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
备注:1、婚姻状况指初婚、再婚或离婚、丧偶; 2、此表一式三份,三个盖章单位各留一份存档;
3、此表由申请人所在单位自行印制; 4、申请人填写此表,并附申请人结婚证、户口薄、身份证和独生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等有关材料及男女双方个人1寸照片各4张。
5、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时,申请人夫妻双方须将身份证原件交至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由街道计生部门核对个人相关信息。
第二篇:领取《独子证》申请书
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申 请 书
我们夫妇已有一个孩子,自愿积极响应党和政府的号召,不再生育第二个子女。特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男方 签字
女方 签字
年 月 日
注:1.《申请书》,由夫妇双方填表,不得代办。
2. 本《申请书》一式填写三份,夫妇双方单位分别盖章后,由女方户口所在居(村)委会核准,然后交双方单位及女方户口所在乡镇、街道计生办各保存一份。
3. 如再生育第二个子女,应主动退还所享受的一切待遇,原《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作废。
初育双(多)胞胎夫妇享受 独生子女家庭奖励待遇
申 请 书
我们夫妇初育 胞胎,自愿积极响应党和政府的号召,不再生育子女。特申请享受一份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男方 签字
女方 签字
年 月 日
注:1.《申请书》专用于初育双(多)胞胎的夫妇,由夫妇双方填表,不得代办。
2.本《申请书》一式填写四份,夫妇双方单位分别注明意见并盖章后,由女方户口所在居(村)委
会核准,然后交双方单位及女方户口所在乡镇、街道计生办各保存一份,作为发放奖励费和享受其它奖励待遇的凭证,并随调迁档案转移。申请人保存一份。 3.超过三胞胎的,子女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栏目可相应增设格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