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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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为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健康,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员工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
3 定义
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为使员工在生产过程中避免或减轻各类事故伤害和职业危害,保障员工安全与健康而配发给个人随身穿(佩)戴的用品。
4 职责
4.1 安全环保部负责:
4.1.1 根据国家、行业及内蒙古博源集团有限公司有关管理规定制定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及发放标准。
4.1.2 审查各部门上报的年度劳动防护用品计划。
4.1.3 编制、审查和监督公司劳动防护用品配置计划及公司内各种计划外劳动防护用品的审核、审批工作。
4.1.4 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并监督全员劳动防护用品的穿(佩)戴工作, 对劳动防护用品的穿(佩)戴进行检查、考核。
4.1.5 组织协调各部门建立健全公司劳保用品的购买、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制度。
4.2 各相关单位
4.2.1 负责向主管部门申报本单位年度劳动防护用品费用计划,根据生产、检修计划,定期、不定期地向公司申报本单位劳动防护用品需求计划。
4.2.2 负责对发放的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并及时将意见反馈到公司主管部门。
4.2.3 采购部负责对劳动防护用品供应厂商进行确认(主要审核其产品是否符合劳动防护用品要求,审核其产品检验报告、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劳动防护用品定点生产许可证、其销售的产品是否有安监证、合格证、产品使用说明书,产品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等),并对其产品价格进行审核。
5 工作程序
5.1 发放原则和范围
5.1.1 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防护劳动者安全健康的一种预防性辅助措施, 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和防止职业病危害的需要,按照不同工种、不同劳动环境和条件提出申请,配发员工不同防护能力的劳动防护用品。
5.1.2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和使用年限由公司安全环保部统一制定,公司各部门无权更改和另立标准,不得随意变更使用年限、提高标准。
5.1.3 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范围:公司在册正式员工(临时工根据岗位另行配备)。
5.2 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规则和使用期限
5.2.1 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必须严格遵守国家 《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GB1651-89)的规定。
5.2.2 员工个人防护用品发放按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年限执行 (见附表一)。
5.2.3 生产劳保发放参照生产岗位劳保发放标准执行 (见附表二)。
5.2.4接触其他生产岗位劳保发放标准执行 (见附表三)。
5.2.5检修劳保按检修劳保计划执行。
5.2.6工作服分为春秋装;夏装,冬装。着春季工作服时间为3月1至4月30 日;着夏季工作服时间为5月1日至9 月30 日止;着秋季工作服的时间为10 月1日至11月30 日;着冬季工作服的时间为12 月1日至次年2月28 日(冬季室内工作可以穿秋装)。
5.3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管理
5.3.1员工劳动防护用品是保障职工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的预防性辅助措施。各单位一定要按规定的品种、数量、期限领取和发放,不得擅自任意更改。
5.3.2安全环保部建立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登记卡片或台帐,及时记载所发放的劳动防护用品,定期核对岗位工种、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期限。
