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转让合同
甲方(转让方):
乙方(受让方):
甲乙双方在见证方的见证下,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房屋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座落于镜湖区方村街道方家村住宅小区16号楼01号房屋(建筑面积137平方米,砖混结构)及其附属设施、设备转让给乙方。该房产的相关权益随该房产一并转让,乙方同意接受。
第二条甲乙双方商定该房产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220000元整大写:人民币贰拾贰万元整。本协议签订当日,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220000元整,付款方式为银行转帐。
第三条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晰,无争议;未被判决、裁定限制出售,也未设置抵押,不在建设拆迁范围内并已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以及与原始购买人无任何责任关系。否则甲方在退还转让费的同时还应承担乙方为该房付出的费用(装潢费、资金占用利息按月2%计算),同时承担转让费的20%违约责任。
第四条所有转让款付清后本协议自动生效,房屋转让即成事实。乙方随即享有该房产的所有权,并承担该房产毁损、灭失的风险。甲方及继承人不再享有该房产的所有权,不得再次转卖他人或用作抵押或用作财产继承或用作财产分割等任何权利,如甲方与其他第三方发生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关系使得乙方无法如本协议约定获取该房产 1
所有权,即甲方违约。
第五条在政策和法律允许范围内,乙方要求甲方过户,甲方或甲方继承人应无条件积极协助乙方到房屋权属登记机关办理过户。过户时产生的所有税费全部由乙方负责缴纳。
第六条物业管理、水、电、燃气、有线电视、电话等相关杂费,按下列约定处理:
1、甲方负责将以上杂费缴纳至协议签定之日(20xx年10月止)。
2、协议签定之日后(或20xx年10月起)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协议生效当日,甲方应将购买该房产过程中的相关费用票据、房屋产权证书和购房协议等全部资料原件移交乙方。
第八条甲、乙双方从签订协议之日起,均需遵守本协议约定,无论今后房价如何变动,甲、乙双方不得违约。
第九条违约责任
如甲方违约:
甲方无条件退还乙方全部购房款,甲方在退还转让费的同时还应承担乙方为该房付出的费用(装潢费、资金占用利息按月2%计算),同时向乙方支付全部购房款总额的20%作为违约金赔付乙方,乙方退回甲方该房产和所有房产资料;
如乙方违约:
乙方将已支付的购房款作为违约金,并无条件退回甲方该房产和所有房产资料。
第十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 2
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契约的附件均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约中若发生争议,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即生效。
第十三条该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及见证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签名:乙方签名:
甲方联系电话:乙方联系电话:
甲方身份证号码:乙方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家庭住址:
年月日年月日
所在地村委会意见:
见证单位:
见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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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房屋买卖合同(修改)
房 屋 买 卖 合 同 书
- 1 - 甲方: 乙方:
房屋买卖合同
甲方: (以下简称卖方) 身份证号码:
房屋共有产权人: 身份证号码: 以上是本合同中所述房屋的共有产权人。
乙方: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买方)身份证号码:
房屋共有产权人: 身份证号码: 甲方原有位于成都市双流县华阳三江社区二组郑福珊﹑周玉群售拆迁安置房 栋 单元 楼 室一套。属于三江社区的拆迁人,甲方与 市 区拆迁指挥部签订的安置补偿协议,根据协议,甲方对原房产可得到安置房面积50㎡房产一套。甲方自愿将三江悦景小区安置房单价¥3075.00元50㎡出售给乙方梁元清,总价¥153750.00元(大写:壹拾伍万叁仟柒佰伍拾元整)。乙方已一次性¥153750.00元全款付清甲方。现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拆迁安置房屋座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安置房屋面积为50平方米,房屋用途为住宅。
第二条、本合同中所述房屋为甲方拆迁安置房,是甲方的家庭共同财产。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不存在房屋抵押,债权债务,以及其他权利瑕疵。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三条、上述房产的交易房屋面积和价格:
买卖房屋面积为50平方米,按¥3075.00元/每平方米计价,共计人民币¥153750.00元,(大写:壹拾伍万叁仟柒佰伍拾元整)。
第四条、付款时间与方式:
1﹑甲乙双方经核算,乙方一次性支付购房款¥153750.00元整,甲方出具购房款收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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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乙方已支付小区土地费和6项基础设施配套费¥6500.00元给甲方,6项基础设施为(水 电 道路 绿化 排污 路灯)。
第五条、房屋交付:
甲方应将买卖的房屋、安置协议及其附带的钥匙、水电气卡等全部交付给乙方,由乙方所有。
第六条、关于产权登记及过户的约定:
对本房屋以后需要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等其它手续,经甲乙双方协商,按以下约定进行。
(1)、买卖房屋在能够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等其它手续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积极配合乙方办理相关手续,并不得收取费用。
(2)、若买卖房屋的房屋产权证、土地证等其它手续因政策原因无法办理到乙方名下,则先予办理到甲方名下其所需缴纳的税收和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办理到甲方名下后,甲方应自领取之日起五日内,将领到的产权证书交由乙方。
(3)、在已办理到甲方名下房屋产权证,土地证等其它手续之后,政策允许的情况下,自乙方向甲方提出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等其它手续过户请求之日起30天内甲方须无条件协助乙方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过户手续,所须相关费用(包含双方交易费、营业税等)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应该提供一切与之有关的手续及资料,不得用任何方式拒绝阻挠。
第七条、本合同签订后:
如遇政府对买卖房屋的征用、拆迁等情况,政府对买卖房屋的全部赔偿、补偿待遇归乙方所有,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第八条、出卖人及房屋共有人的遗产合法继承人或遗赠抚养人自愿同意其出卖该房屋给买受人,在出卖人及房屋共有人去世后,出卖人及房屋共有人的遗产合法继承人或遗赠抚养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买受人主张房屋权利。
第九条、违约责任条款:
1、乙方没有按照约定的期限内将房款交付给甲方,逾期达到一个月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已付甲方的房款归甲方所有。
2、甲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若甲方擅自解除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或要求甲方退还乙方已付房款,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5 - 3 -
万元整。
3、甲方不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将房屋和产权证书交付给乙方,视为甲方违约,乙
方有权要求甲方交付房屋和产权证书,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5 万元整。
4、乙方根据本合同第五条的规定向甲方提出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甲方超过30天不协助乙方办理手续,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履行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5 万元。
第十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公平合理的原则签定本合同,签定本合同后,双方应严格遵守执行,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由甲方,乙方共同协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之日产生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___份共 页,甲方产权人共持一份,乙方买受人持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卖方人(甲方)及房屋共有人的遗产合法继承人或遗赠抚养人以下(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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