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做好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的指导意见》(卫监督发〔2011〕82号)的要求,切实做好我县,县、乡镇、村三级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强化各项监督职责,落实责任,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维护人民健康利益出发,以全面强化政府公共卫生监管职能,加强医疗行业和社会公共卫生监督,提高卫生行政执法能力为核心,按照统一规划、整合资源的原则,建立以县卫生局及县卫生监督所为主体,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员为支撑,村级卫生监督信息员为补充的三级卫生监督网络,加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全面提高卫生监督效能,从而达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目标。
二、工作目标
卫生监督协管是政府免费提供的公共卫生服务,主要任务是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协助基层卫生监督机构开展食品安全、职业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非法行医等方面的巡查、信息收集、信息报告并协助开展调查、公共卫生法律宣传,通过对广大居民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基层群众健康知识和卫生法律政策的知晓率,提升人民群众食品安全风险和疾病防控意识,切实为广大群众提供卫生健康保障。
三、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规范》要求,落实有关工作,经县卫生局研究决定成立卫生监督协管项目领导小组,由局长xxx同志任组长,副局长xxx同志任副组长,xxxxxxxxxxxxxxx等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疾控监督股,具体负责对项目的管理、规划、考核等工作。
四、工作内容
(一)食品安全信息报告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乡镇卫生管理工作站、村卫生室分别承担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工作,发现或怀疑有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应及时报告县卫生监督所,保护好现场并协助卫生执法人员调查。
(二)职业卫生咨询指导
县卫生监督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乡镇卫生管理工作站共同承担职业卫生咨询、指导工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乡镇卫生院要协助县卫生监督所开展职业病防治咨询和宣传活动,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发现从事接触或可能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服务对象,应对其开展针对性的职业病防治咨询、指导,发现职业病患者或可疑职业病患者,以及发现有职业危害因素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应及时向县卫生监督所报告。
(三)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乡镇卫生管理工作站协助县卫生监督所对供水单位从业人员开展卫生知识培训,对农村集中式供水、城市二次供水和学校供水进行巡查,协助开展饮用水水质抽检服务,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卫生监督机构报告。
(四)学校卫生服务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卫生管理工作站要协助县卫生监督所定期对学校传染病防控开展巡访,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报告;指导学校设立卫生宣传栏,协助开展学生健康教育以及对校医开展业务培训。
(五)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卫生管理工作站定期对辖区内医疗服务市场开展巡访,发现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相关信息及时向县卫生监督所报告。
五、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员和村级卫生信息员的聘任
(一)人员条件
1、年龄原则上在50周岁以下,在职在岗工作人员,政治素质和群众基础较好,作风正派,责任心强,遵守法律和职业道德,熟悉农村卫生政策及相关法律知识,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宣传能力;
2、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或取得乡村医生以上执业资格;
3、身体健康,热爱卫生监督工作,有较强的奉献精神。
(二)卫生监督协管员按照乡镇常住人口的数量配备,即 1.5万人口以上的乡镇聘2名, 1万人口以下的乡镇聘1名。人员由各乡镇卫生管理工作站调剂,确定后上报县卫生局疾控监督股,由项目领导小组考察合格后下文聘任,乡镇卫生管理工作站站长为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负责人。
(三)村级卫生监督信息员由各村卫生室乡村医生兼任,空白村由村支两委干部担任。
六、卫生监督协管员和卫生信息员的工作职责
(一)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员工作职责:
1、掌握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学校、医疗机构管理相关人的基本情况,建立卫生监督档案。
2、协助开展食品、公共场所等相关行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和组织卫生法律法规、卫生知识的培训。
3、指导辖区内医疗机构及执业人员依法执业和传染病管理工作,及时发现非法行医等各类无证照违法案件,并及时向县卫生监督所报告。
4、负责对辖区内的卫生监督信息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组织开展辖区的日常卫生监督工作。
5、依法报告并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调查处理。
6、负责卫生监督信息和传染病疫情管理,做好收集、核实、上报工作。
7、负责本级卫生监督等方面的资料收集和档案管理工作。
8、开展卫生法制宣传咨询和健康教育工作。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村级卫生监督信息员职责:
1、在法定范围内完成食品安全等信息报告,做好卫生检查和指导工作。
2、负责辖区内公共场所、存在职业危害等单位以及非法行医、游医药贩的摸底、造册和上报工作。
3、参与有害人体健康的事故和疫情的调查处理。
4、协助县、乡两级卫生监督人员开展农村卫生监督检查,提供所在村卫生监督工作信息,宣传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七、管理和培训
(一)卫生监督协管员实行双重管理,其中卫生监督业务接受县卫生监督所指导。协管员考核方案由县卫生局制定,并由县卫生局组织考核。协管员证件由县卫生局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统一发放。县卫生局、县卫生监督所将建立与乡镇党委、政府密切配合的农村卫生监督工作沟通机制,积极争取其对卫生监督工作的支持,定期召开农村卫生监督工作协调会,通报卫生监督工作信息,研究农村卫生监督管理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县卫生局将对卫生监督协管员的培训和工作考核情况纳入对乡镇卫生管理工作站的年度考核指标。县卫生监督所加强对卫生监督协管员的培训,采取短期集中培训方式,举办卫生监督协管员培训班。培训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年版)、国家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及其标准、卫生监督基本理论及工作规范、公共卫生专业基础知识、日常监督和执法办案程序及方法等,培训班应进行结业理论考试。通过系统培训,使卫生监督协管员掌握日常卫生监督的基本知识和工作方法。卫生监督协管员必须进行岗前集中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每年必须定期参加培训学习。
(二)村级卫生监督信息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由各乡镇卫生卫生管理工作站负责。
八、服务经费、目标考核
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员及卫生监督信息员的经费从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中统筹安排。基层卫生监督工作考核由县卫局与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统一考核,纳入公卫目标管理综合考核,考核结果与经费拨付挂钩。县卫生局按考核结果将公卫经费统一拨付。村级卫生监督信息员的考核工作由各乡镇卫生管理工作站负责组织实施。