5.3.3员工保管不善丢失的防护用品,由个人申请进行补发,费用自理。因公损坏失去防护作用的,相关部门出示证明,经安全环保部核准后更换,年限从更换之日起计算。病、事、伤、产假或因其他原因脱离工作岗位超过1年者, 其防护用品使用期限要顺延,脱离岗位超过1月以上者,不享受月劳保。
5.3.4 公司内部员工调动;劳动防护用品不必回收,可继续使用并将卡片转入调入单位。从二线岗位调至生产一线岗位者,从调入之日起按生产一线标准发放;从生产一线调至二线岗位,不论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多长时间,均按二线标准发放。
5.3.5 当员工调离本公司,其劳动防护用品按规定交回。
5.3.6 公司员工严禁将劳动防护用品送赠与变买。
5.4 劳动防护用品的佩戴标准
5.4.1 公司劳动防护用品要求四统一,即统一劳保服装的颜色、款式、标识和着装。
5.4.2 在岗期间各类岗位人员必须穿公司统一发放的劳动防护服装及鞋类; 严禁穿凉鞋、网眼鞋、钉子鞋、高跟鞋等不符合工作标准的鞋类上岗。
5.4.3 公司消防气防工作人员、治安工作人员、后勤服务员工在岗期间着各自统一专业服装,进入厂区必须按规定穿工作服,参加公司活动必须按规定统一着装。
5.4.4 从事特殊作业人员作业必须按有关标准着装。酸、碱作业必须戴面罩; 需防听力损坏的必须配戴听力防护用品;电气焊工作业时必须着电焊工作服佩戴焊工防护头盔;在有机械转动环境中工作的人员不许系领带、戴手套和围巾。
5.4.5 生产区域着装规定
5.4.5.1 根据属地着装管理图,公司内部绿色道路为安全干道。
5.4.5.2 黄色为安全警示区域通道,进入安全警示标志线后,人员必须按规定使用安全帽、长袖工作服、禁止烟、火、火种。
5.4.5.3 红色为禁止进入区域,属地人员进入必须按规定使用安全帽、耳塞、护目镜、长袖工作服、盘起长发、防护鞋、佩带防护面具、禁止使用手机、禁止烟、火、火种。
5.4.5.4 黄色及红色区域,非本区域人员(包括参观、外来学习、施工)末经申请禁止入内;进入必须申请,属地主管同意后登记人数,并按规定使用安全帽、耳塞、护目镜、长袖工作服、盘起长发、防护鞋、佩带防护面具、禁止使用手机、禁止烟、火、火种;方可进入。(外来施工、学习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由雇佣单位自行解决。)具体执行相关区域的管理规定。
5.4.5.5 黄、红色装置区禁止非机动车、机动车(消防、救护车例外)进入; 非机动车中允许定检合格的工作车辆(手推车,质检取样三轮车)进入黄、红色装置区,自行车禁止入内;机动车必须办理《机动车进入装置区通行证》并装好防火罩,方可允许进入黄、红色装置区(消防、救护车例外)。
5.4.5.6 检修期间部分厂房内工作现场,确认风险后可向质量安全环保处提出特殊情况下的安全着装规定,审批同意后在特定地点严格按有效期限执行规定。
5.4.6 报废安全帽一律不得转让给外单位人员使用。
5.4.7特殊着装要求、会议或活动着装由综合管理部提前通知。
5.5劳动防护用品的佩戴考核按《质量安全环保考核办法》执行。
6 相关文件
6.1 《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GB1651-89)》
6.2 《员工个人劳保防护用品发放年限》
6.3 《特殊岗位劳保发放标准》
6.4 《劳动保护用品计划》 制表格式
6.5 《员工个人劳保防护用品发放标准》
6.6 《生产岗位个人劳保配发标准》
6.7 《属地着装管理图》
7 记录
7.1 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登记卡片(台账)
附表一: 员工个人劳保防护用品发放标准
说明:1、A类一线员工表示化工操作工及检修人员;B类员工表示化验人员;C类员工表示从事电气及仪表运行、维修人员;D类员工表示叉车司机、包装站台发货员;E类表示室外作业人员(如铁路扳道员。
2、二线员工表示公司非生产部门及后勤单位。
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
说明:G类表示治安管理人员和消防气防管理人员。
附表三:
员工个人劳保防护用品发放标准
说明:H类表示接触噪声人员;J类表示接触有毒有害人员;K类表示接触酸碱的人员;L类表示接触打磨等人员;M类表示电焊人员;N类表示接触有毒有害人员; P类表示接触粉尘人员。
第二篇:劳动保护用品管理规定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
一、目的
规范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确保劳保用品安全合格有效。从而有效的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保障员工的安全与健康。
二、职责
1、安全节能部:负责对劳动保护用品采购计划的编制、审核,发放计划的审核,并对劳动保护用品的安全性能进行验收。
2、供应部:负责按照计划对劳护用品的采购,对供货厂家进行考核。
3、储运部:负责对劳动保护用品的保管、发放,并建立发放台账。
