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护理学院
护理学专业本科教学计划
一、学制:四年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面向21世纪,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需要的,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较系统的医学及护理学基础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临床护理、护理管理、护理教育和护理研究基本能力的高素质护理人才。
三、基本培养规格
1. 热爱祖国,走社会主义道路;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热爱医药卫生事业,有为国家富强、民族昌盛而奋斗,为人民医药卫生事业而献身的精神;遵纪守法,艰苦求实,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心理素质和职业道德。
2. 较系统的掌握现代医学和护理学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和方法;能独立从事一般临床护理工作,并具有预防保健、专科护理、专门监护、病房管理、护理教学的基本能力;获得护理研究的初步训练;熟悉国家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具备大学生应有的文化修养;掌握一门外语,能阅读本专业的外文书刊;具有较强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具有独立获取知识的能力,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和与人交往的能力,为毕业后的继续教育及进一步发展和提高打下基础。
3. 掌握一定的体育和军事基本知识,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育和军事训练合格标准;体魄健全,能够履行建设祖国和保卫祖国的神圣义务。
四、毕业总学分及课内总学时数
毕业总学分 205学分,其中:
必修课:157学分(其中公共基础必修课42学分,专业基础必修课25学分,专业必修课42学分,临床实习48学分),占76.6%,课内总学时数为2250学时;
专业限定选修课:38学分,占18.5%,课内总学时数为676学时;
素质选修课:10学分,占4.9%,课内总学时数为200学时。
五、毕业实习
毕业临床实习48周共计48学分,集中安排在第七、第八学期。其中内科12周(含护理管理1周),外科9周,妇科4周, 产科4周,儿科4周,手术科4周,急诊科4周,监护室3周,社区2周。外科门诊2周,全过程含护理研究。
六、学位授予
按照我校四年制护理学专业教学计划的要求修满205学分,通过毕业临床综合技能考核,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经我校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医学学士学位。
七、教学时间安排(见附表一)
八、专业课程设置与教学进程计划(见附表二)
九、副修专业课程设置与教学进程计划(见附表三)
附表一:
教学时间安排表
* 四、六学期末安排临床护理教学实习共3周,22周临床实习含毕业综合考试。
附表二: 护理学专业课程设置及教学进程计划表
附表二: 护理学专业课程设置及教学进程计划表
附表二: 护理学专业课程设置及教学进程计划表
附表二: 护理学专业课程设置及教学进程计划表
附表二: 护理学专业课程设置及教学进程计划表
注:1.公共选修课中有“△”的课程是本专业的重点专业选修课,希望护理学
专业的学生选修。
2.原则上要求在第六学期结束前公共选修课修满10学分或以上。
附表三: 护理学专业副修/双专业/双学位教学进程计划表
说明:(1)选修副修专业的学生须修满以上指定课程106学分(包括临床见习、实习)或以上。
(2)如原选读专业课程与副修专业的指定必修课程重复,且学时数相差不大的课程可相互承认学
分;学时数比副修专业指定必修课教学时数少1/3以上的课程须重新修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