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公司职工代表提案工作制度
1 总则
1.1 为加强广大职工当家作主的意识,进一步提高公司职代会提案工作的质量,促进企业的发展,特制订本制度。
1.2 职工代表提案是职工代表对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生活福利等某一方面、某一具体问题提请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处理的意见和建议。
2 提案内容
提案的内容应是关系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和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大类:a 生产经营;b 企业管理;c 劳资人事;d 劳动保护;e 职工教育;f 生活福利;g 技术改造;h 质量工作;i 其它。
3 征集提案
3.1 职工代表以《威孚公司职代会建议、批评、意见表》的形式来征集职工的建议意见,此表在职代会召开前5天下发。
3.2 在职代会预备会议期间,由工会或职代会提案小组,明确提案要点,发动职工群众根据提案内容规定的九大类问题提出建议、批评、意见。职工代表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后,整理归纳填表,原则上在大会召开前一天交工会或职代会提案小组。逾期则纳入合理化建议项目。
4 汇总立案
4.1 提案小组根据立案标准,将职工代表的意见表汇总、分类、分析后,做到对每表有答复,并在职代会正式会议上向大会报告“建议表”分类情况。
4.2 提案组将收集整理后的“建议表”作分析研究后,签署意见反馈涉及的有关职能部门。
4.3 提案组再将主管职能部门的意见进行研究后,初步确定提案、建议内容并报送公司分管领导。
4.4 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重大问题由总经理办公会批准,提案组加盖印章正式确立提案、建议内容和实施完成计划,同时对所有建议,批评表在职代会闭会后20天内由提案组作出书面反馈意见。
5 提案的落实
经确认后的提案,责成有关职能部门承办,制订落实措施和确定整改时间,并正式纳入公司方针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6 提案落实情况的检查
工会或提案组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专门小组或职工代表检查提案实施情况,将检查情况反馈公司行政,督促帮助实施提案。
7 结案
7.1 提案整改完成后,公司行政在立案表上注明完成日期、完成情况,由工会通知提案人,正式结案。对确有成效的高质量提案进行奖励,同时对完成提案好的职能部门评选出组织管理奖。
7.2 在下一次职代会上,提案小组报告提案落实情况,对未完成的提案提出继续落实或取消的建议,请大会审议。
8 注意事项
8.1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提案均不立案:
8.1.1 不符合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或规定的;
8.1.2 不符合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的;
8.1.3 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在近两年没有实施可能的(可转为合理化建议项目)。
8.2 立案的提案,在执行过程中确因客观条件变化,而非主观不努力,不能实施的,提案小组应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进行复议和修改,提出主观意见,并向职代会汇报和向提案人说明情况。
第二篇:教职工代表提案工作办法
宏阳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办法
(2011—2012学年度)
教代会提案是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重要形式,是学校工作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法制化的重要渠道。认真征集和督办提案是教代会的一项重要工作。为了保证提案的质量、效果并及时、正确地进行提案处理工作,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 提案的范围
凡属本校职权范围内处理的下述各方面问题均可列为提案:
1、有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贯彻上级有关规定的建议和方案;
2、有关学校教学和教学管理改革、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教育事业发展方向的建议和方案;
3、有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建议和方案;
4、有关教育教学、科研、生活福利及其他行政方面的建议和方案;
5、有关改进领导工作和管理工作的建议和方案;
6、广大教职工关心的问题的建议和方案。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列为提案受理:
1、提案内容不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提案不具有实施价值和实施可能。
3、提案征集不符合规定程序和要求。
4、提案超出学校管理权范围之外的问题。
5、纯属个人的具体问题。
凡是教职工提出而不列为提案的问题,可作为意见由教代会提案工作小组转请相关部门参考。
二、提案的立案
学校教职工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的提案,经教代会提案工作小组审查通过后方可立案。
1、教职工提出提案之前应尽量弄清事实,要一事一案,不仅要提出议题,还应简述提出有关议题的解决办法、措施、方案。
2、一份提案的提出,需由提案提出者一名和2名以上(含2名)正式代表附议方可立案,附议者不足规定人数的不能立案。
3、提案用纸由提案工作小组统一印发,用钢笔或圆珠笔书写,字迹要清晰。
三、提案的审查
1、提案工作小组应在大会召开前完成对提案的审查工作并向大会提出审查报告。
2、经审查同意立案的提案,按提案的内容分别入册后,交相关部门研究处理。对重大问题或涉及面广的问题提交学校领导集体研究后再组织有关部门协同处理。
四、提案的办理
根据国家、教育部门法律、法规及政策和学校有关规定办理提案。
1、提案办理工作要认真负责,实事求是,保证质量。对提案所涉及的问题,凡是有条件解决的,要抓紧解决;因条件所限暂时难以解决的,要列入计划,创造条件逐渐解决;确实不能解决的,要据实说明情况,给提案人以书面答复。
2、提案涉及的相关部门一般应该在一个月之内对提案者作出书面答复;情况复杂或涉及多部门协同办理的提案,答复时限最长不超过三个月。相关部门必须在提案表上明确答复“已经落实”、“正在落实”、“暂缓落实”、“无法落实”四种意见,并说明情况或原因。
3、复文要有承办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复文完成后由提案工作小
组将提案表送交提案人沟通意见,提案人签署反馈意见后,交学校工会留存备案。
4、如果提案者对办理结果不满意,提案工作小组可建议相关部门重新研究,作进一步的答复。
五、提案评优与表彰
建立提案评优与表彰机制,激励教职工以强烈的责任心,以扎实深入的工作作风,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高质量提案。
提案工作小组负责组织优秀提案评选活动,经教代会主席团审定后,以教代会名义进行表彰和奖励。
201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