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道清理合同
甲方:
乙方:
玉树县过渡安置管委会 (以下简称甲方)委托
(以下简称乙方)河道清理。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结合工程内容,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就该项工程施工中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内容及范围
河道清理机外运
二、施工周期
本工程与 年 月 日开工,竣工日期为河道全部清理完成为止。
三、工程量与计价
1、工程量为 至 约 公里所有河道淤泥,拆除的混泥土和浆砌块石及河道内水草、垃圾、伏冰等杂物,实际工程量按甲乙双方现场签字确认的工程量为准。
2、甲乙双方商定本工程河道清理工程按时计件,参照玉树地区市场价项目单价为 元/小时。
四、工程预付款、进度:
1、工程预付款:本项目无预付款。
2、工程进度款:本项目工期较短,完工后尽快安排审
计验收,审计验收结束后15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资金。
五、材料、设备供应方式:
1、甲供材料、设备:无。
2、乙供材料、设备:全部材料、设备、
六、双方权利及义务
1、工程施工期间涉及安全由乙方全部负责,涉及安全所产生的相关费用一律由乙方承担。
2、质量必须达到合格,凡因施工单位责任,经验收达不到合格要求,必须返工到合格并承担因返工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
3、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做好防护措施,防止机械设备破坏河道设施和周边公共设施及环境,做到文明施工。若发生此类情况,承包人负责赔偿,赔偿费用根据损坏程度从结算中扣除。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工艺流程及安全作业手册操作,由于操作不当造成的伤亡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5、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服从甲方代表的管理,并认真做好竣工结算资料。
七、河道清理标准
应清理出淤泥、拆除的混凝土和浆砌砖块石及河道内水草、垃圾、浮冰等杂物,河水流动应畅通无阻。乙方清运出的杂物不得影响周边环境。
八、竣工验收
工程的验收须经乙方自检合格后报甲方验收。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20xx年3月7日
第二篇:河道清理合同
河道清理合同
甲方:
乙方:
一、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的原则,达成一致。甲方河道卵石砂子,常年堵塞河道,洪水淹没群众农田及住房。群众安全受到极大危险,经双方协商,甲方河道现有乙方负责清理。清理出的卵石和砂子归乙方使用,乙方以购买方式向甲方购买并且一次性支付。折合人民币四万元整支付给甲方和群众,作购买金额。合同签字后一次性付给甲方。
二、 清理界限,长从甲方管理辖区下游至上游,宽从甲方管辖区南流河道起至甲方北边界线为准。甲方保证负责在本村范围内{边界线}道路畅通无阻。不得有任何理由阻拦。
三、 乙方在自行处理卵石和砂子中,外界发生事情有乙方负责。甲方只做协助处理。
四、 清理合同为一年,即签字日起至一年时间,后如需求另有双方协商再另补充。如甲方违约合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有甲方全权负责违约金四十万元。
五、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并具法律效力。
六、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