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款申请函
致:湖南云箭集团有限公司
我司(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贵司签订了《红敏箱式变电站设备供应合同》合同总额为人民币:陆拾柒万伍仟元,现我司已将设备于20##年7月11日发往贵公司制定地点,按照合同约定贵公司应在到货后30内安装完成以便我司排技术人员到现场完成调试验收工作,如贵公司没有按时完成安装工作,贵公司应安装合同支付到货款,恳请贵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到货货款人民币为: 202500.00元(大写金额: 贰拾万贰仟伍佰元 ),留质保金人民币为:67500元,我公司将一如既往的完成后续工作。请贵司将该款项转账至我司以下银行账户,账户信息具体如下:
账户全称: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账号: 5833 5735 2046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长沙市麓谷支行
特此申请。
单位: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签章)
20## 年 8月 11 日
付款申请函
致: 湖南万容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我司(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2 年 11 月 19 日与贵司签订了《湖南万容科技有限公司变配电工程安装合同》(合同编号为: VT-HT-ZB/GC(2012)009),合同总额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元,现根据合同第二条中2.2点约定以及工程签证单的签证费用向贵司申请付款,本次申请支付款项为人民币为: 484300.00元(大写金额: 肆拾捌万肆仟叁佰元整 ),请贵司将该款项转账至我司以下银行账户,账户信息具体如下:
账户全称: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账号: 583357352046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长沙市麓谷支行
特此申请。
单位: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签章)
20## 年 1 月 2 日
付款申请函
致: 湖南万容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我司(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2 年 11 月 19 日与贵司签订了《湖南万容科技有限公司变配电工程安装合同》(合同编号为: VT-HT-ZB/GC(2012)009),合同总额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元,现根据合同第二条中2.2点约定以及工程签证单签证费用的95%向贵司申请付款,本次申请支付款项为人民币为: 476335.00元(大写金额: 肆拾柒万陆仟叁佰叁拾伍元整 ),请贵司将该款项转账至我司以下银行账户,账户信息具体如下:
账户全称: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账号: 583357352046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长沙市麓谷支行
特此申请。
单位: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签章)
20## 年 1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