu.edu.cn/guojihezuo/  http://www.csc.edu.cn

网上报名系统:http://apply.csc.edu.cn/

项目方面请咨询:国际合作处  何老师  88491424

学籍方面问题请咨询:研究生院  郭老师  88495339


20##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报工作时间表


20##-2014年我校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执行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

  1. 候选人未与国内导师沟通,擅自提交申请材料。
  2. 需延长留学期限的学生不能按照基金委要求提前2个月提交申请。
  3. 个别学生未做好留学研究计划,提前回国。
  4. 学院和导师应加强对在外学生的联系及监管。

第二篇:20xx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遴选工作方案


20xx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遴选工作方案

为了保证20xx年国家公派研究生出国留学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国家公派研究生出国留学项目相关文件,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以“面向学科需要,有利学生成长,服务学校发展”为宗旨,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以培养单位为主体,依靠培养单位、学科及导师多方面力量,按照“个人申请、导师推荐、校院评审、择优录取”的程序选拔一流的学生,到国外一流的院校、专业,师从一流的导师进行联合培养或攻读学位。

二、国家公派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供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留学期间的生活费。国外院校(导师)负责学费,并为留学人员提供科研工作条件。

三、国家公派类别及要求

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候选人应为优秀在读硕士生(包括20xx年9月入学硕士生和20xx年应届硕士毕业生),或20xx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岁(19xx年3月20日以后出生);留学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为准,入学时间一般为20xx年9月。

2.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候选人应为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包括20xx年9月入学的博士生或硕博连读生,委托培养和定向生除外),年龄不超过35岁(19xx年3月20日以后出生);留学期限为6-24个月,入学时间一般为20xx年9月。

四、候选人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在学习研究工作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候选人应来自于具有硕士一级授权以上学科的全日制在读学生,不包括委托培养和定向生、港澳台学生和留学生、曾享受或已获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人员、正在境外学习和工作的人员、以及外方全额奖学金获得者。

3.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达到校内免试推荐研究生水平,在读硕士生、博士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成果;

4.外语水平较高,考试成绩雅思6.0分,托福90分,德、法、意、西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B2级,日语达到二级(N2),韩语达到TOPIK4级;或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语种一致);或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或参加相应语种“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或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相关语种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英语为高级班,其他语种为中级班);或近三年内通过国家大学英语6级考试且成绩优秀。

5.身心健康。

五、工作程序

1.20xx年6月18日前:培养单位成立选派工作小组,结合学科建设和发展规划,利用已有同国外的科研合作关系,积极拓宽研究生选派渠道;申请人向所在培养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留学候选人预选申请材料(见附3)。

2.20xx年6月25日前:培养单位对申请人的业务条件、发展潜力以及培养前景等进行评议,根据学科发展和师资队伍建设的需要,对申请人进行预选并排序后,将《西南大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候选人预选名单排序表》纸质和电子材料一份、《西南大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候选人申请表》纸质材料一份报研究生院,邮箱:

yuanying@。应届本科毕业生应单独排序,申请材料交教务处。申请人个人预选纸质申请材料留存于所在培养单位,以备查验。

3.20xx年7月2日前:学校审查并确定留学候选人预选名单。

4.20xx年7月~20xx年3月:列入预选名单的候选人参加出国外语培训及TOEFL、GRE、IELTS等外语水平测试;在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及导师指导推荐下开展对外联系,落实国外留学单位和导师。

5.20xx年3月5日~19日:取得了国外院校入学通知书或邀请函、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的留学候选人(或至少具有明确意向性的邀请信)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提交申请材料一式二份,学部(院、所、中心)对申请人的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等进行审核后出具推荐意见;学校组织校级专家评审,确定正式推荐名单;被推荐人按照评审意见对相关申请材料进行修改完善。

6.20xx年3月20日~4月5日前:学校确定的正式推荐人登陆国家留学基金委网页报名,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提交正式申请材料一式一份。

7.20xx年4月10日前:学校审核,将申请材料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8.20xx年5月: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对申请学费资助人员将另行组织面试,确定并公布录取人员名单。

9.20xx年5~9月:攻读博士研究生到人事处签订回校服务协议;在研究生院或教务处办理“在读证明”;在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指导下办理签证;参加行前培训。

10.20xx年7~9月起:开始派出。

六、学校配套政策

1.对极少数前往如哈佛、耶鲁、牛津、剑桥等世界顶尖大学、顶尖专业攻读博士学位申请人,仅获得入学通知书(邀请函),若本

人学业优秀,发展潜力大且我校学科发展需要,经二名同行专家和培养单位推荐,向国家留学基金委申请学费、国外生活费和国际往返旅费资助未准者可向学校申请相应资助。

2.候选人参加学校组织的外国语培训班费用由学生本人承担,学校、培养单位将给予一定资助。被国家留学基金委正式录取的学生,学校将给予奖励。

3.公派出国攻读博士学位的学生学成回国后,通过双向选择,同等情况下优先接收到我校教学和科研岗位工作,并按学校引进人才相关规定兑现待遇。成果特别突出者,可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安家费、科研资助金等待遇标准。

七、职责分工及联系人

1.人事处负责派出学科岗位和具体名额的确定,签订《回校工作意向协议书》,联系人:赵老师,电话:68367955,办公地点:人事处师资科。

2.研究生院负责在读研究生的推荐和遴选,联系人:张老师 , 电话:68254268, 办公地点:研究生院培养办。

3.教务处负责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推荐和遴选,联系人:骆老师,电话:68253377,办公地点:教务处含弘培养单位办公室。

4.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协助落实留学培养单位和办理相关派出手续,联系人:王老师,电话:68250773 , 办公地点:国际处交流科。

5.各培养单位负责落实本单位国家公派选派的各项具体工作,如候选人预选和初步名单推荐、协助落实留学单位和导师、对申请人综合评价等。联系人及电话见附件1。

附件:1.国家公派选派工作学部(院、所、中心)联系人及电话表

2.国家留学基金优先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3.申请人向所在培养单位提交的留学候选人预选材料清单

①《西南大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候选人申请表》 ②成绩单复印件(自本科阶段起)

③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免交) ④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如CET-6、TOFEL、GRE、IELTS等,只提交代表最高水平的证明即可)

⑤邀请信/入学通知书复印件(含意向性,如无可不附)

4.《西南大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候选人预选名单排序表》 (相关附件请到研究生院主页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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