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华区XX街道XX社区服务站
邻里互助项目实施方案
一、活动名称
“和谐邻里 幸福XX”邻里互助
二、活动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弘扬邻里团结、互助和睦的传统美德,融洽邻里亲情,建设安定祥和、温馨和谐的新型社区,推进文明城区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巩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城区”创建成果,XX服务站结合20##年度社工对居民进行的服务需求评估,拟在20##年开展“和谐一家亲”的邻里互助活动,发挥服务站及居民和社工的热情和专业能力,创办社区居民生活综合服务平台。
三、活动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争做文明市民、建设和谐社区”为目标,以“科学发展、共建和谐”为主题,牢牢把握社区群众的物质、精神需求,引导居民群众树立“以社区为家”、“以社区为荣”、“与社区共进步”的意识,形成人人支持、户户参与、共同发展的良好局面,拉近邻里间的距离,促社区新风形成,为构建和谐、幸福社区做出贡献。
四、活动主题
邻里互助活动以家庭为主题,以社区儿童、青年、老人等群体为主要服务对象,从“邻里学”、“邻里情”、 “邻里帮”、 “邻里和”、“邻里乐”、 “邻里颂”六个方面重点开展活动,倡导邻里之间互知、互敬、互帮、互信、互促,构建社区邻里互助网络,开展各类社区康娱活动、讲座、工作坊、小组等满足不同服务对象的需求,提升社区居民的素质和能力,增强社区居民的归属感和社区凝聚力。
五、活动目标
“邻里互助计划”项目旨在通过开展社区老年人服务和家庭亲子服务,达到以下目标:
1.通过服务站的统筹和推动,组织社会力量参与,开展预防性、发展性、互助性的小组活动等,促进社区居民在德育、智育、体育等方面全面成长,丰富老年人晚年生活,改善亲子关系,提升社区居民对服务站的认同感、归属感,增强居民对社区事务的参与意识,促进社区居民自治。
2.搭建邻里相互认识的平台,构建邻里层面的互助网络,为有需要的居民提供服务。树立互相关怀、互助自助的信念,形成相识、相知、相助、团结、文明、和谐的邻里关系。
六、活动服务对象
全体XX社区居民,以社区老年人、青少年、儿童家庭为本项目的主要服务对象。
七、活动实施时间
20##年1月1日至20##年12月31日
八、活动实施形式及内容
1.成立以服务站、社区服务站工作人员为主要构成的工作小组,负责本次活动的组织、实施。
2.构建社区邻里互助平台,成立邻里互助小组,通过志愿组成的邻里互助组负责人进行管理,组织社区的爱心人士帮助社区有需要帮助的人。
3.建立XX社区的爱心QQ群,手机平台等以建立社区的联系网络,以社区活动为媒介,社区义工是主角,带动社区居民搭建起社区互助网络平台。
4.社工通过与社区服务站的合作,收集和整理社区老年人的相关资料,
协助老年协会吸纳新会员,将协会覆盖范围扩展到XX街道团结社区、迎晖社区、胜利社区,通过组织有经验的老会员与新会员结对子,帮组他们融入社区自治团体、融入社区,建立老年人之间的互助体系。
5.以社区婴幼儿家庭、青年人、社区老年人为主要服务对象开展各类小组及社区活动,建立和睦的社区邻里关系。
6.评选“优秀邻里互助社区”及“优秀邻里互助先进个人”,激励社区
及个人的邻里互助意识,赞颂邻里互助之情。
九、活动计划
成华区XX街道XX社区邻里互助服务计划
项目预算
第二篇:邻里互助计划
邻里互助计划
家庭和谐
目标
计划会由结束邻舍层面社区发展计划所得的资源资助。根据政府《社区发展政策声明》,计划须符合下列社区发展政策目标:
促进家庭和谐计划的对象应为有需要的家庭,并应达到下列目标:
背景
《二零零五至零六年施政报告》提及,重视家庭是我们的核心价值观念,和睦家庭是和谐社会的基石。持续推行生活教育,可让家庭成员增进知识及掌握更好的技巧以应付人生不同阶段的转变。非政府机构的计划可集中于婚前教育、亲职技巧、如何适应婚姻状况及家庭成员组合的转变、照顾年长家人、跨代沟通、有特别需要的家人及身处困境的家人,以及支持有需要的家庭等范畴,以处理各式各样的家庭危机及问题。来自不同家庭的家长透过参与这些计划,可建立邻里互助网络,分享各自在促进家庭和谐方面的经验,并在有需要时互相照顾和关怀。
审批机制
有意申请拨款举办计划的非政府机构须在二零一零年八月三十一日或之前,向民政事务总署总部提交建议书(经办人为民政事务总署助1. 2. 宣扬家庭核心价值(即爱与关怀、责任与尊重及沟通与和谐); 建立网络,联系家长,以促进各家庭之间的互助。 i. ii. 建立社区力量 培养社区内的互助精神 iii. 解决弱势羣体的需要 iv. 提高社区凝聚力及和谐 v. 推动社区参与 1
理署长(2))。民政事务总署总部会考虑可供动用的拨款额,并视乎需要征询当区民政事务专员、社会福利署(包括当区福利专员)、民政事务局及/或政府其它有关的局/部门对建议计划的意见,对计划进行审批。计划若有助推行民政事务局其它政策目标,将获优先考虑。以下为用以评审建议计划的准则:
服务对象
元朗、葵青和观塘区有需要的家庭。
服务水平和成效指标
提供服务的机构须为计划建议适当的服务水平和成效指标。
服务水平指标示例(服务水平须得到民政事务总署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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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效指标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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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计划感到满意的参加者所占百分比 支持网络获得加强的参加者所占百分比 认为家庭关系有所改善的参加者所占百分比 对社区的改善 改善的可持续程度 一年的服务总时数 一年的义工服务总时数 一年的社区项目总数 一年的社区项目总参加人次 一年的培训活动总节数 一年的获得服务的家庭总数 一年的转介个案总数 (a) 计划能满足社区需要的程度; (b) 申请机构在建议计划的服务范畴的相关经验; (c) 计划预期的服务水平/成效是否切实可行并可持续; (d) 计划的预算是否审慎、务实,并符合成本效益; (e) 聘用注册社会工作者专门负责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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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
提供服务的机构须向民政事务总署总部提交下列文件: i.
ii
指引
i.
ii.
iii.
iv.
v.
vi.
vii.
中期进度报告-须在紧接计划中期后的两个月内提交; 总结评估报告-须在计划期结束后两个月内提交。 计划须属非牟利性质。 每个核准计划每年获拨款28万元。计划如有其它确定或拟议的资助来源,提供服务的机构须于申请书上述明。 每个计划为期两年。 计划须以地区为本,并在建议书述明目标地区。 民政事务总署总部会监察计划的推行情况,并于有需要时寻求当区民政事务专员协助。 计划如能促进社区发展,同时有助推行民政事务局其它政策范围,会获优先考虑。 凡未能提交报告,显示其能达到协议的服务水平及成效要求者,除非能提出民政事务总署信纳的理由,否则计划的拨款即遭终止。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