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县卫生局
20xx年乡镇卫生院全科医师培训工作实施
方 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xx年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1?10号),强调“建立并贯彻落实全科医生和专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制度,完善培训模式和政策措施”的要求,贯彻落实邯郸市卫生局(邯卫科教函[2011]13号)文件精神,促进全县乡镇卫生院健康发展,提升乡镇卫生院的服务能力,完善基层卫生服务职能,特制订本方案。
一、项目目标
20xx年全县45名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参加全科医师知识培训。
二、项目范围和内容
㈠、项目范围
全县个17个乡镇卫生院及10个卫生院门诊部。 ㈡、培训对象
全县乡镇卫生院(包括10个门诊部)从事医疗卫生服务的业务骨干及具备职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的卫生技术人员。
㈢、项目时间、内容
培训时间6个月(20xx年10月—20xx年3月),20xx年4
月全省统一考试。以省卫生厅组织编写的《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全科医学知识与技能培训教材》及配套视频课件为培训内容。
三、项目组织实施
㈠、学员采取以个人自学为主,教师授课为辅的培训方式。在集中理论培训的同时,还可以采用临床观摩、学术讲座、基层现场指导、等多种形式。
㈡、参加培训的学员要严格要求自己,保证每月自学时间不少于14学时(累计84学时),学员结合课后练习题并按照培训学时进行自学,做好笔记,对于不能处理的疑难问题可及时询问辅导老师。学员做到学以致用,使学习和工作互相促进。
㈢、辅导老师要制定培训计划、培训科目,认真备课,系统讲解,真正起到传道授业解惑作用。
㈣、各卫生院要为参加培训人员提供集中培训的固定场所,保证每月集中学习6学时,合理安排学员的学习及工作时间。优化系统,加强培训人员管理,严格考勤制度。每月25日将当月学员的学习内容、参加辅导等情况进行登记并上报卫生局医政科。
㈤、县卫生局每月每月组织一次教师辅导和考试。
四、项目监督与评估
㈠、乡镇卫生院负责培训学员自学过程的督导和效果评价工作,保证培训任务的落实和培训质量的稳定。针对培训工作的
关键环节需制定出操作性较强的配套政策和措施,对临床技能训练和基层实践培训基地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保障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
㈡、各乡镇卫生院领导要高度重视,把培训工作抓实抓好。县卫生局对各学员自学单位的集中学习情况进行不定时督导检查。对学习不认真、敷衍了事的学员和培训工作不扎实的卫生院单位进行通报批评。积极开展培训工作质量控制和评估,保证培训效果。
20xx年10月17日
第二篇:安康市基层医疗机构万名全科医师培训项目实施方案
安卫字?2010?474号
安康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安康市基层医疗机构
“万名医师培训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卫生局:
现将《安康市基层医疗机构“万名医师培训项目”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二○一○年八月十八日
主题词:全科医师 培训 方案 通知
抄送:省卫生厅、省中医管理局
安康市卫生局政办科 20xx年8月18日印发
共印30份
安康市基层医疗机构“万名医师培训项目”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新医改政策及《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规划》(发改社会?2010?561号),切实加快基层医疗机构全科医师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基层医务人员的整体素质和服务能力,现依据《陕西省基层医疗机构万名医师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从20xx年9月开始,计划用5年时间(至20xx年12月),对我市1000名(其中乡镇卫生院约800名,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约200名)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岗执业(助理)医师进行全科医学免费培训,使其系统掌握全科医学的方法和技能,应用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开展融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基本医疗、康复、计划生育服务为一体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
二、培训对象
在我市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已取得临床、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男性在52岁、女性在48周岁以下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三、培训内容及方法
1、培训内容由省卫生厅依据卫生部《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大纲》商高等医学院校及实训基地制定。
2、培训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培训时间为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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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理论学习4个月,临床实践7个月,考试考核1个月。理论学习在四军大、西安交大、西安医学院、延安大学、陕西中医学院进行(具体由省卫生厅通知),实践由省上统一安排(一般要在三级医院、县级以上疾控、妇幼、健教机构及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轮转)。
3、完成培训的学员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理论考试和实践考核,考试考核合格者由省卫生厅发放《陕西省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合格证书》,作为注册全科医师的必要条件,享受国家全科医师相关政策。
四、组织实施
1、项目总协调、培训经费及基地、培训大纲及教学安排、考试考核及发证由省卫生厅负责。
2、市卫生局成立全市基层医疗机构“万名医师培训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卫生局彭有庆局长担任,副组长由杨彬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各县区卫生局长、医政科、农卫科负责人组成,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制定全市的培训计划和工作方案、组织实施并开展督导检查考核。
3、各县区卫生局负责做好人员基本情况调查、学员的选送、培训人员档案的建立。
五、有关要求
1、各县区卫生局要督促各基层医疗机构按时按要求选送学员,保证完成培训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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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各县区卫生局要严格培训对象的资格审查,同步建立培训档案,并协助做好学员管理工作。
3、各县区卫生局、各基层医疗机构要认真落实参训学员的有关待遇,做到“待遇不变、路费报销、适当补助(按当地长期进修学习人员的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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