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程序
一、林木采伐审批
1、个人林木采伐:(1)林权所有人向村委提出书面申请,必
须有林权证。(2)村两委进行审核,同意后由村委会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上报林业站。(3)镇林业站接到申请后派人到现场测树,核对有关申请内容后填写有关材料,由林业站长签字盖章,报镇政府研究同意后,再报市林业主管部门审批。
2、集体林木采伐:(1)村两委开会研究,形成初步意见。
(2)召开由党员、村民代表、参加的联席会议研究通过并做好会议记录。(3)向镇政府提报书面申请及会议记录复印件。(4)镇政府召开由镇长、分管副镇长和相关工作人员参加的会议进行专题研究。经集体研究同意,由林业站上报市林业局进行审批。(5)申请人必须按《采伐证》载明的数量、范围进行采伐,不准少批多伐,严禁无证采伐。(6)集体林木采伐后,必须按同等数量进行更新。
二、林木采伐计划公示
林木采伐计划经省林业厅审批后,计划按照省、县(区)、乡、
村逐级下达,并在林木采伐单位所在地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含:采伐时间、面积、数量、山场名称、四址界线等。同时进行采伐作业设计。
第二篇:农户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程序图
农户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程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