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 况 说 明
本人: ,(身份证号: )拟将本人所拥有的位于 房屋一套,出租给 ,因该房屋产权证尚处于办理阶段,故本人提供该房屋购房合同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并作出如下保证:
1、本人对该处房屋拥有全部的所有权及处分权;
2、该房屋不属于临时建筑、违章建筑;
3、出租房屋未设定其他抵押或者其他第三方权利,也不涉及被保全等情形或者其他任何纠纷或者争议;
4、该出租房屋符合国家和租赁房屋所在地政府对租赁房屋管理的有关规定,并保证租赁房屋权属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或租赁房屋有关的纠纷,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和承担责任。
特此说明。
出租人:
年 月 日
第二篇: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划拨情况说明
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划拨情况说明
成都市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监督管理办公室:
位于 (建筑区划地址)的 (建筑区划名称),用于 (工程名称)的维修工程,经双方协商,待竣工验收合格后,由 (收款单位名称)与 (施工单位名称)进行结算,特申请先将维修资金划转至 (收款单位),本次划拨金额: 元,如有纠纷,由 (收款单位)和 (施工单位)共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收款单位信息:
开户单位名称:
开 户 行 : 帐 号:
收款单位(盖章) 施工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