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广东省大学生村官考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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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广东省大学生村官考试报名预计在12月份报名,1月份考试。
根据中组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意见》(组通字〔2012〕36号)精神,为落实好《翁源县开展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计划》,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到我县村委工作和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139号)和《翁源县开展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计划》相关规定进行。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自愿到农村基层工作,能吃苦耐劳,对农村工作有所了解,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四)适应本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学历和专业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大专学历限韶关地区户籍),专业不限。
(六)招聘人数:27人。
(七)年龄要求:年龄在30周岁以下(指1984年4月30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可放宽至35周岁(指1979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八)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检查,以及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三、报名办法
符合招考条件、要求的人员自愿报名。
(一)报名时间:20##年2月10日—21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翁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二楼县人才工作管理办公室。联系人:何振忠、陈丽萍、谢增清,联系电话:2812297(县人才工作管理办公室)。
(三)报名时需提供如下资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如有学位证请一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两份,户口本复印件要将户主及本人信息复印在同一页。
2、计划生育证明(韶关地区考生需使用统一的“韶关市计划生育证明书”)。
3、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同版彩照3张。
(四)本次招考只受理现场报名,由县公开招聘大学生村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进行资格审查,条件符合者填写《20##年翁源县公开招聘大学生村官报名表》。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有关证件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20##年翁源县公开招聘大学生村官报名表》可在翁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翁源县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下载。
四、招考办法
招考办法采取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方式择优录用。笔试、面试由县委组织部牵头组织实施。笔试、面试分值各100分。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组成,总分为100分(笔、面试成绩各占50%)。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年3月22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领取准考证时间:20##年3月20日—21日)
2、笔试地点:县委党校
3、笔试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知识合卷,实行闭卷考试,不指定参考书籍。
4、笔试成绩将在翁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翁源县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公示。
(二)面试
面试设定最低分数线。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即通过面试考官提问、面试对象作答的方式。不预先指定面试内容和范围,主要测试面试对象政策理解与落实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事务处理能力、语言表达与沟通能力、举止仪表等。
面试时间:20##年4月12日(星期六)
面试地点:县委党校
面试对象:面试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岗位人数1:1.5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人选出现空缺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笔试和面试总成绩将在翁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翁源县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公示。
(三)体检
体检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考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细则(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体检资格时依次替补。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县委组织部牵头组织考察工作。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历情况、综治、安全生产、计生等情况,在体检和考察合格的考生中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县公开招聘大学生村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翁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和翁源县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间,对当面向组织反映或署名检举揭发被公示人员的存在问题且线索明确、事实清楚的,组织单位将认真组织力量调查核实;对反映不具体的匿名材料则不予受理。
五、聘用及分配
按照招聘岗位名额,经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合格后按综合成绩高低为序,经聘用审批机关审核,并公示后择优聘用,如审核时发现有提供伪造报考资料则取消该考生的聘用资格。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如有人放弃招聘资格或政审不合格者,由综合成绩高低依次替补。由县委组织部统一分配到村,聘用人员须服从分配。
六、任职
选聘的高校毕业生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职务;是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职务。是共青团员的,可安排兼任村团组织书记、副书记职务。
选聘的高校毕业生是中共正式党员的,经过一年的实际工作,被大多数党员和群众认可,经年度考核合格,可通过推荐参加选举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等职务。
七、待遇和保障
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一)大学生村官任职期间享受县财政核发的工作、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300元(含县为大学生村官购买“五险”的费用)。
另外,中央财政按每人2000元的标准一次性发放安置费,并按每人每年8000元的标准在年度考核后下拨专项补贴(大学生村官购买“五险”情况纳入年度考核,与专项补贴挂钩)。
(二)在村任职期间,按照有关规定以镇为单位办理购买“五险”相关手续。
