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场用地及相关设施设备租赁协议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煤场及配套设施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订租赁协议如下: 一、出租煤场设备情况及租赁用途:
1、甲方将坐落在 的煤场一处约6000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作为煤炭储存加工经营使用。煤场内主要相关设施设备有:120吨地磅及地磅房1套、卡特牌挖掘机1台、柳工牌铲车3台、配煤机械1套。煤场的主要用途为:存煤、选煤、晒煤、销售煤炭等等。如果乙方向改变使用性质须提前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乙方才可以改变使用性质。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煤场作为经营煤炭使用,并保证在租赁期间严格准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合法经营。如乙方因非法经营给煤场造成的损失及相关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3、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煤场建筑物和设备的使用范围,附属设施、设备的现状。租赁期满后,乙方须对甲方配套的所有设备进行检查养护及维修,甲方检验合格后,乙方方可撤离。乙方增设的附属设施及设备及其维修责任归属乙方。
二、煤场租赁期限及相关费用:
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向乙方交付该煤场,租赁期限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期限为 年。
2、双方约定,甲方按月收取该煤场及设备设施的租赁费用,月租金为: 元。付款方式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支付3万元(30000.00元)给甲方作为保证金。乙方次月1日付清上个月份租金,甲方同时向乙方开具相应的#5@p。
3、该煤场提供的设备设施(120吨地磅及地磅房1套、卡特牌挖掘机1台、柳工牌铲车3台、配煤机械1套),由乙方配备相关专业人员操作使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燃油、水电、工商、税务、环保费用、人工以及维护成本及因外界因素所产生的费用和主管部门的要求,均由乙方负责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4、煤场内装载机(负责堆煤、移煤、装车、煤炭筛选、煤炭晾晒等工作)全由乙方根据生产需要自由支配。如需甲方配合提供生产人员,甲方应积极配合。工资由乙方支付,支付标准如下:
(1)筛选煤矸石按5元/吨计算;(实际煤矸石计量*5元)
(2)晒煤、配煤、盖篷布等按每人15元/小时计算;
(3)人工装卸按2元/吨计算;
5、过磅计量:按实际出货总量计算,收取0.5元/吨。
6、生产过程中工作人员的人身、设备安全均由乙方全部负责,甲方不承担责任。
三、双方义务
1、在租赁期间,甲方必须保证煤场与国家公路保持畅通,通往国家公路如有损坏,甲方承担维修费用。
2、甲方必须保持煤场的通电、通水。甲方不得违约,在租赁期限内转租他人。
3、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损坏煤场设施,如有损坏,乙方照价赔偿甲方的损失。
4、乙方必须按合同约定支付甲方租赁费用,如有逾期5日以上未付清租金,乙方应按照每日违约金500元支付甲方该煤场占用期间的使用费。
四、转租、转让和交换
1、租赁期内,乙方不得擅自出租。在经得甲方书面同意的前提下,乙方可将煤场部分转租给他人使用。
2、租赁期内,乙方将该煤场转让给他人承租会与他人承租的煤场进行交换,必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甲方必须退还乙方剩余租期的租金,转租或交换后,该煤场承租权的受让人或交换人应与甲方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并继续履行本合同。
五、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1、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且甲方必须退还乙方剩余租期的租金,双方互不承认相关赔偿责任:
(一)该煤场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乙方提前收回的;
(二)该煤场因社会公益事业被依法征用的;
(三)该煤场在租赁期间因不可抗力导致损毁、灭失的;
(四)该煤场由于政府行为不能继续经营的;
2、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2倍支付违约金;给另一方造成损失,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一)甲方未按时交付该煤场,经乙方催告后10日内仍未交付的;
(二)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改变煤场使用用途;
(三)因乙方原因造成煤场内建筑物、设备、附属设备损坏的;
(四)乙方擅自转租该煤场、转让该煤场承租权或他人交换各自承租的煤场的;
(五)乙方擅自把甲方煤场设备专卖或转换的;
(六)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超过5天的;
(七)乙方非法经营,执法部门追究责任的;
六、违约责任
1 、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甲方必须提前3个月通知乙方,经乙方同意后,甲方赔偿乙方剩余租期租金2倍的违约金及经济损失,本合同终止。
2 、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和要求改变建筑物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房屋现状】或【赔偿损失】
七、解决争议的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双方 同意选择所辖人民法院解决;
八、其他条款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为本合 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3、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对各自的权力、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 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追究违约责任。
4 、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二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代理人签字): 乙方(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定日期: 签定日期:
第二篇:设备租赁协议(最新样本)
设备租赁协议
设备租赁协议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 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出租方、承租方友好协商,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关于____________的设备租赁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租赁设备
设备名称:________________ 型号或规格:__________________ 数 量:________________ 使用地点: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租赁期限
设备租赁时间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因工程需要延长租期,双方另行签订合同。
第三条 租金与押金
1.租金:人民币________元
2.租金支付:租赁费用于承租方提取设备前一次性结清,出租方开具相应数额#5@p。
第四条 租赁设备的所有权
1.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属于出租方,承租方对租赁设备只享有租赁期间的使用权,没有设备的所有权。
2.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在设备上随意增加或减少部件,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对设备进行抵押,否则由此造成的全部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第五条 设备在租赁期内的使用、保养、保管等均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承租方应定期检查设备,对于因设备使用不当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 租赁设备的毁损和丢失
1. 承租方承担在租赁期内发生的租赁设备毁损和丢失的责任。
2. 租赁期内,租赁设备发生毁损和丢失时,承租方应立即通知出租方,并由承租方购买与租赁设备同等型号的新设备赔偿给出租方。
第七条 承租方须在租赁期满之日前归还租赁设备,并保证租赁设备完好无毁损,否则由承租方购买与租赁设备同等型号的新设备赔偿给出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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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租赁协议
以上条款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
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协议条款履行完毕为止。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以下无正文)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
签 名: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
签 名: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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