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理工大学
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
桂林理工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制
20 年 月 日填
注:1、被SCI、EI收录请在表内注明;
2、代表性成果仅限近三年的成果;承担的科研项目指正在进行的项目。
3、以上填写内容均不要加附页。
第二篇:黄冈师范学院教育硕士研究生校内导师资格申请表
教育硕士研究生校内导师资格申请表
申请人姓名
工作单位
所在学科
申报领域
黄冈师范学院研究生处制
二○一五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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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师范学院教育硕士研究生校内导师遴选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遵守学校管理制度;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进取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具有高尚的学术道德、严谨的治学态度和丰富的实践教学经验,身体健康,能严格履行导师职责。
(二)须具有正高职称,或具有副高职称且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者获得博士学位的在岗教师。持有《黄冈师范学院导师培训结业证》的校内外教师可优先遴选。
申请者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8周岁(以申报当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为准,下同)。申请校内导师者,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副教授应具有博士学位,在41-58周岁的副教授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及教学、科研业绩特别突出者,经学校学术委员会批准,可适当放宽条件。
(三)了解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基本规律和政策法规,明确培养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原则,熟悉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性质、特点和培养目标。在本领域长期从事学科教学研究,具备坚实的基础理论、系统的专业知识以及解决教学或教育管理实践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四)须为专业学位点(领域)的相关成员,原则上只允许申请人在同一专业中指导教育硕士研究生,不可跨专业(领域)申报。
(五)申请者应积极从事基础教育教学研究,近两年内(从申报当年往前推两年的1月1日起至当年申报截止日止)取得过一定水平的教科研成果,并符合以下条件中的三项(其中第一、二项为必备条件):
1.在所申报领域内,以署名黄冈师范学院的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公开发表教科研论文2篇及以上,其中:①至少1篇发表在核心期刊或者《教育硕士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探索》论文辑;②至少有1篇论文与教育硕士管理或基础教育教学改革相关。核心刊物的标准为《中国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北京大学出版社最新版)收录的刊物。
2.在所申报领域内,作为主要成员承担有较高学术水平的纵向教科研项目(其中国家级项目限前5名,省部级项目限前3名,厅局级项目必须是主持人);或主持与地方中小学联合成功申报的横向研究项目;或主持学校教科研项目1项。所有项目须有实质性经费到账。
3.在所申报领域内,主讲过2门本科专业主干课程或担任过1门教育硕士研究生课程主讲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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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在所申报领域内,以第一作者公开出版学术专著或教材1部。
5.在所申报领域内,获得1项省部级科研成果奖(一等奖排名前五名、二等奖排名前三名,三等奖排名前二名),或1项省部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排名前三名、二等奖排名前二名、三等奖排名第一名)。
6.在所申报领域内,指导学生获得至少1项省厅级及以上研究课题或教科研成果奖励;或指导学生在专业期刊公开发表2篇教科研论文;或参加学校组织的本科生和研究生教学技能大赛获得二等奖;或参加全省各类技能竞赛获得三等奖;或参加全国性技能比赛(展演)取得名次。
7.向市级教育主管部门提供并被采纳的教育调研报告或咨询报告1份;或向省级专业学会提交教育调研报告且获奖1项。
8.替代条件:近5年(从5年前的1月1日算起)内,公开出版学术专著或教材2部;或全国研究生规划教材1部;或在CSSCI以上期刊发表2篇科研论文;或发表5篇教学研究论文;或主持完成省部级及以上教科研项目1项;或完成2份被市级以上政府部门采用的咨询报告。
9.对于引进的专业人才,其申报条件不受上述条件限制(其学术水平和专业素质由校学术委员会认定可指导教育硕士研究生即可)。
——摘自《黄冈师范学院教育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与聘任管理办法》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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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科研成果栏填写论文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所指导研究生取得的成果须署名黄冈师范学院;②学术期刊分级的界定主要依据《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北大20xx年版)和《黄冈师范学院权威期刊目录一览表》两个文件; ③教研、科研项目经费指实际到帐经费。 “申报专业学位领域”填写教育管理、学科教学(语文、数学、生物、英语、思政、音乐、美术)、现代教育技术。请双面打印!可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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