九、工作步骤
1、县卫生局20##年4月30前完成乡镇卫生协管员和信息员的选聘工作。各乡镇卫生管理工作站20##年4月20前将《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员登记表》附件5和《村级卫生监督协管信息员登记表》附件6的纸质版和电子版同时上报卫生局疾控监督股(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员交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两张)。
2、20##年5月,完成对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员和信息员的岗前培训。
3、20##年6月,启动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完善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员和信息员的各项工作制度,使各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正常进行。
卫生局疾控监督股邮箱地址:xxxxxxxxxxxx
十、附件
1、xxx卫生局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目标考核细则
2、xxx各乡镇协管员配备计划表
3、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员协查登记表
4、村级卫生监督信息员信息报告登记表
5、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员登记表
6、村级卫生监督协管信息员登记表
附件1:
Xxx卫生局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目标考核细则
附件2:
Xxx各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员配备计划表
附件3:
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员协查登记表
机构名称:
注:对饮用水卫生安全、学校卫生、非法行医(采供血)开展巡查填写本表。备注栏填写发现问题后的处置方式(如报告县卫生监督所或帮助整改等内容)
附件4:
村级卫生监督信息员信息报告登记表
机构名称:
注:1、信息类别:食品安全、饮用水卫生、职业病危害、学校卫生、非法行医(采供血)。
2、信息内容:注明发现问题(隐患)的地点,内容等有关情况简单描述。
附件5
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员登记表
一、基本情况 编号: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民族: 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
单位地址: 邮编:
常用联系电话: 手机:
电子邮箱: 传真:
二、工作经历和社会任职
主要工作经历:
三、审批意见
附件5填表说明
1、本表一律采用A4纸张,空表可以复印。
2、编号由卫生局统一编排。
3、“技术职称”栏中填写主管部门评定的专业技术职称。
4、本表内容必须打印,不得手工填写。
5、推荐单位要加盖公章。
附件6
(乡镇场街)村级卫生监督协管信息员登记表
第二篇:卫生监督协管员服务项目工作实施方案
张家湾卫生院文件
张院办发[2012]66号
2012张家湾镇卫生院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
目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食品卫生、食品水卫生、学习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事件报告和卫生监督巡查工作,根据《纳雍县卫生监督协管项目实施方案》,给我乡实际,制度本方案。
一、项目目标
以“建立县、乡、村三级卫生监督协管联动机制,逐步达到卫生监督全覆盖”为目标,按照统一规划、统筹安排、整合资源的原则,县卫生监督所全面指导,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卫生监督协管制度,在乡镇卫生服务机构、村卫生室实施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及时收集上报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有效打击非法行为和预防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服务对象 乡镇居民 三、服务内容
(一)食品安全信息报告
承担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工作,对辖区内餐饮单位进行经常性监督协管巡查,在县食品药品稽查局业务指导下负责辖区内餐饮单位餐饮服务许可现场审查工作;发现和怀疑有食品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为人民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应及时报告卫生监督所和食品药品稽查局,保护好现场并协助卫生执法人员调查。
(二)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 卫生监督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乡镇卫生院共同承担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工作,协助开展饮用水水质抽检服务,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协助有关专业机构对供水单位从业人员开展业务培训。
(三)学校卫生服务
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定期对学校传染病防控开展巡访,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报告;指导学校建立卫生宣传栏,协助发展学生健康教育。协助有关专业机构对校医(保健教师)开展业务培训。
(四)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
定期内对辖区内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开展巡访,发现相关信息及时向卫生监督协管报告,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进行依法行医监督协管4次/年以上。
四、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在县卫生药监局的领导下,成立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服务项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项目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项目日常管理工作。
(二)各级职责。
1、各项管理办公室职责
负责起草项目实施细则,制度工作管理程序,审核上报资料,培训协管人员,监督管理村卫生室的服务质量。
2、卫生院职责 (1)、及时掌握协管范围内职业卫生、传染病防治、食品安全、医疗机构的基本情况,建立底册和管理档案,做到一户一档安排落实农村集体宴席报告。
(2)、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的宣传工作,协助县卫生监督局进行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的培训。
(3)实施经常性卫生检查,督促行政相对人员按照卫生法律法规开展执业活动,并制作检查笔录,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督促整改,对据不整改或违法情节较重的,及时上报卫生监督所,并配合调查取证。
(4)、在工作中或村医上报的公共卫生事件、非法行医、非法采血供血等信息或线索及时核实上报,及时填写《卫生监督协管信息登记本》,并协助卫生监督所开展相关卫生监
督执法工作。
(5)受理辖区内相关案件的投诉、举报,经调查核实后,及时向卫生监督所报告,协助卫生执法人员开展相关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6)对辖区内村卫生室、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行指导检查,配合监督所定期对其工作进行考核评估。
(7)完成卫生食药监督局和卫生监督所指定或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3、村卫生室职责
(1)、及时收集辖区内食品安全、职业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非法行医、非法采血供血等公共卫生信息,发现违法行为或异常情况及时报告所在地乡卫生院,并积极配合上级调查处理。
(2)、做好卫生法制及卫生知识的咨询、宣传工作、及时准备填写《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登记表》。
(3)、完成上级卫生监管部门指定或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五)业务培训
组织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卫生监督信息员进行培训。
张家湾镇卫生院 20xx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