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地名管理细则》起草说明
一、《乐清市地名管理细则》的起草依据
1.《地名管理条例》(19xx年1月23日国务院发布)
2.《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民行发?1996?17号)
3.《浙江省地名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09号)
4.《浙江省门牌管理规定》(浙民区?2013?77号)
5.《温州市地名管理办法》(温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40号)
二、《乐清市地名管理细则》的主要内容
本细则在新编《温州市地名管理办法》修改而来,《细则》共有七章四十四条,第一章为总则,为细则的适用范围和管理宗旨;第二章为职责分工,对市民政局、市发改局等有关部门做好地名管理工作的职责作了明确;第三章为地名规划,包括地名规划原则和规划分工;第四章为地名命名标准,为地名的专名和通名使用规定具体的量化标准;第五章为地名命名、更名和销名程序,对地名审批程序做了具体阐述;第六章为标准地名的使用和监督,阐述标准地名的使用范围、成员单位协作和监督;第七章为附则,明确细则施行时间。
三、《乐清市地名管理细则》的主要特点
一是明确了职责。《细则》明确政府组织领导、主管部门统一管理、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地名管理工作体制。《细则》
第六条明确:“市民政部门是地名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地名工作的统一管理;发改、公安、住建、交通运输、市场监
管、国土资源、城管执法等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地
名管理相关工作。”并在《细则》第十条中明确了工作职责。
二是规范了程序。按照地名类别,根据不同地名管理服务的对象就地名命名的程序作了详细规定。道路的命名,要求建设单位或有关主管部门在申请立项时应当使用地名规划确定的名称或采取预命名进行标准化、规范化命名;住宅小区(楼)、建筑物的审批前置以预命名的形式确定下来,只要通过项目建设用地预审,就可以申请预命名。
三是对地名量化标准做了具体规定。建设单位要根据细则确定名称,以达到命名地名名实相符的效果,不得随意浮夸、求大求洋。未经审批不能进行宣传和发布广告。
四、《乐清市地名管理细则》的起草过程
市民政局从20xx年开始起草《乐清市地名管理细则》,后经多次修改形成初稿,送市有关部门、镇(街道)征求意见,在此基础上,20xx年7月8日,市府办周文中副主任主持召开由市民政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发改局,市住建局,市国土局等16个市地名委员会成员单位以及部份镇(街道)相关负责人协调会,对《乐清市地名管理细则》修订提出意见与建议,会后市民政局根据会议讨论的意见进行修改,形成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的送审稿。
第二篇:文件起草说明
关于制定《关于制定《病原微生物病原微生物……》……》等四份文件的过程说明等四份文件的过程说明河南省医师协会呼吸河南省医师协会呼吸医师分会呼吸医师分会
细菌耐药性问题已成为全球关注的焦点。成为临床上的难题。
年3月20日倡议并起草了《病年4月13日~15“内科医师分会呼吸专日晚7:00~9:00和临床微生物515位专家组成的起草委员会(成员名单见附件1),负责该文件的起
起草委员会于20xx年6月20年9月24于20xx年01月0420xx年4月25日17.00的指导意义》
河南省医师协会呼吸医师分会
20xx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