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生育证委托书
(女方户籍地向男方户籍地委托)
县(市、区):
我县(市、区) 乡(镇、街道) 村
(居)育龄妇女 ,婚嫁到贵县(市、区) 乡(镇、街道) 村(居),并在贵地长期居住,日常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纳入贵地,现委托贵地受理该夫妻再生育申请,并审核该夫妻是否符合二胎生育条件,如符合《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审批二胎的标准,请为其办理生育证。 特此申明。
县(市、区)(盖章)
年 月 日
办事生育证委托书
(女方户籍地向女方单位属地委托)
(单位):
我县(市、区) 乡(镇、街道) 村(居)育龄妇女 ,在贵单位工作,并纳入贵地日常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范围,现委托贵地受理该夫妻再生育申请,并审核该夫妻是否符合二胎生育条件,如符合《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审批二胎的标准,请为其办理生育证。 特此申明。
县(市、区)(盖章)
年 月 日
生育受理证明
(夫妻):
我单位已受理您的再生育申请,需要经过乡级初审、县级审批、公示、发证等工作程序,我单位将在30个工作日内给您办结,请您耐心等待办理结果。
受理日期:
预计办结日期:
县(市、区) 乡(镇、街办)(盖章)
年 月 日
县(市)区卫生计生委
二孩生育申请不予批准决定书
申不字[ ] 号
、 夫妇:
经审查,你们不符合《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二孩生育条件。本机关决定,对你们的二孩生育申请不予批准。
如不服本决定,可自接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 县人民政府或者 市卫生计生委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个月内直接向 县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
县(市、区)卫生计生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责令补办生育证告知书
、 夫妇:
经调查,女方已怀孕,为维护育龄群众的合法权益,避免未经批准生育的违法行为发生,告知如下:
1、你夫妇已经符合《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 条第 款再生育的条件,请你夫妇在生育前到我处申请办理二孩生育证,持生育证方可再生育。
2、严禁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私自流引产,对怀孕14周以上,非医学需要私自流引产的,视为选择性终止妊娠。依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将不再批准你二人再生育申请,同时将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3、如在规定期限内拒不办理二孩生育证,导致无证生育的,将依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同时将依据有关规定缴纳违约金、
咨询电话:
当事人签字:
乡(镇)或街道办事处(盖章)
年 月 日
独生子女父母婚育状况证明
,男(女),身份证号: 。户籍地为: ,工作单位为: 。其配偶 ,身份证号: 。该夫妇于 年 月 日结婚,于 年 月 日生育(收养)一男(女)孩: 。(夫妻二人有离婚、再婚、丧偶现象的,请在下方详细说明婚姻变更情况及生育情况):
该夫妇只生育(收养)一个孩子,至今无其他违法生育、非法收养现象, 无其他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
特此证明。
经办人: 经办人:
乡(镇、街办)计生办(盖章) 村(居、单位)章 年 月 日
第二篇:诚信证明格式 2
企业诚信证明
山西省(市、自治区)住建厅(建委):
企业名称: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该公司在过去三年中,未发生以下行为:
1、与所代理招标工程的招投标人有隶属关系、合作经营关系以及其他利益关系;
2、从事同一工程的招标代理和投标咨询活动;
3、超越资格许可范围承担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4、明知委托事项违法而进行代理;
5、采取行贿、提供回扣或者给予其他不正当利益等手段承接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6、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7、与招标人或者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8对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责令改正的决定拒不执行或者以弄虚作假方式隐瞒真相;
9、擅自修改经招标人同意并加盖了招标人公章的工程招标代理成果文件;
10、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同时证明,该公司近三年无不良记录,未发生以下事项:
1、资格证书有效期届满未依法申请延续的;
2、资格证书被撤销、撤回,或者吊销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资格的其他情形。
特此证明。
建设行政部门(盖章)
年 月 日