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硅线停工放假期间现场质量安全防护实施方案
20xx年12月12日青岛蓝色硅谷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召开紧急会议,会上布置了蓝硅线全线停工安排,决定蓝色硅谷城际轨道交通全线主体和迁改工程暂停施工。为保护好停工期间施工现场已完工程结构实体的成品质量,防护现场施工机具、设备、材料及人员安全,确保复工后全线各标段能正常顺利施工,蓝硅线总监办特制订停工放假期间施工现场质量安全防护实施方案。
一、建立停工期间现场组织机构
1、蓝硅线项目公司、各驻地监理部、各土建施工单位(包括管迁单位)均应组建停工放假期间应急组织机构,明确负责人和值班人员职责,细化值班巡视制度,制定突发事件应对措施,并保证能够顺利实施。
2、项目公司、各驻地监理部、各施工项目部在正式放假前将留守机构人员名单及岗位职责、联系电话报地铁集团工程二处和总监办。确保通讯联络畅通。
二、停工前检查工作
中铁建项目公司、各驻地监理部及施工项目部在放假前做好现场的安全质量和成品保护自查自纠及整改工作,同时妥善安排好停工期间施工现场的安质管控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中铁建项目公司、各驻地监理、施工项目部需根据自身工程具体情况,立即组织对施工现场进行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全面检查。重点检查:临建房屋、施工围挡、起重机械设备防风加固措施;现场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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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用电、冬季消防安全、职工宿舍照明取暖安全管理;临边防护、基坑土方回填、现场材料堆放及食堂卫生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成品、半成品的保护措施;检查施工现场封闭管理是否到位,围挡该拆除的拆除,该封闭的封闭彻底等;对于自查所发现的问题,必须立即予以整改。施工项目部自查整改合格后报驻地监理复查验收。
2、要求20xx年12月25日前,中铁建项目公司、各监理单位及施工项目部将所检查的结果及整改情况以书面版的形式上报地铁集团公司工程二处及总监办。
三、项目公司、各驻地监理部需落实的事项
1、中铁建项目公司、各驻地监理部在停工前必须组织各施工单位将内业、试(检)验资料完善并补齐,按“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指南”要求,逐项核对完善并保证内业资料与工程进度同步。
2、各驻地监理部督促施工项目部落实蓝硅公司关于民工、职工工资及外欠款清理工作。清理民工工资,确保不出现因欠薪造成的不安定事件发生;放假前须确保相关各合作单位将所有民工工资发放到位,安排好民工、职工返程,确保返程交通安全。
3、各监理部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妥善保管现场的各种材料、物资、器材等,避免偷盗或遗失现象发生。
4、各驻地监理部重点督促施工单位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清退所有火工品;加强食堂用电和煤气的管理;将加工场地的氧气、乙炔瓶清空入库;各标段管辖区域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尤其春节期间,防止因管辖区域外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安全隐患;做好油罐放空及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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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的转移工作。
5、各监理驻地办督促辖内施工单位做好成品半成品保护工作。对已经完成的预制梁、墩柱、承台、盖梁结构实施封闭防护措施,设立必要的隔离或警示标志,防止人员靠近引起损伤;对同条件试件实施保护,及时将超过龄期的试块送检;做好各结构物预埋件(特别是承台、墩柱外露钢筋等)的防锈处理;对预留的结构接茬钢筋实施可靠的防锈保护,对容易积水的基坑及时安排人员排水,防止接茬钢筋浸入水中;将钢模板集中存放,下垫上盖,对模板实施防锈处理。
6、各驻地监理单位督促检查施工项目部放假期间应急工作。落实好停工期间安全应急救援预案和人员、物质设备的准备,明确相关责任人和突发应急事件的处置程序与联系方式,确保相关值班人员的电话24小时畅通,明确应急劳务队相关事宜。
7、中铁建项目公司、驻地监理部应督促各施工单位必须按工程暂停程序要求,履行报批手续上报各驻地办,并书面上报青岛地铁集团和青岛市政工程管理处备案。
四、各施工项目部需落实的具体事项
1、清理施工现场。对能够完成的部分工程,实施坑槽回填,清理所有存留的施工材料、机具和施工渣土废料等,恢复原地貌或交通,拆除收回围挡。对不能完工,停工待复工的施工现场,场内实施全面清理,规整物料设备并进行封存处理,打扫渣土垃圾,收拾处理废料,保持现场整齐利落。
