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部经理工作绩效考核标准
姓名: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第二篇:行政部绩效考核标准方案
行政部绩效考核标准方案
为了更好的建立高绩效企业文化,实现管理人员和员工共同积极参与绩效考核的最大化目标,特制定以下激励,奖惩制度:
一、出勤奖金办法
1、凡员工当月份请假,不论事假与病假均按以下标准扣除奖金:
请假扣除全勤奖,另3天以内(含3天)加扣20元,3天以上加扣50元
2、当月全勤者,另加20元全勤奖。
二、以职位说明书,岗位职责为标准,奖励分为三种:嘉奖、记功、大功
1、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嘉奖:
1)品行端正,工作努力,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2)热心服务,有具体事实者;
3)有显著的善行佳话,足为公司荣誉者;
4)忍受勉为困难的工作足为楷模者。
2、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记功:
1)遇有灾难,勇于负责,处置得宜者;
2)检举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者;
3)发现职守外故障,予以速报或妥为防止损害足为嘉许者;
3、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记大功:
1)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害,奋不顾身,不避危难,因而减少损害者;
2)维护员工安全,冒险执行任务,确有功绩者;
3)维护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
4)有其他重大功绩者。
三、惩罚分为三种:警告、记过、大过
1、有下列特殊事情之一者,予以警告:
1)上班时间,擅离岗位,怠忽工作者;
2)因个人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3)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情节轻微者;
4)不按规定穿者服装或佩带厂牌等;
5)不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2、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记过:
1)对上级指示,无故未能如期完成,致影响公司权益者;
2)在工作场所喧哗、吵闹、防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者;
3)对同仁恶意攻击过诬害、伪证、制造事端者;
4)工作中喝酒致影响自己和他人工作者;
5)未经许可不侯接替先行下班者。
3、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大过:
1)擅离职守,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2)怠忽工作或擅自改变工作方法,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3)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屡劝不听者;
4)轮班制员工拒不接受轮班者;
5)工作时间内做其他事情,如睡觉、玩游戏、炊煮等;
6)其他重大违规者。
四、每月奖金按以上奖惩条例,合理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