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大事记
一、20xx年x月x日,制定20xx年元旦值班表,局长总值班,班子成员带班,职工值班值宿。
二、20xx年x月x日,制定《20xx年奈曼旗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
二、20xx年x月x日,制定春节值班表,局长总值班,班子成员带班,职工值班值宿。
二、20xx年x月x日,制定奈曼旗人口和计划生育局《20xx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方案》。
三、20xx年x月x日,制定奈曼旗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全国两会期间维稳工作应急预案》。
三、20xx年x月x日至3月x日,旗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组成3个检查组,分别由三名副局长带队,对全旗整治?两非?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
四、3月x日,旗法制宣传日大型宣传活动在大沁他拉镇青山楼前广场举行。旗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大沁他拉街道计生办联合开展了纪念《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实施十周年宣传活动。
五、20xx年x月x日,制定清明节值班表,局长总值班,班子成员带班,职工值班值宿。
六、3月x日,旗委、政府在固日班花苏木举行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科普大集。旗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在?三下乡?活动中开展普法宣传。
20xx年x月x日,上报奈曼旗人口和计划生育局《20xx年社会治安综合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总结》
七、20xx年x月x日,召开全体职工会议,传达中共奈曼旗委员会、奈曼旗人民政府《关于20xx年全旗政法综治维稳工作的实施意见》。
八、20xx年x月x日,召开全体职工会议,传达中共奈曼旗委员会办公室、奈曼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通知》。
九、20xx年x月x日,制定劳动节值班表,局长总值班,班子成员带班,职工值班值宿。
十、20xx年x月x日,召开全体职工会议,传达中共奈曼旗委员会办公室、奈曼旗人民政府办公室《20xx年全旗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实施方案》。
十一、20xx年x月x日-14日,由旗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分管领导带队,抽调相关业务人员组成的检查组,对旗工商局、公安局、财政局、民政局、卫生局、就业局、住建局、社会保险局、扶贫办、发改委、妇联、教育等12个部门20xx年度上半年《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完成情况进行半年检查验收。
十二、20xx年x月x日,制定端午节值班表,局长总值班,班子成员带班,职工值班值宿。
十三、7月x日上午,旗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计划生育协会举办了?奈曼旗第二届‘新农村新家庭’风采大赛?。通过文艺演出的形式,进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宣传。
十四、8月x日,按照旗委、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旗人口计生局相关负责人于下午1点30分分别到达包联的黄花塔拉苏木腰营子嘎查和乌干沙日嘎查开展三代粘虫防治和信访稳控工作。
三、20xx年x月x日,制定奈曼旗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十五、20xx年x月x日,制定中秋节、国庆节值班表,局长总值班,班子成员带班,职工值班值宿。
十六、20xx年x月x日至10月x日,旗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抽调相关股室的业务骨干组成检查组,由分管该项工作的副局长带队,对全旗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
十七、20xx年x月x日-12月x日,由旗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主要领导带队,抽调相关业务人员组成的检查组,对全旗14个苏木镇场街道20xx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20xx年x月x日上报奈曼旗人口和计划生育局《20xx年社会治安综合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总结》
第二篇: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责任书
青松集团社会管理综合治理
责任书
根据《兵团党委关于实行重大治安问题追究领导责任制度的规定》、《兵团关于发生可防性特大案(事)件责任追究的规定》、《兵团党委、兵团关于在兵团深入开展平安建设活动的意见》和《师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责任书》的要求,按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特制定本责任书。
责任主体、期限
责任主体:党委(党总支、支部)对本单位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党政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第二责任人。
责任书有效期:自20xx年x月x日起至20xx年x月x日止。
责任内容
建立健全综合治理组织机构,落实人员、经费和装备。实现“六个零”的控制: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和邪教活动的大要案件为零;严重影响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的重大事件为零;可防性的重大刑事和治安案件为零;重特大安全生产和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为零;影响社会和单位稳定的集体上访、聚众闹事、非法游行等影响较大的群体事件为零;因剧毒物品、民爆物品管理使用不当,造成人员严重伤亡的案(事)件为零。全面完成治安监控建设任务。经抽查职工群众的安全感达到98%以上。平安家庭的达标率达95%以上。职工群众对平安建设的知晓率达到98%以上,参与率达
到98%以上。
奖 励
依据集团公司党发《青松集团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荣获先进单位的,给予通报表彰同时发放奖牌、奖金。
(一)按集团公司所属单位比例的30%评选出集团公司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其中,500人以上单位给予奖励50000元,300人至499人的单位给予奖励40000元,300人以下的单位给予奖励30000元,单位第一责任人、第二责任人奖励占总额的40%,其余奖金奖励综治委成员。
(二)按综治委成员部门的20%评选集团公司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先进集体,奖励5000元。
(三)按单位综治办的20%评选集团公司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先进综治办,奖励1000元。
(四)按专兼职综治干部的20%评选集团公司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先进个人,各奖励500元。
责任追究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一票否决
1、发生安全责任事故,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的;
2、发生“三股势力”和邪教组织案件,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
3、发生暴力恐怖犯罪活动的;
4、发生严重影响企业安全和治安稳定活动的;
5、发生可防性的特大刑事和治安案件的;
6、发生影响社会和单位稳定的集体上访、聚众闹事、等影响较大的群体性事件;
依据《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制”》,凡被集团公司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一票否决的单位,取消当年评比先进资格,第一、第二责任人不得晋级、晋职。根据有关规定,对主管领导、分管领导进行党政纪处理。
扣罚500人以上单位40000元,300人至499人的单位30000元,300人以下的单位20xx0元,扣罚第一责任人上年年薪的10%,第二责任人上年年薪的8%,领导班子其它成员上年年薪的5%。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当年评先资格,给予单位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专项扣罚1万元,扣罚单位第一责任人3000元,第二责任人20xx元。
1、年内发生非法宗教活动累计参与人数在1人以上的;
2、重要目标发生5万元以上的可防性盗窃案件的;
3、单位年刑事案件突破25/万的(以实有职工为准);
4、发生邪教组织渗透活动,案件涉案人数超过1人以上的;
5、发生群体事件,治安突发事件处置不力,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当年评先资格,给予单位社会管理综合治理通报整改。
1、基层党组织涣散,综治组织机构不健全,人员待遇落实不到位的;队伍管理不严,制度不健全,领导班子成员违法违纪被查的;
2、发生重大案件虚报、瞒报、漏报的;
3、单位年治安案件超过30/万的(以实有职工为准),经抽检单位职工对社会治安的满意率低于90%的;
4、矛盾纠纷调处不及时,处置事件不力,年累计到师集访超过1批次或总人数超过10人以上的。不能及时配合集团公司职能部门工作的。
5、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超过师三年平均值20%。
附 则
本责任书由集团公司董事长、总裁与各分子公司党政领导签订,并自签订日生效。责任发生变更,由继任人履行。
本责任书由集团公司综治委负责监督履行,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中共青松集团委员会(盖章) 单位(盖章)
董事长(党委书记) 书记
总裁(党委副书记) (厂长、经理)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