(三)任满1个聘期、当选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考核称职以上的大学生村官,可参加面向优秀村干部的乡镇公务员定向考录(由省统一安排)。同时,在县、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大学生村官,逐步提高面向大学生村官考录公务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比例。
(四)任职期满后,未实现再就业并有就业愿望的,纳入城镇失业人员范畴统筹管理。
八、管理及服务
(一)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系非公务员身份。
(二)任职期间人事档案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代理,党团关系转至所在村。工作期间,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任合同。户口可留在现户籍所在地,也可迁入任职村所在的镇集体。镇党委、政府负责对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的工作管理,安排好他们的食宿及日常生活,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条件、提供方便。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可安排住在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各地要保持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队伍的稳定性,不得随意抽调使用。
(三)由所在镇负责对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进行年度考核,结果报县委组织部,并记入人事档案,作为奖惩或提拔使用的依据。选聘的高校毕业生连续两次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自行提出辞职的,可解聘,不再享有各种待遇和保障政策。
(四)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颁发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作为服务期满享受有关政策待遇的依据。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法规处理。本公告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第二篇:20xx新疆大学生村官考试公告发布时间
20##新疆大学生村官考试公告发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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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新疆大学生村官考试报名预计在5月份报名,7月份考试。
根据中组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意见》(组通字〔2012〕36号)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实施意见》(新党组通字〔2012〕120号)精神,自治区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计划选聘1500名大学生村官(根据各地无大学生村官的行政村数确定各地选聘数量)。
一、选聘范围
除克拉玛依市外,选聘大学生村官到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城地区、阿勒泰地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昌吉回族自治州、乌鲁木齐市、哈密地区、吐鲁番地区、巴音郭愣蒙古自治州、阿克苏地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喀什地区、和田地区等13个地区(州、市)的村级组织任职,原则上按照服务地或生源地就近安排。
二、选聘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理想信念坚定,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
(2)思想作风好,工作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3)学习成绩良好,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4)自愿到村工作;
(5)身体健康,具备在聘期内能够正常履行合同的身体条件;
(6)年龄30周岁以下(1984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7)近三年来(20##年及以后)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涉农专业(含农、林、水、畜牧等)的可以放宽到大专学历。
(8)少数民族大学生须懂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汉族大学生
经过岗前培训须过基础少数民族语言关,考试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9)在同等条件下,坚持中共党员和学生干部、懂双语、
涉农专业、回原籍、少数民族大学生到多民族聚居村任职和汉族大学生到少数民族聚居村任职优先选聘。
三、工作生活待遇、激励保障政策和管理服务
详见《20##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选聘大学生村官公告》。
四、选聘程序
选聘程序分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公示、岗前培训、聘任等七个环节。考生通过登陆新疆党建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网等网站查询选聘有关事宜。
(一)报名。5月1日至5月30日。考生须下载并如实、
准确填写完《20##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大学生村官选聘报名表》(附后)后到有关部门报名,其中应届高校毕业生填写完《20##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大学生村官选聘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表》后到本院校组织人事部门报名;历届高校毕业生填写完《20##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大学生村官选聘历届高校毕业生报名表》后到户籍所在县(市、区)大学生村官选聘办公室报名(新疆各县(市、区)大学生村官选聘办公室设在县〈市、区〉党委基层办,负责本县〈市、区〉历届高校毕业生报名等有关工作)。大学生村官选聘不收取报名费。
(二)资格审查。6月1日至6月30日。各院校组织人事部门、户籍所在县(市、区)大学生村官选聘办公室分别对应届、历届高校毕业生《20##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大学生村官选聘报名表》进行资格审查盖章后,于6月20日前向志愿服务所在地区(州、市)大学生村官选聘办公室报送或邮寄符合条件考生的一套材料(含一份报名表、一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毕业证复印件、两张照片〈近期正面1寸免冠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以及一份大学生村官选聘报名册。由志愿服务所在地区(州、市)大学生村官选聘办公室于7月15日前对考生相关证件和材料进行审核,并电话通知考生是否通过资格审查和参加考试有关事宜。
(三)考试。7月下旬进行。考试分为综合知识考试和素质考试,同一天进行。综合知识考试主要考察考生综合知识水平,素质考试主要考察考生分析解决问题和文字写作能力。自治区统一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命题,考生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考生在志愿服务所在地区(州、市)参加考试。考生须考试前1天到志愿服务所在地区(州、市)大学生村官选聘办公室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并按准考证标明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四)体检。9月上旬进行。由自治区大学生村官选聘办公室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坚持五个优先原则,按照各地区(州、市)选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由地区(州、市)大学生村官选聘办公室组织参加体检人员在具备体检资格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根据考试成绩依次替补。
(五)公示。9月中旬进行。由自治区大学生村官选聘办公室根据考生体检结果,在相关网站公示选聘人选名单。
(六)岗前培训。10月中旬进行。由自治区大学生村官选聘办公室组织新选聘的大学生村官进行为期90天的岗前培训,其公共科目培训20天、双语培训70天。
(七)聘任。岗前培训合格后,从20##年1月起,当地县市组织人事部门与大学生村官签订为期2年的聘任合同,安排到村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