2、加固围挡、拌合站罐、彩门和棚瓦设施。对不能拆除的围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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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加固措施,保证停工期间支架牢固,面板完好整齐,彩布完整紧贴。停工期间一旦发现松动变形和损坏,应及时安排加固恢复。对大型棚架和房屋彩钢瓦的薄弱部位加强紧固措施,对高大设施结构和起重设备进行多重措施固定,避免大风天气条件下出现安全隐患。
3、加强门禁管理。采取围挡等措施全面封闭施工区域周边,必要时加设门禁和值班,禁止闲杂人员出入。
4、加强隧道暗挖工程的监控工作。加固和封闭隧道与地下工程作业面,实施持续安全监控。完成已开挖的作业面喷砼封闭,加固支护直到下沉和收敛趋于稳定,做好作业面的积水抽排。安排安全巡查,必要时增加监控量测。
5、做好危险源的警示与防护。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基坑和泥浆池进行封闭防护或回填处理;对已回填的泥浆坑、水池等实施警示措施,对不稳定、易湿陷的进行隔离防护;对敞开的边坡边缘、坑槽边缘实施警示与防护措施,并保证这些措施的规范与完好;对其他潜在危险源布设警示性标识,必要的实施隔离防护。
6、对材料进行分流处置和保护处理。将剩余的部分钢筋或水泥,转移到临近的工点,以避免失效损失。对无法转场可能失效的材料用于临时工程,对能保护避免失效的材料实施封存保护。
7、做好模板及租赁材料处理工作。大型模板要进行清理、集中处理、摆放整齐并作好防锈处理,钢管脚手架等各种构配件要清点入库或退租,完善与租赁商清点及相关手续办理工作,避免因租赁合同的不完善造成以后的工作被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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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安排留守值班人员安全巡查。各单位安排好必要的留守值班人员,明确值班领导;做好生活区冬季防滑措施;同时安排好安全巡查值班,定期进行巡查,及时发现隐患并组织消除;值守人员巡查时注意交通安全。
9、各标段做好施工现场的水准点、导线点、监测点的保护检查工作,如有损坏的,及时采取保护措施。
10、在确保留守人员正常生活用电的情况下,放假期间有效切断职工宿舍及施工现场的施工用电。留守人员不得私自接线、不得使用电热毯、电炉等取暖设备。
11、1#、2#梁场特别注意对存放预制梁的台座按要求进行沉降观测,避免发生U型梁变形损坏。
12、施工项目部在放假期间安排好值班事宜,值班人员每天17:00向项目经理、驻地总监及工程二处领导发送短信,报告现场安全情况。若有突发事件,值班人员应第一时间以电话形式与项目经理取得联系,项目经理核实确认后,必须立即告知驻地监理、中铁建项目公司、总监办及工程二处领导。
华铁咨询青岛蓝硅线总监办
20xx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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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关于做好20xx年春节放假期间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xx年春节放假期间
消防安全工作的有关事宜
20xx年春节假期即将到来,要求总包单位做好如下工作:
1、总包单位要认真落实通住建委发【2014】48号文件精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配齐消防设施和水源,落实施工现场内可燃物的清理、覆盖、浇湿阻燃等工作。且建筑工地周边的燃放不得对施工现场安全构成威胁,坚决防范火灾事故发生。做到施工现场内不储存、不燃放烟花爆竹,并对外宣传“建筑工地及其周边30米范围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等要求。确保建筑工地及其周边30米范围内的禁放要求得到落实,切实做好春节期间烟花炮竹燃放及消防安全的管理工作。
2、停工前做好主楼及车库垃圾清理,上下通道封闭。所有楼号四口五临边防护做到位,楼内电箱拆除并将电缆、配电箱集中收回。现场废木料全部处理,预留木料码放整齐,配备好灭火器和消防水桶。现场剩余钢筋全部覆盖。消防管道做好保温措施并保证充足水源。塔吊做好防护并标示警示牌“禁止攀爬”。
3、工人退场后将生活区电暖气全部收回,切断主电源并配置好消防器材。生活区房间上锁、封条。施工现场除必要使用外,其他强电断电且配置好有效地消防器材。
3、现场周边全部封闭,防治外来人员进入。
4、安排项目负责人带班和项目管理人员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24小时开机,东西两侧大门、现场配置警卫人员看护。要加强对施工现场屋面、外墙、安全网、基坑肥槽、漏油的机械以及生活办公区、材料集中堆放场地的巡视和看护工作。做好现场防火、防盗检查。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处理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