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证明真实性声明
文山建设银行
本人湖泽学,男,27岁,身份证:52xxxxxxxxxxxx 本人个体经营一家昆明特种异型轮胎店,地址:泰康小区泰康东路七组团248号,从20xx年经营至今,经营月收入稳定,平均每条轮胎在4000-6000每条不等价格出售,每月销售25-35条之间,利润在15%左右,利润20000元以上,每月开支:工人3000元,生活费、水、电,每月纯收入不低于10000元,房租4万6千元1幢,2-5楼国志租于其他人入住,1楼租金以每年12000元。
本人声明,保证所述收入来源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证明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声明人: 胡泽学
20xx年1月7日
第二篇:收入证明及声明等
声 明
:
我系借款人 的财产共有人,现为借款人向贵信用社(支行)借款事宜,发表如下声明:
1、我同意借款人向贵信用社(支行)借款于 ,我愿意与借款人共同归还借款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我同意将共有财产抵押给贵信用社(支行)作为借款的担保,该财产位于在借款人违约导致处分抵押物时,我愿意接受司法机关的强制执行措施。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归还贵信用社(支行)贷款本息、罚息及相关费用。
3、因本人不能到场签定抵押合同,在此授权借款人代表本人在抵押合同上签字,本人愿意承担因此授权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本人上述意思表达自由、真实,任何时候不以意思表达存在瑕疵为由提出抗辩。
特此声明
声明人: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共同还款声明
我丈夫/妻子因购买向 信用社(支行)贷款 元整,我愿意共同归还贷款,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特此声明
声明人:
日 期: 年 月 日
单身证明
:
兹证明我单位职工(街道居民) , 口 至 口 自离婚后,至今未再登记结婚。
口 自其配偶去世后,至今未再登记结婚。
填写人: 联系电话:
证明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单身证明核实记录:口电话方式 口上门方式 口其他方式 核实情况:口属实 口不符
经办人签名: 核实日期:
个人收入证明
信用社(支行):
兹有我单位 部门职工 先生(女士)向贵信用社(支行)申请个人 贷款,应贵信用社(支行)要求,特证明:
先生(女士)目前在我单位已实际工作年,表现良好,身体健康,固定月收入 元(大写),其他年收入 元(大写)。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单位公章: 日 期:
收入证明核实记录:口电话方式 口上门方式 口其他方式 核实情况:口属实 口不符
经办人签名: 核实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