4、各车间:对车间人员劳动保护用品的计划申报、维护管理、使用反馈,对岗位员工使用保管劳动保护用品培训并督促执行。
5、办公室:负责后勤人员劳动保护用品的计划申报、维护管理、使用反馈。负责福利类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
三、劳动保护用品概念
1、劳动保护用品指员工在劳动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或职业危害所配备的保护装备;
2、劳动保护用品分类: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劳动保护用品分二类。①福利(包括卫生纸、肥皂、毛巾、茶叶、白糖、花生油、鸡蛋、矿泉水)。②一般劳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防砸鞋、工作服、防尘口罩、手套等)。
四、劳动保护用品的申购
1、使各车间和办公室根据人员出勤情况、所属工种编制劳动保护用品发放计划,交安全节能部审核,安全节能部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
2、安全节能部汇总发放计划后编制劳动保护用品采购计划并报总经理审批。
3、安全节能部根据所需采购物资种类将采购计划报办公室或供应部进行采购。
4、供应部、办公室负责按计划采购劳动保护用品,并严格保证质量,所购材料必须符合要求;一般劳动保护用品供应商必须提供产品的质量检验证书、生产厂商的资质证书、安全鉴定证及专用#5@p。
5、各部门由于工作需要,要领一些专用保护用品时,可向安全节能部提出申请,经总经理审批后进行采购、发放。
五、劳动保护用品的申报及发放时间
1、福利类用品中,卫生纸、肥皂、毛巾、花生油于该季度最后一个月的月底发放到位;鸡蛋每月发放,每月底前发放到位。茶叶、白糖、矿泉水为夏季(6月、7月、8月)福利,矿泉水于每月(指6月、7月、8月)月底前发放到位,茶叶、白糖于每年的5月底前发放到位。
2、一般劳动保护用品中,根据《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中的要求按月、季度进行发放,按月发放的应于上一个月的月底前发放到位,按季度发放的应于上一季度最后一个月底前发放到位。夏季工作服于5月底前发放到位,春、秋季工作服于3月底前发放到位,棉袄类工作服于10月底前发放到位。电工用绝缘靴、安全帽等根据使用情况、有效期等适时发放,确保均在有效使用期内。
3、各相关车间、部室根据发放时间适时提前编制发放、采购计划。
六、劳动保护用品的入库
1、仓库核对劳动保护用品的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合格证、安全鉴定证及品名、数量、包装,办理入库手续。
2、仓库按劳动保护用品的贮存保管要求对劳动保护用品进行保管,并定期检查贮存情况。
3、安全节能部负责对劳动保护用品进行验收,对其质量负责。
七、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和领用
1仓库应建立台账,作为发放保护用品原始资料存档。
2保护用品应按工作需要,开具相应单据后由个人领用。
八、劳动保护用品使用管理
1、使用部门负责人应教育本部门员工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安全节能部定期进行培训、检查,督促执行。
2、员工必须根据工作场所中的危害因素及其危害程度,正确、合理的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在进入岗位作业时穿戴好本工种所应配置的劳动保护用品,未按规定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不得上岗作业。
3、员工在使用劳动保护用品时,使用前必须检查其完好状况。
4、特殊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必须经过严格培训,并且做好考核。
5、外来参观人员用的安全帽等保护用品由办公室和铸造车间进行保管。办公室和铸造车间负责发放及收回。
6、新进厂员工应及时发给一般劳动保护用品,但工作服、帽、鞋应在签订合同后予以发放。福利类用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发放。
7、安全节能部不定期对部门(车间)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反规定的,及时进行安全教育或经济处罚;
8、劳动保护用品没有达到报废条件时,被丢弃,造成浪费,安全节能部将按照劳动保护用品的价格,对浪费劳动保护用品的部门或个人进行处罚。
九、劳动保护用品的报废
1员工必须爱惜劳动保护用品,妥善保管,对劳动保护用品确无保护效果的,可报废处理;
2一般劳动保护用品报废后应分类、集中放置,不允许随意丢弃,不得污染环境。
3对劳动保护用品的报废必须本着无浪费为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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