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拨付《**县**乡卫生院及周转宿舍建设项目》
项目经费的请示
***财政局:
《***卫生院及周转宿建设项目》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县财政配套资金财政部专项资金,项目总经费为217.5万元,根据**县发展和改革局(和发改【2015】**号)文件精神,于**年**月**日,在**三楼组织了该项目工程招标工作,通过招投标确定项目的实施单位为**公司,中标价为**万元。
我单位于****年**月开始施工,受汛期及其他因素影响,现在已完成环评、岩堪、可研、图纸设计、工程预算等工作,根据目前完成的工作量、我单位与**县****签订的《**施工合同》约定,特向贵局申请拨付项目资金**万元,其中,**万元为****年完成工程工作量结算资金,**万元为***l年施工工程的准备经费。望批准为盼!
特此申请
****l卫生院
****年
1
第二篇:项目资金拨付的申请
剑阁县演圣小学
关于项目资金拨付的申请
剑阁县教科局:
“5.12”汶川大地震后,县教育局和发改局为我校规划重建总资金3590000.00元。这笔资金在规划时就包含了两个部分,一是重建资金;二是淹没区项目缺口资金,现就项目和资金的情况作如下报告:
县发改局[2009]10号文件立项修建学生宿舍楼1400平方米,学生食堂600平方米,中央灾后重建基金第一批安排拨款2840000.00元,其中含预留金40000.00元。第二批安排拨款750000.00元,其中淹没区项目资金缺口500000.00元。两批共计安排拨款3590000.00元。
演圣小学灾后重建学生宿舍、学生食堂及附属工程竣工审计总投资3371265.00元,预留金40000.00元,下余资金178735.00元。
县发改局[2007]104号文件立项新建教学综合楼900平方米,工程竣工审计总投资1027789.00元。财政拨款600000.00元,学校自筹资金解决200000.00元,目今尚差227789.00元。
综上所述,学校申请拨付灾后重建项目资金下余部分178735.00元,用于支付淹没区项目资金缺口227789.00元,不足部分49054.00元学校自筹资金解决。
敬请教科局领导批准!
20xx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