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部总指标完成奖金分配方案
为拓展酒店销售渠道,稳定客户资源,提高酒店的经济效益,确保完成酒店经营任务的顺利完成,本着立足实际,实事求是,互利互惠的原则,制定本方案:
一、 奖励方案(淡季4、5、6、7、8、9月;旺季1、2、3、10、11、12):
1、 淡季营业额达到40万元(含40万元),旺季营业额达到60万元(含60万元)时,则按完
成营业额的0.5%奖励给销售部;
2、 淡季营业额达到40万元以上至48万(含48万)、旺季营业额达到60万元以上至68万元(含
68万元)时,则超额部分按3%奖励给销售部;
3、 淡季营业额达到48万元以上至56万(含56万)、旺季营业额达到68万元以上至76万元(含
76万元)时,则超额部分按5%奖励给销售部;
4、 以上各档销售额均可累计奖励,包括客房、会议室、用餐及保健在内各营业额均可累计奖励;
二、 处罚方案:
1、 淡季完成营业额40万元(不含40万元)以下至32万元(含32万元)、旺季完成营业额60
万元(不含60万元)以下至52万元(含52万元)时,销售部人员的基本工资按6%扣罚;
2、 淡季完成营业额32万元(不含32万元)以下至24万元(含24万元)、旺季完成营业额52
万元(不含52万元)以下至44万元(含44万元)时,销售部人员的基本工资按10%扣罚; 3、
4、 淡季完成营业额24万元、旺季完成营业额44万以下时,销售部人员的基本工资按15%扣罚; 连续三个月未完成所规定营业额时,则酒店管理层可视情况对销售人员进行调整。
三、 部门接待费:
当销售部超额完成任务指标时,按超额奖金的10%做为部门接待费,此接待费的使用权归部门分配。
四、 奖励分配方案:淡、旺季制定完成营业额为预算指标,部门完成总指标后,超额奖金部分根
据每人每月所完成营业额的比例作为个人的业绩奖励。
以上方案从五月一日起执行,三个月为市场开发过渡期,三个月内如未完成指标则不做任何扣罚,但如果完成指标则按奖励方案执行。。
市场销售部
20xx年4月20日
第二篇:酒店造价指标
酒店造价指标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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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九、主要工程量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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