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补公益性岗位人员的请示报告
市人事局:
我校保安赵同和一直病休,崔小平辞职,殷新勇受伤住院,别克胃病突发需长期住院治疗,北门卫李霞脑血栓已住院治疗,其丈夫蔡君系我校门卫,因妻子无人看护请假全程陪护,导致学校安保工作严重缺人。同时,学校绿化、浇水工人也严重不足。以上情况已经严重影响到了学校的正常运转。
恳请市人事局尽快为我校提供公益性岗位人员4-6名,以保证学校正常运行。
特此请示,望批复为盼!
博乐市高级中学
2013.5.8
第二篇:关于申请增加人员的报告
关于申请增加人员的报告
修水县机构编制委员会:
根据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等部门《关于省以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下划移交有关问题的通知》(赣编办发[2010]22号)和修水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县卫生局和食品药品监管局部分职能的通知》(修编字[2010]23号)文件精神,我局由省以下垂直管理改为县政府管理,同时增加食品卫生许可、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和保健食品、化妆品的卫生许可和监督管理的职责。并将承担以后市局下划的部分行政许可事项(企业发证、换证、GSP、GMP认证)。
为确保全县人民饮食用药安全,比照兄弟县局的做法,我局请求增加一个下属副科级事业机构,即食品药品安全稽查大队,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查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化妆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和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的违法行为,受理保健品、化妆品和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的举报、投诉以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等。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中编办、人事部关于省以下药品监督管理机构编制和人员问题的通知》(国药监办[2001]93号)文件精神,县级药监部门按照0.4/万的比例配置人员编制,我局应配备33人。现因职责调整、工作任务增大,本应相应增加人员编制,但考虑到我县实际情况,请求配备人员编制33人(其中现有行政编制9人、事业编制1人不变),增加事业编制23人。为使我局新增职能基本运转,目前最少需要一次性增编10人。新增人员年龄要求在 30周岁以下,特殊专业人员年龄
不超过40周岁,要求政治品质好、身体健康、工作敬业,具有食品、药品、法律、医学等相关专业。可由县劳动人事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从县卫生监督所公开选招1-2人,从大专以上毕业生和退伍军人中招聘3-4人,从乡镇政府事业干部、乡镇卫生院医生、药师中招聘3-4人。
特此报告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