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龙街道办事处
多项措施加强舆情信息应对处置工作
根据区委、区政府的通知,大龙路办事处办事处组织机关全体人员认真学习了毛书记《关于舆情应对的要求》的文件精神。通过对文件的深入学习,加强了大龙办街道对于舆情信息应对处置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为了更加及时、准确了解民众所思、所想、所期、所盼,提升舆情信息的应对处置能力,进一步增强街道工作的前瞻性和主动性,近日大龙路街道办事处通过多项措施加强舆情信息的及时应对处置工作。
一、是抓好队伍建设,时时关注舆情民意。
办事处各科室、各社区选派责任心强、工作严谨、文字功底扎实的同志担任信息员,及时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做到归口信息定期上报,热点焦点立即上报。
二、是成立组织,强化领导。
成立大龙路街道舆情监管工作领导小组,街道党工委书记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处理舆情的指挥与协调工作;具体做好舆情的发现、收集、整理、监控和处置工作。及时了解社会舆论发展动向,加强对舆情的监控和网上舆论的正确引导。
三、是强调迅速反应,各个部门协调落实。
对舆情信息,按照规定以最快的速度上报相关部门、领导。按照问题性质归口各部门调查、核实,妥善解决。舆情信息队伍根据问题办理情况,采取适当形式进行信息反馈及舆论引导。
四、是注重归纳总结,深层次寻找解决问题。
办事处在对舆情信息做好梳理、归纳、提炼工作的同时,也由表及里、由现象到本质深入挖掘,探究诱因,寻本溯源,从理性角度由点到面,总结事件发生、发展规律,从根本上遏止各类舆情的发生,并对已经发生的舆情问题进行及时、全面、彻底地解决。
五、是明确主抓部门责任,完善制度提升效能。
明确舆情信息处置的汇总、整理及反馈工作的负责科室,每周通报信息员的信息报送情况,将该项工作列为科室、社区及个人的年终考核指标之一。建立完善奖惩制度,推行量化考评,激励和约束并重,提升舆情处置工作效能。
六、是加强联动,形成合力。
上级政府、学校、医院、市场、公安等单位建立网络舆情定期通报制度,确定联合处置方式。形成与有关单位的联动、协调机制,整合资源,共同应对网络舆情。
七、是加强督察,落实责任。
建立舆情处置问责制度。在网络舆情监测处置过程中对发现舆情而未按区里要求及时处置,听之任之,失去最佳时机或应对不力等工作敷衍、推诿扯皮,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经查证属实的,依规对相关工作人员或责任部门进行问责,
并确定了应负的责任和追究办法。
第二篇:江西省信访信息报送及反馈处置工作制度
江西省信访信息报送及反馈处置工作制度
为及时、准确、全面掌握全省信访工作动态,增强信访工作的预见性、时效性和针对性,切实将信访问题防范在初始、解决在基层,制定本制度。
一、报送内容
1、进京来省非正常上访、集体上访的预警性信息。
2、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重大矛盾纠纷隐患。
3、苗头性、倾向性信访问题和信访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
4、重点对象的动态及掌握情况。
5、其他信访问题。
二、信息网络
(一)建立省、市、县、乡、村五级信息报送网络,平时逐级上报,情况紧急时可越级上报。
(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有关职能部门,对本部门本单位的重要来信来访和重要信访信息要及时报告同级联席会议办公室和信访部门。
(三)市、县、乡三级要建立排查队伍,对辖区内的火车站、汽车站等进行排查,一旦发现非正常越级上访、群体性上访情况,要及时报告当地信访、公安部门,并采取措施稳控在当地。
(四)充分发挥农村和城市社区以“三长”(村民小组长、居民楼长、党员中心户长)、“五老”(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老军人、老工人)为骨干的信访信息员队伍作用,健全信访信息报送网络。
三、反馈处置
(一)接到重大矛盾纠纷信息,有关单位要迅速开展化解工作,疏导情绪,解决问题,防止激化。
(二)一旦发现有可能进京来省非正常上访人员,责任单位要在报告同级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同时,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劝解工作。
(三)对已掌握的有串联进京来省上访行为、但尚未聚集的人员,责任单位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当事人工作,阻止串联、聚集和进京来省上访。
(四)对煽动、组织进京来省非正常上访的骨干分子,公安机关要依法进行处置。
(五)一旦发现教育稳控人员失控和集体进京来省非正常上访人员,有关乡镇和单位要组织力量在沿途进行劝返,确保劝回并稳控在当地。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把信访信息报送及反馈处置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信访信息报送的承办机构,并确定1名分管领导和1名信息报送联络员。要整合信访、公安、国家安全等维护社会稳定的力量,依托联席会议办公室、信访局及各部门信访工作机构的信息报送平台,做好信访信息的分析、梳理、汇总、报送等工作。
(二)严格报送时限。向上级报送信访信息的时限为:重大情况不超过1小时,一般情况不超过3小时,紧急特殊情况随时掌握、随时报告。
(三)确保信息质量。信息报送力求准确详细,要将上访人员的数量规模、反映诉求、失控时间、乘坐车次、出发时间和主要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等情况尽可能反映清楚。
五、责任追究
对不落实信息报送工作分管领导、具体承办机构和信息报送联络员的;对迟报、漏报、错报、瞒报信息,造成教育稳控人员进京来省非正常上访的;对掌握的信息不作处理或措施不力、处理迟缓,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